天天看点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参考资料:中国刑事警察案例专辑《刑事案例年鉴1991年卷一分册》

1991年8月1日清晨,山东省栖霞县(今栖霞市)臧家庄镇道村村民——石灰窑承包业主孙某正早起打开自家对街正门时发现门栓环上用白线捆着一封信,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封署名“小苍龙”的匿名敲诈信。

孙某正:见此信后速备5000元于8月2日下午2点到臧家庄坐车到烟台,4点到烟台电厂坐4路车到107医院下车,后步行回发电厂再坐1路车到青年路下车,步行到烟台汽车站门前,6点半我安排人跟你联系,一切照信上写的办,如果不照办,你家的人就会倒霉,钱用报纸包好在塑料方便袋里,袋口用红毛线扎起来。信里讲的时间一律按夏令时间——小苍龙,1991年8月1日。

孙某正读完信后立即跑到村支书陈某勇家,陈某勇看信后认为情况严重,立即带着孙某正到道村派出所报案,道村派出所刘所长立即打电话将情况汇报给栖霞县公安局,同时安排派出所民警和道村巡逻队队员在孙某正家蹲守监视,结果在盛夏的蚊虫叮咬下蹲了两天两夜没有发现丝毫异常,孙某正也不好意思了,表示先让民警同志回去,自己发动家人自行看护。

8月3日凌晨2时左右,孙某正的连襟和孙某正的儿子蹲在房顶晒台守候,孙某正则在街上用手电对住宅四周照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情况,认为今夜也不会有事,就让连襟和儿子回屋睡觉,自己则在2时30分回屋,刚躺下不久就听到后窗有“喇……喇……”的声音,孙某正随即叫醒妻子,让妻子看看后窗什么情况(后窗挨着他们睡觉的炕),自己则去东屋拿手电,刚拿到手电准备去后窗的时候就听到“轰”的一声响,孙某正慌忙跑到后窗打开手电一看,发现后窗处已经被炸碎,妻子被炸成重伤,倒在炕上的血泊里失去了知觉(后经全力抢救保住了性命)。

爆炸发生后,栖霞县公安局张局长和潘副局长带着10余名刑侦科和政保科的干警分乘三辆警车沿着栖臧公路赶到道村进行现场勘查。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今日的栖霞市公安局大楼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90年代初财政较宽裕的城市公安部门已经开始换装新式警车,如图中的日产途乐越野车

爆炸中心位于孙某正住宅西二间的后窗,该窗西窗门的下活页脱落,窗框和玻璃被炸得粉碎,室顶天棚全部被震塌,炕面有一团15厘米、25厘米长宽的血泊。

在孙某正住宅后街街道上发现了一截长47厘米的导火索残骸,而在孙某正街门的栓环上又发现了一封用黑线捆扎的匿名信,信纸是两页医用处方笺,内容和第一封匿名信大同小异,要求孙某正带6000元现金在当天15时送到烟台,署名还是“小苍龙”。经笔迹专家鉴定,这两封匿名信系同一人所书写。

现场勘查结果表明:这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敲诈未成而又实施爆炸威胁的恶性案件。栖霞县公安局立即成立8.4重大敲诈报复爆炸案专案组,县局张局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负责对本案进行侦办,指挥部设在县铅锌矿招待所。

专案组认为,孙某正是经营石灰窑的专业户,经济条件比较好,是道村数得着的富户,之前也有被人敲诈的历史;现场位于道村村北,交通不便,且案发时间接近凌晨3时,因此罪犯不太可能是外地人流窜作案,本村以及邻村以及对受害人家庭情况比较熟悉的人作案的可能性较大。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90年代初护送孩子过马路的烟台民警,可以很好的体现案发当时烟台公安民警的精神面貌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身穿89式警服巡逻的男女民警,案发当时公安民警已经普遍换装了89式警服

通过对罪犯的刻画,专案组总结出了六条罪犯必须具备的特点:

1、罪犯好逸恶劳,游手好闲,看到别人发家致富心里就不平衡,妄图以敲诈手段获取不义之财;

2、罪犯应该不止一人,可能是个团伙,应该是家住在道村或者道村附近的村,且和道村有一定联系;

3、罪犯熟知烟台的地理环境和公交线路,应该在烟台住过或者与烟台有一定的联系;

4、罪犯对孙某正家的情况比较熟悉;

5、罪犯应该具备初等文化程度;

6、罪犯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年龄应该在18~35岁之间。

8月4日下午,专案组成员、道村派出所民警王永国在道村村民李延智的家中发现了与案发现场相同的处方笺。不过,时年35岁的栖霞县水泥厂合同工李延智解释说:他妻子体弱多病,所以他经常到厂卫生室给妻子配药,顺便会多拿一些处方笺。经排查发现两人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和作案时间,且处方笺上的笔迹和李延智夫妇的笔迹经鉴定并不相符,所以暂且排除了对夫妇二人的怀疑。

随后的十多天中,专案组总共在道村以及道村周边的邻村和厂矿单位排查了300多名嫌疑对象,但最后都被一一否定,侦办一时陷入停滞,丝毫没有进展。

8月31日下午,道村村民孙某乐跑来县铅锌矿招待所的专案组驻地报案,说他在当天11时左右接到了一个从烟台打来的匿名长途电话,要求他带7000元现金于9月2日14时送到烟台长途汽车站,专案组经仔细分析,认为这个敲诈电话的内容与孙某正收到的敲诈信内容基本一致,而且交钱地点也在烟台,可以认为是同一人所为,故决定将两起案子并案侦察。

9月1日清晨,专案组的侦破组组长带着10名干警前往烟台,在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公安分局以及烟台邮电局公安科的配合下查到了3份收话人是道村孙某乐的长途电话挂号单。并查明了来打这个长途电话的是一名身高1.67米左右、长脸、皮肤较黑,看上去20多岁的年轻人,但留下的签名却是孙某正,不过这并不要紧,经笔迹专家鉴定,这个签名与写给孙某正的两封敲诈信的自己属同一人书写。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一张老长途电话挂号单,当年打长途电话是要填写这张单子后才能打的

9月2日下午,孙某乐又来到专案组报案,上交了一封由烟台寄来的挂号信,信中要求他于9月16日坐车到烟台汽车站送7000元钱,信后署名还是“小苍龙”。

9月6日上午,栖霞县公安局牟副局长率领20名治安科侦查员便衣赶往烟台对“小苍龙”进行守候抓捕,当天16时,孙某乐在专案组的安排下按照信中的要求带着钱由臧家庄坐车到烟台送款。同时,芝罘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西大街派出所、只楚派出所和烟台车站保卫科的警力和安保力量在烟台汽车站、107医院、青年路公交站和烟台发电厂等信中提到的地名一一进行布控。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90年代初的烟台公共汽车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烟台发电厂

写匿名信索钱财、不给炸你没商量,91年栖霞县8.4爆炸案侦破始末

解放军107医院

18时,孙某乐带着钱到了烟台发电厂,18时30分到了107医院,18时50分又回到发电厂,19时10分在青年路站下车,一路上没有出现可疑情况,因此守候在发电厂、107医院和青年路三处的干警按照计划撤回烟台汽车站。

19时15分,孙某乐带着钱步行来到烟台汽车站,直到等到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也没有人来和他“接头”,此次围捕“小苍龙”的行动宣告失败。

9月7日夜,专案组连夜开会对案情重新进行分析,认为案犯行踪不定,频繁往来于烟台和道村之间,于是决定兵分两路,分别在烟台和道村重新布控。9月8日,侦破组组长带着12名侦查员重新赶往烟台,在芝罘区分局的协助下对烟台汽车站、西大街附近的所有宾馆、招待所以及居住在芝罘区分局辖区内所有臧家庄籍的暂住人口进行全面排查,直到9月18日11时,侦查员孙观礼和牟建强排查天鹅宾馆的入住登记记录时发现:户口在栖霞县中桥乡曹家庄104号的林华强在1991年8月30日曾经入住过该宾馆的415房间,9月3日退房离开。

这一发现被反馈到专案组后,专案组将之和孙某乐在8月31日收到敲诈电话联系起来分析,一直认为林华强入住天鹅宾馆的时间和孙某乐接到敲诈电话的时间基本吻合,于是林华强被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9月19日上午,侦破组一众侦查员驱车来到中桥乡曹家庄村,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搞到了林华强的笔迹,经鉴定认为:林华强的笔迹和敲诈信件的笔迹诸多特征相吻合,为了稳妥起见,侦破组对林华强家进行了布控,同时将笔迹送往烟台市公安局一处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林华强的笔迹和敲诈信和长途电话挂号单的笔迹可以做同一认定。

同时,在道村排查的民警王永国小组也有了新的发现,之前曾经怀疑过的道村李延智夫妇又有了新的疑点:他们家庭条件虽然比较困难,但是交往的人员极为复杂,群众反映近期有一个来自中桥乡的个头不高的20多岁的年轻人常常来李延智家串门,行迹十分可疑,而这个年轻人的特征又和林华强十分相似。

9月19日晚,栖霞县公安局批准传讯林华强,林华强被带到铅锌矿招待所专案组驻地,同时对林华强和李延智家进行搜查,结果当场在林华强家搜出炸药1公斤,县水泥厂信笺1本;在李延智家搜出县水泥厂信笺4本,处方笺2本、导火索34厘米和蓝色墨水1瓶等作案工具,随即李延智夫妇也被传讯。

一开始,林华强还故作镇定、百般抵赖,但当从他家和李延智家搜出的作案工具摆在他面前时,最终还没等专案组给他“上手段”,就如同水银泻地似的交代了自己伙同李延智夫妇写敲诈信敲诈到用炸药实施爆炸犯罪的犯罪事实。而早于他“缴械”之前,李延智夫妇早已“全面缴械”,交代了自己协助林华强作案犯罪的事实。

林华强是李延智夫妇的远亲,儿时在烟台芝罘上的初中,故对烟台芝罘地区十分熟悉,1991年6月到栖霞县水泥厂打短工,因好逸恶劳,游手好闲,7月就辞工到在栖霞县到处流窜打听“大户”。当得知孙某正承包石灰窑发了大财后,就和李延智夫妇密谋敲诈。7月31日,林华强在李延智家用李提供的信笺执笔写敲诈信,并用白线将信捆在孙某正家的门栓环上,随后坐车到烟台等候孙某正送钱,哪知道孙某正根本没送钱,让林华强在烟台空等两天,只好于8月3日0时返回李延智家。听李延智说孙某正已经报案,林华强顿时气急败坏,决定用炸药炸孙某正家以报复泄愤,于2时携带炸药和第二封敲诈信来到孙某正家附近,待孙某正回屋灭灯后将炸药放到孙家后窗引爆。

爆炸发生后天亮来了警察,林华强和李延智夫妇认为敲诈孙某正已经没有希望,于是林华强返回烟台,进行了一系列打匿名电话、写匿名信敲诈孙某乐的犯罪活动,顺便试图以此转移警方的侦查视线。没想到虽然给侦办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可最终还是没能躲过警方的火眼。

至此,栖霞县臧家庄镇道村8.4重大敲诈爆炸案在栖霞县公安局、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公安分局等公安机关通力协作下经过47天的侦办宣告破案。林华强、李延智和其妻三人以敲诈勒索罪,(利用爆炸手段实施)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被栖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具体判决不详,欢迎知情小伙伴补充)。依照《刑法》,敲诈勒索罪敲诈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情节严重(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