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怀胎,一朝分娩。清道光十一年某一天,在胶东半岛南部的海阳县城里(现海阳市凤城街道驻地),一位姓高的妇女,即将临盆。
当时的情形,大概就像很多古装剧中演出的那样,高氏的丈夫孙洪先是连忙请来产婆,然后又焦急地站在屋外等待。过了一会儿之后,屋内传来阵阵婴儿啼哭声,产婆随即推门而出,向孙洪道喜。
看了上面的描述,似乎感觉不到什么特殊之处。但如果知道了“喜讯”的具体内容,相信多数朋友就会感叹——原来,高氏这一胎,共生下了三个儿子。

(▲海阳凤城的大牌楼)
按照如今的市井逻辑,一胎生三子,就意味着未来要准备三套楼房,对于普通父母来说,可能也算不上“太好”的消息。不过,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生活期望值相对不高的古代,多子多福的观念方是主流。因此,当孙洪得知这一消息时,应该是欣喜异常吧。
而为此感到高兴的,不仅仅是孙洪一家,还有海阳县的官府。要知道,在当时,一胎多子以及百岁长寿,都被视为祥瑞之事,需要专门记录和上报。对于地方官府而言,自己辖区内出现了祥瑞,也感觉脸上有光。于是,孙洪的妻子高氏一胎产三子的事情,很快被写进公文,层层上报。
民为国本。为了鼓励滋生人丁,明清时期对于“多胞胎”设立有不少奖励政策,在史料中可以找到大量例子。比如,明洪武年间,豹韬卫军妻周氏一产三男,朝廷就下令赐钱一万二千,俾求乳母养之。
而到了清代,对“多胞胎”和“长寿老人”的奖励,属于礼部的职权。地方官府上报的情况,经过礼部审核之后,再题请皇帝批准。其中,对“一胎产三子”的家庭,通常是奖励五石米、十匹布。久而久之,此事就形成定例,皇帝一般只在奏折上这样批示:“知道了。”(乾隆皇帝的《八旬万寿盛典》中有记载)
在道光年间海阳县的这个例子中,孙洪一家后来就得到了“五石米、十匹布”的奖励,此事在光绪版的《海阳县志》里有明确的记载。
严格来说,这个奖励是由礼部代表朝廷授予的,理应由中枢财政拨付。但在实际操作中,或许是为了避免麻烦,通常是采取“地丁坐支”的方式。即:中枢不直接拨付实物奖励,而是折算成银子,在所属州县的财政收入中列支。
按照当时的物价,这“五石米、十匹布”最后折合为“十两银子”,由海阳县方面发放给了孙洪一家。
考虑到道光年间的收入水平(七品知县的明面俸禄一年也只有几十两),这十两银子的奖励,也不算少了。
从道光十一年(1831年)到现在,过去190年的时间,并不算太久远。并且孙洪一家的居住地比较明确,就是海阳县城(凤城)。再加上是“三胞胎儿子”这种事情相对轰动,或许当地民间会有相应故事流传下来吧,不知凤城的朋友是否听说过。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不仅在《海阳县志》中有记载,在《清史稿》中也有提及。后者称:“(道光)
十一年七
月,莱阳县民孙洪妻一产三男。”
两相比较,时间、主人公姓名都一样,唯独地点不同。考虑到光绪版《海阳县志》成书在前且记载更详(涉及到财政支出,应该相对严谨),这多半又是《清史稿》中的一处错误了。
(本文作者:耳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