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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委会参与者:保护自己为先

作者:张海涛

江苏昆山金安国际家园业委会

“非要占着业委会主任的位置不辞职,和物业穿一条裤子,贪污受贿,还说不要住在这个小区了,赶快搬家!”

“辞职!辞职!”

10月27日“一开始这些人冒充送快递的,骗开门,然后十几个人一下子涌进了门,她当场就吓得坐在了地上……”

主任的辞职:自愿?胁迫?

在几次闹剧间,同样穿插着纷争……

主任的辞职:自愿?非自愿?

在2021年9月26日晚22:00,闹事人员与业委会周主任共同带至社区会议室做协调工作。

根据后来消息,“涉事业主的诉求有两个:一是换物业,二是要求辞职”,社区刘某说:‘换物业需要业委会组织并按流程来处理;业委会成员辞职必须是要由本人自愿。而现在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坚持不签辞职书,二是大家就僵持在这;二是如果个人愿意辞职,那就在会议室宣布一下自愿辞职,然后签字,大家散开”

最终迫于家人的安全,也为了平息事态,担心进一步失去控制等因素的考虑后签了字

非本人意愿的“自愿辞职“

主任替换?但事情却并未结束……

总结:业委会,有点难!

几次的闹剧无疑搅扰了周主任一家平静的生活。正如很多在任期的主任所感叹的那样:“早知如此,就不干了”、“本来是想做点事情,结果却是满身脏水……”

众口难调的小区现实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商品房住宅小区也渐渐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空间中最重要的物质场域,愈发庞大的业主群体纷纷在不同的城市买房置业。作为最基本的生活空间——小区,是一个公域与私域并具的场域。住宅小区涉及居民的具体生活,具有较强的定制属性。相较于行政力量而言,构建以业主为主导的自治体系,能够制定符合小区发展特色的服务。

业主自治必然会涉及到“众口难调”的现实。对于物业、绿化、场所经营、停车等一系列内容,作为代表的业委会成员会收到来自各方不同的建议。选择任何一项执行,则有可能导致另外几方的不满。

绝对平等的业主身份

在公司、单位、机构中,科层化的上下级关系成为人们间沟通的常态。给予经济利益、权力结构等一系列关系形成的社交网络,使得个体需要遵守一定的“等级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权力、财富等因素的支配-从属关系。

然而,住宅小区中的社会生活则是一个绝对平等的空间,业主们以房入场,共同形成小区的微生活。从产权上看,每位业主之间是平等的,不分差别。而从治理结构中看,代表大多数业主的业委会并没有任何强制力量。面对业主的非议与不合作,也只能加以引导。同时,尽管业委会内部存在主任、副主任和普通委员,但作为自治组织的业委会内部并无权力隶属关系。在会议原则上,通常按照多数表决作为业委会的集体意志,主任、副主任等不过是业委会对外的代言人。但是,部分程序却要由以上的“关键位置”成员履行,社区中某项动议是否执行?如何执行?如何跟进?如何监督?尽管建立在对等议事的基础上,仍要有关键成员盖章确认。

容易搅动的舆论场

诸多业委会参与者都意识到小区生活中业主的低参与度。业主对于小区的认知也往往依靠于小区组建的微信群聊、公众号等所散布的相关内容。因此,群聊、公众号也往往容易成为把握小区舆论的有力抓手。作为明面上的代表,业委会可以通过组织群聊、创建公众号的方式进行信息公开、集体策划与共同行动。同样,小区中的反对成员同样也可借用相关手段搅扰业委会的正常工作。当业委会内部不能形成统一认知,甚至相关成员各自有“算盘”,小区的舆论场也难免变成“腥风血雨”的战场。贪污、挪用资金、和物业等部门穿一条裤子,此类舆论均会在纠纷升级为矛盾后,于小区微信群、公众号中爆发。

众口难调的小区诉求、绝对平等的业主身份,外加上容易搅动的社区舆论场,若秉着一颗公心做“君子之辩”,固然是好。若“别有用心”,怕是难免一地鸡毛,闹剧百出了……

对于参与者,只能说一句:“保护自己为先!”

对于业委会参与者:保护自己为先
对于业委会参与者:保护自己为先
对于业委会参与者:保护自己为先

来源:众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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