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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新规实施!南宁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车应仔细查看车况

近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新规”)正式施行。据了解,汽车“三包”新规是在2013年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基础上,对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修改,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对经营者提出了更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

此次修订从责任主体、扩大家用汽车“三包”的调整范围、车辆退换、消费者损失费用范围、“三包”凭证内容、禁止“强制保养”、简化享受“三包”条件等7大方面,提出了维权新亮点,特别是在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上,该规章明确提出的“质量问题7天内可免费退换车”等相关规定,备受消费者关注。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将从强固质量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两个方面执行。当汽车发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得故意拖延、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要求的协助、追偿等问题。对故意拖延、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提至最高罚款可达50万元,并将处罚信息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021年,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12315机构共接到关于乘用车的投诉1559件,关于乘用车售后服务的投诉211件。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汽车销售过程中,部分商家未按约定提供车辆、临时加价、承诺不兑现、拖延退款等情况;“三包”期内,车辆出现发动机抖动、变速箱异响、车身漏水等质量问题。

温馨提醒

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提车时,应仔细检查,查看车辆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是否与承诺相符;对车辆重要部件的性能要进行检查,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要注意仔细检查车况,了解车辆售后服务点、配件与服务价格等信息,保存好发票、单据、合格证、保修证、维修记录等相关书面资料,为事后维权提供有效凭据。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记者 苏昭宇 通讯员 何正君

编辑:陆丽

责编:李璐 编审:奚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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