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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当回事,“家事”也是“国事”

作者:兰儿说说

《家庭教育促进法》让家庭教育有了法治保障

根据女儿学校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和家属一起学习了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虽然《促进法》条目不多,篇幅不长,但字里行间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囊括家庭教育的重要理念,展现了回应群众关切,落实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坚强决心,发扬了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抓住了培养合格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谈谈几点粗浅体会。

一是要正确理解国家立法意图。修身齐家是中国儒家文化的核心要求之一。古往今来,鲜有法律从立法层面规定自然人、社会团体、以及国家机构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党、国家、人大做出这样的法律安排,一定有紧迫的社会需要和深远的历史考量。我粗浅的认为,一旦有了立法,就把家庭教育从道德层面的劝勉变成了法律层面的约束,对于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教育观念错误、教育保障不力等问题,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二是要带头遵守《促进法》,树立良好家风。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这本身也是对为人父母的本质要求。《促进法》重构了社会主义家庭观、教育观,从家庭、国家、社会三个层面规定了相应义务和责任,特别强调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主体地位。我感到,如果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朋友们能够认真学习本法,模范践行本法,那么我们的家庭教育一定会得到长足进步,孩子的成长和国家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

三是《促进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伟大进步。从法律条文不难看出,这是一部引导性的法律。“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这里面的执法主体、执法方式没有明确,执法效果难以保证和评估。但这足以让不履行家庭教育的父母从居委会走到法院,动员起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关注家庭教育,也让家庭教育成为国家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最后,希望《促进法》越来越完善,人民对于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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