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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不當回事,“家事”也是“國事”

作者:蘭兒說說

《家庭教育促進法》讓家庭教育有了法治保障

根據女兒學校要求和工作需要,我和家屬一起學習了剛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雖然《促進法》條目不多,篇幅不長,但字裡行間展現了全面依法治國應當囊括家庭教育的重要理念,展現了回應群衆關切,落實教育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的堅強決心,發揚了中華民族重視家庭教育的優良傳統,抓住了培養合格全面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這一根本目标。談談幾點粗淺體會。

一是要正确了解國家立法意圖。修身齊家是中國儒家文化的核心要求之一。古往今來,鮮有法律從立法層面規定自然人、社會團體、以及國家機構在家庭教育中應該承擔怎麼樣的責任。黨、國家、人大做出這樣的法律安排,一定有緊迫的社會需要和深遠的曆史考量。我粗淺的認為,一旦有了立法,就把家庭教育從道德層面的勸勉變成了法律層面的限制,對于解決目前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教育觀念錯誤、教育保障不力等問題,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具有深遠的社會意義。

二是要帶頭遵守《促進法》,樹立良好家風。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國家從業人員,要帶頭履行家庭教育責任,這本身也是對為人父母的本質要求。《促進法》重構了社會主義家庭觀、教育觀,從家庭、國家、社會三個層面規定了相應義務和責任,特别強調了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和主體地位。我感到,如果社會各界、特别是家長朋友們能夠認真學習本法,模範踐行本法,那麼我們的家庭教育一定會得到長足進步,孩子的成長和國家的未來一定會更加美好。

三是《促進法》實作了從無到有的偉大進步。從法律條文不難看出,這是一部引導性的法律。“發現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拒絕、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責任,應當予以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這裡面的執法主體、執法方式沒有明确,執法效果難以保證和評估。但這足以讓不履行家庭教育的父母從居委會走到法院,動員起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關注家庭教育,也讓家庭教育成為國家體系建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最後,希望《促進法》越來越完善,人民對于教育的幸福感、獲得感越來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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