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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地区考古资料中的古代家具初探

大同地区考古资料中的古代家具初探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01期 王利民

摘要:大同地区关于家具的考古资料实物有随葬品、冥器模型、石刻以及壁画等,集中反映了北魏、辽、金、元时期的家具状况和水平。在南北融合、东西交流中家具发生了变化;北魏时期为渐高型家具时期,辽金时期高型家具逐渐走向成熟并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种类式样繁多;元代家具一改宋代家具简洁隽秀的风格,形成了造型上厚重粗大、装饰上繁复华美的风格,对于高型家具由宋代的普及型向明代的成熟型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大同地区许多已发掘的古代墓葬和已调查的古代遗址中,有许多关于家具的资料。如实物随葬品、冥器模型、石刻、以及壁画等。这些资料集中在北魏、辽、金、元时期。北魏、辽代的家具形象多见于墓葬壁画、佛教石窟中,金代、元代不仅在壁画中出现,在冥器模型中也大量出现,其中的很多模型冥器,是研究我国古代家具史的珍贵资料。本文试对这些资料作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北魏时期:南北融合、东西交流中的家具变化

在我国家具发展历史上,先秦至汉代为低矮型家具时期,魏晋南北朝为渐高型家具时期。渐高型家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了北方少数民族习俗以及自西而来的佛教文化之影响,如“盘腿而坐”、“垂足而坐”等习俗影响。魏晋南北朝时期,在黄河流域,是一个南北民族大融合、东西文化广泛交流的时期。这一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文化习俗对这一时期的家具变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诸多因素当中,佛教因素在我国古代家具由低矮型向高型变化过程中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时期传统的家具有床、床榻、案、凭几等,新型式的家具有曲木抱腰三足凭几、胡床(即后来的马扎)、椅、圆凳(墩)等。

大同地区考古资料中的古代家具初探

1.大同地区北魏墓葬中的资料多为继承传统的形象床:汉代服虔《通系文》:“床三尺五曰榻,板独坐曰枰,八尺曰床。”大同北魏墓葬中出现“床”的

形象资料,一种是石雕的棺床,一种是墓葬壁画中所绘的床或床榻的形象,还有一种是漆画中所绘床或床榻的形象。

石雕床:出现在大同市东郊石家寨村司马金龙墓[1](P22)、南郊北魏墓群[2]P350)、东郊宋绍祖墓[3](P26)中。正立面雕刻三足,足之间的挡板上雕出水波纹带和忍冬纹带。中间一足上部往往浮雕出面目狰狞的螭首,两侧往往各有一位力士。螭首、力士用在墓葬中棺床之上,出于辟邪之用意;力士来自佛教题材,如云冈石窟第六窟塔柱北面“释迦、文殊与维摩造像龛”中,身着汉服的维摩,座具为榻,榻的两足上刻着双手举托的力士形象。

壁画中的床榻:大同市南郊智家堡村北魏墓石椁壁画[4](P5)北壁的墓主夫妇所坐的家具,从宽度上看似乎为床榻,仅够两人盘腿而坐。正立面两侧各有一足,两足之间彩绘出水波纹饰带,是现实生活中的实用物品,没有螭首和力士等用于辟邪的形象。

漆画中的床榻:北魏司马金龙墓漆屏风画“鲁师春姜”、“卫灵公与灵公夫人”、“和帝□后”三幅图中均有宽度仅够跪坐一人的床榻形象。四角各有一较宽矮的床腿,腿之间有水波纹。

案:大同东郊沙岭村北魏壁画墓[5](P13)东壁壁画和彩绘漆皮的“夫妇并坐”图中,墓主人前面均有栅形曲足案的形象。智家堡村北魏石椁墓北壁墓主左侧,也有栅形曲足案的形象。

以上出现的家具均为传统的家具型式。

凭几:三足鼎立曲木抱腰式,这是一种新形式的凭几,出现在大同市南郊智家堡村北魏石椁墓北壁壁画、东郊沙岭村北魏墓东壁壁画和彩绘漆皮的“夫妇并坐”图中。智家堡北魏石椁壁画墓的北壁墓主人形象,右侧的男性墓主人胸前有一个红色的曲木抱腰三兽足凭几。沙岭北魏壁画墓中东壁墓主夫妇并坐图右侧一人胸前有一黑色的抱腰曲足凭几。可见北魏墓葬中的家具资料,反映了在发展过程中既有传统的东西被继承又有新形式在产生。这一情形在主体人物的坐姿中也能表现出来,如在大同的很多北魏墓中女乐俑一般为跪坐姿势,上面所提到司马金龙墓的几幅有床榻的图中主人坐姿也是传统的跪姿,还有智家堡北魏壁画墓、南郊沙岭壁画墓中壁画、漆画中墓主的坐姿却为盘腿而坐,这是一种来自北方或西域生活习俗的新的坐姿。

2.大同地区北魏佛教造像中出现的一些异域形象细腰圆形座墩:在大同云冈石窟的石刻造像中,有很多菩萨坐在一种细腰圆形的座墩上。如第十二窟外室东壁下端北侧有三位菩萨(服饰为晚期泥塑),坐在圆形束腰的座墩上(依据早期石刻底图而重塑)。

坐姿:云冈石窟所刻的佛、菩萨,其坐姿有盘腿跏趺坐、倚坐和垂足坐和垂足交脚坐等,这些坐姿都与传统的汉族生活习俗如秦代的跽坐、汉代的跪坐有较大的区别。另外在供养人的坐姿中,一般呈跪坐,但也不全是双膝着地,有很多是单膝跪地。

二、辽金时期:高型家具的普及

高型家具的普及,是在宋辽金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的高型逐渐走向成熟并迅速发展和广泛普及,种类式样繁多。这时期家具在造型和结构方面受影响最深的是梁架式的框架结构,代替了以前箱形壶门结构。以桌、椅为代表,较前代增加了高度,并运用马蹄足、云头足、束腰、牙脚、横枨、线脚等各种装饰手法和结构[6](P150)。宋辽金时期家具特点为造型上挺拔舒展、古朴秀美,漆饰上简洁素雅。

在大同墓葬资料中,高型家具的使用和普及,最早出现于辽代中晚期的墓葬壁画中,这时大量出现了表现墓主居室内外不同用途的家具形象,种类有桌、椅、衣架、巾架、矮凳和屏风等。如大同市西郊十里铺村东27、28号辽墓,在周壁反映生活场景的壁

有两条横枨。屏风为三扇曲屏,上绘奇石花卉。还有大同北郊卧虎湾1号辽墓[7],西壁饮宴图绘出一张方桌,腿较细高,正面的桌平面与下部的横枨之间有五根竖立的短木条—矮老。人像后面是十字底座的巾架和如意形平面四条腿的矮凳。

可见,这时的辽代中晚期墓葬中,已具有梁架结构式的特征,如桌、椅的体形较高,腿部细而修长,腿之间使用横枨等。相比之下,唐代初的那种桌腿竖板式、厚重式,整体家具为壶门式等风格不见了。

金代阎德源墓木家具:1973年10月在大同西郊齿轮厂厂区发掘的金代阎德源墓[8](P1),出土了一批木器。除供桌较大为实用器外,其余均为小模型冥器,这些木器共11件,是目前研究金代家具的珍贵实物资料。这里只介绍一些典型器物:

供桌:典型的梁架式结构,高72厘米,桌面长79.5厘米、宽3厘米,榆木质。由桌面、圆桌腿和圆枨三部分组成。桌面由四边框及中心板组成;桌面下有细长的四条圆腿,腿之间有横枨,桌面与腿连接处有替木牙子装饰。其它一些小模型器物如炕桌、地桌等,结构与此桌大致相似。

木几:模型。由几面、横枨、腿组成,几面见方7.5平方厘米、通高15.7厘米。几面为四方形,边缘处理成圆棱;桌面下各腿之间有圆条横枨,四条腿细圆修长。整体形象感觉挺拔舒展、朴质镌秀。

木床:典型的栏杆式围子床,长40厘米、宽25.5厘米、高20厘米,杏木质。长方形,由床柱、围板、床板、床腿四部分组成;床上铺木板,左右即后面有栏杆,栏杆下有围板,四角均有方立柱,左、右、后面的立柱间又有花形间柱,四条腿为秋叶形,腿之间有横

枨。此床为小模型,故推测其床腿可以做成秋叶形,如果是实物,可能会是其它形式(如立柱再加牙子等)而更牢固一些。

扶手椅:为典型的四出头扶手椅,杏木质。高20.5厘米、椅面见方10.5平方厘米、扶手长17.4厘米。由靠背、扶手、椅面、椅腿组成。靠背的横梁即搭脑较长,向两边出头;扶手向前出头,以免略呈长方形,四条腿,腿上细下粗。与后来元明时的椅腿位置不同的是,此椅的腿位于椅面的四角最外缘。椅面下有圆头花牙子,腿之间有横枨。

三、元代:高型家具的发展

元代家具一改宋代家具简洁隽秀的风格,形成了造型上厚重粗大、装饰上繁复华美的风格。如多用

画中,均为东壁有衣架,西壁有巾架、矮凳,北壁有屏风等形象[7]。矮凳平面为四出花瓣形,四条腿,腿间各如意云等装饰图形,开始用罗锅枨等构件和抽屉桌这种新型的家具。

1976年大同市东郊曹夫楼村元代崔莹墓出土了一批陶家具模型。陶椅,一件,长17厘米、宽16厘米、高26厘米。由靠背、椅面、椅腿组成。靠背的搭脑为圆形,与扶手相连,扶手向外卷曲。靠背有很多花卉图案装饰。四腿的位置窄于椅面外缘,与金代阎德源墓的木椅结构相比有所变化。椅面与下边的横枨之间有挡板,横枨与腿之间有花牙子[9](P90)。

陶方桌,2件大小、形制相同,长13.7厘米、宽13.6厘米、高10厘米。一件桌面下与横枨之间有挡板,桌腿下部有花牙子。另一件无横枨、挡板,桌面下与腿之间直接为卷云形花牙子。

陶长方形矮桌,有桌面、腿组成。长47厘米、宽25厘米、高11厘米,三弯腿,桌面下与腿之间镂刻卷云形花牙子。

陶长方形矮桌,桌腿为直立形,腿两侧与桌面下之间有卷草(或卷云)状镂空牙子。长71厘米、宽29厘米、高22厘米。

陶供桌,有上下可分离的两间组成,上半部是围栏,有栏杆、围板组成。围板上有雕花。长38厘米、宽32厘米、高10厘米。下半部为长方形桌,长36厘米、宽29厘米、高24厘米。桌面下有雕花挡板,腿之间有花牙子。上下两部分都用朱红色涂染。

1957年大同市北郊白马城村元代王青墓也出土了一品陶家具模型。陶椅,一件,与崔莹墓的陶椅相似。唯椅面下无横枨与挡板,腿与椅面间有花牙子。高27.6厘米、椅面见方17.2平方厘米[10](P4)。

陶长方形矮桌:三种。一种由桌面、桌腿、牙子、霸王枨组成,直腿、卷云状足,腿与桌面之间出卷云状牙子支撑之外,内侧还有一条卷云状镂空的花牙

子—类似霸王枨。长50厘米、宽16厘米、高16厘米。

另一件,由桌面、桌腿、牙子组成,桌腿为直立形,桌面下与腿之间由卷云状牙子支撑固定。长54厘米、宽16厘米、高14厘米。

另一件,由桌面、桌腿组成。桌腿为三弯形,马蹄足。桌腿的上半部较粗,向内侧倾斜变宽,是由原来的桌腿和牙子联在而形成的。这一构想很巧妙,节省了一道工序。桌腿上半部内侧雕刻成卷云纹。长28.5厘米、宽14.3厘米、高18厘米。

方形供桌,由桌面、挡板、桌腿三部分组成。桌面下有挡板,雕饰花卉。桌腿为三弯腿,腿内侧雕卷云纹牙子。高21.8厘米、见方14平方厘米。

对以上元代陶家具进行分析,发现有以下一些特点:用材厚重;桌、椅的面板下出现挡板,这是元代家具出现抽屉桌的必要条件;桌腿内侧牙子大多数为卷云形,有的上半部与腿连成一整块,形成桌腿的一部分;桌腿的形式主要为三弯腿,常与卷云状的牙子同时出现;部分桌面下与腿之间出现了卷云状或卷草状的镂雕斜枨—即霸王枨;大量使用卷云纹或卷草状纹饰的浮雕或圆雕;椅子扶手下出现“鹅脖”。这是一种竖立的枨木,上端与扶手相连,下端穿过椅面与椅腿相连。上端一般向外弯曲敞开,下端向内收敛。这就改变了金代那种四条腿位于椅面四角外缘的形式,显得椅面整洁,作工灵巧。

纵观元代家具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新的结构、新的构件。这一时期的家具,对于高型家具由宋代的普及型向明代的成熟型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以法律作为自由的尺度、独立人格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正是根植于罗马文化的土壤之中,也直接影响了西方人的婚姻价值观念,因此英语中有“婚姻是两个

人间的契约”这个隐喻概念。具体的表达方式有:

1.I’m looking forward to the time when you get your divorce and we can become one.

2.Their marriage nearly broke up.c.The mar-riage lasted 54 years.

四、结论

隐喻无处不在,人类语言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隐喻,对隐喻进行专门研究有很多现实和理论意义。通

过上文研究发现:在英汉语中两民族对于同一概念爱情的理解运用了一些相同的隐喻,但同时也使用了不同的隐喻。这些不同的隐喻的产生主要是受各自文化的影响,体现了较为明显的中英文化特征。这一发现进一步验证了隐喻既有普遍性又有差异性的观点。这对于外语教学就意味着中国学生要熟练地掌握英语则必须熟练掌握英语中的隐喻概念,即英语民族的思维方式。而文化背景知识是隐喻的语言环境,是隐喻概念形成的源泉,是培养学生隐喻思维能力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