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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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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平山乡太子村位于河北省坪山县以南1公里处,曾是华北人民政府所在地。因为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这个小山村竟然能够说出来。

从1948年9月到1949年2月,在这个村子里,革命前辈们花了不到五个月的时间,为新中国的最终建立做好政治、经济、民事和司法的准备。华北人民法院也是作为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前身而诞生的。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声响,1948年9月26日,华北人民法院作为华北人民政府19个机构之一,在河北省坪山县太子村成立,陈玉昆任院长。

1949年2月,华北人民法院从坪山县太子村迁至北京北平。同年10月,华北人民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交接完成,在华北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了最高人民法院。

1949年10月28日,华北人民政府发出通知,结束工作,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韶园、京津两地人民政府自11月1日起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为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在原华北人民法院的基础上成立的,陈玉坤正式将信交给沈玉如,最高人民法院于1949年11月1日开庭并正式开通。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组织条例》和《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颁布,审判工作的司法机构和机制逐步建立起来。

司法文明是社会文明的象征。在短短的13个月里,华北人民法院办理了一批民事和刑事案件,为解放区政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了条件,培养了一批司法干部,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成立做了组织准备,废除了国民党的所有旧法, 建立了新的民主法制,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

"走出历史,走进道,要懂路,首先要是历史。追古而代,华北人民法院的司法制度以其强大的影响力,植根于新中国的广阔沃土,推动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长足进步。它就像一个明亮的黎明,冲破黑暗,绽放着光芒。

数字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陈玉坤(1887-1959)

陈伟坤,1887年生于湖南常德。他于1908年至1917年在日本学习,毕业于日本东京帝国理工学院,获得法学学位。回国后,他担任福田省北洋市政府高等法院、高级审判室主任、法学博物馆修正案、法院院长、司长、司法部参赞。1933年任国民党政府法官。1919年至1938年任北京大学、朝阳大学教授。1946年赴延安,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华北人民政府委员、华北人民法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政协第一、第二、三届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贾淹死(1903-1996)

原名贾荣庆,出生于河南省斯利普县杨公店村,1940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俞县燕鲁县抗日民主政府和鲁禹部担任科长、参议员。解放战争期间,历任晋珠陆峪边区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金珠陆峪边区高等法院副院长、华北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法院院长。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起草者之一,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并被任命为特别军事法庭庭长。1980年2月,他成为司法部的顾问。

图像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图为华北人民法院旧址。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图为华北人民法院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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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华北人民法院组织机构结构图。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图为陈光诚1948年就任华北人民法院院长的通知。

面试

"永远支持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

- 平山县人民法院西柏坡法院书记员何彦光探访

本报记者 刘伟

华北人民法院: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前身

1985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职工表彰大会参加了证书、荣誉书和何庆祥颁发的国家法院先进职工证书和奖章。

中央领导同志接见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全体代表的照片,被西柏坡法院书记员何彦光放在了家中的显眼位置。这张1985年的老照片记录了贺彦光爷爷的光辉时刻。

"西拜波的故事,我从小听得大大的。何彦光说:"西柏柏的精神既是一种传统,也是一种家庭风尚。"

何彦光的祖父何庆祥出生于1933年,1954年在建平师范学校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平师范学校最初是建在现在的西柏坡,所以我爷爷和我都加入了西柏坡的党。何彦光说。

何清祥1982年来到法院工作,一直在刑事法庭工作。1994年退休,退休后回到宫廷工作进行信件和探访,2000年89岁正式离职。

"这张照片是我的祖父在1985年拍摄的,当时他被选为国家法院系统的先进工作者,并于3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邓英超,杨尚坤,彭真,习仲勋和叶剑英的采访。

除了合拍的照片外,贺建璋家中还整齐地珍藏着贺建璋的出席证、证书、奖章、荣誉书和日记。"直到我入党后,爷爷才郑重地把它传给我,这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大会印发的贺庆祥日记一直不愿意使用,而且还是像以前一样干净利落。1985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何庆祥职工荣誉证书,给予劳动模范待遇。

"爷爷喜欢写作,先后写了500多篇大大小小的稿件,涉及法律领域文章300多篇,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石家庄审判等报纸上发表。何彦光自豪地说:"我的祖父是党的优秀战士,是我最崇拜的共产党员,他是毛泽东思想的真正实践者,他有一句常挂在嘴边的人生格言:'永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永远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战士, 永远与党和毛主席同行,为人民服务。"西柏波入党时,他是党的第一手经验,受到毛泽东思想的启发,他对党和毛主席的感情很深。"

何彦光谈起爷爷的日常生活,感慨地说:"爷爷可以说是'两个必须'玩得最饱,辛苦到现在人们都无法想象。"何清祥会去菜市场捡人不想把烂叶洗干净吃,衣服就是民谣说,新三岁三年缝纫三年。

何彦光于2001年4月在河北省坪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自2004年起担任西柏坡法院书记员。"一个是受到西柏坡精神的启发,另一个是被爷爷感染的,2007年,我光荣地在西柏坡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了党的战士。何彦光的表述更加庄严:"在我多年的工作中,一直忠诚于履行一个党员的义务,严格要求按照自己的标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去工作和学习。"

在西柏坡的18年里,贺彦光一直秉承着祖父和其他革命前辈的光荣传统。勤奋、谦虚、审慎,不自大,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做好当事人事前的指导工作,事后办案工作。自2002年初以来,何彦光被平山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十余年,并于2020年被授予明星党员称号。

"我的经历不能与祖父相提并论,但我会永远秉承祖父的人生座右铭:'永远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永远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战士,永远走党和毛主席,为人民服务'。何彦光坚定地说道。

01: 赵道子遇害案

案件的被害人韩一权、河北正定和侄女韩金杰都死了。为了避免战争,他带着韩金姐姐一路来到平山县大悟乡。韩一权在龙塘古道士当道士,将侄女韩金杰徐指派给附近的一位农民。

被告人赵道子是北王楼村人,母亲年轻后再婚,留到村里与叔叔一家生活,从小就缺乏教养,性格轻浮。后来,我认识了邻村的韩进姐姐,两个人勾搭通奸淫,赵道子勉励韩进姐姐离婚,被韩一拳封堵。为了达到目的,赵道子联合在嘉璞村赵顺睿等三人,冒充军队抓逃兵,韩一拳出来,经过一番战斗,用绳子勒死韩一拳,把石头绑进井里。

法院在一审、二审中判处赵道子死刑,判处其同案犯赵顺睿一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到第三次审判时,赵道子的死刑条款得到维持,赵道子的上诉被驳回,赵顺睿和另外三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徒刑。

评论:判决体现了死刑案件必须宣判、证据重重不应当供认、刑罚适当的原则。判决叙述事实简明扼要,理由逐一进行,既要列出定罪证据和确定相关性,又要分别讨论主犯的同谋;虽然整句话没有引用法律规定,但论证是彻底和令人信服的。

02: 泰隆买卖纠纷案

上诉人李银熙来自北白楼村,家有闲置的空置居所,刘亦利等八户人家铺木石与李银溪家族合伙搭建架子。开始计划建十个地方,李银溪家两个地方,剩下的家庭八个地方。结果,材料被留下,建造了十二个地方,并种植了两个地方。其中一个之前被卖掉了,大部分钱都偿还了建设费用,一小部分被平分秋色。还有一个闲置的,李银熙声称自己哥哥离开了,应该是自己了,家里剩下的人要求卖掉。华北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是驳回上诉,出售有效并允许出售给第三方。至于出售的钱,则由家庭分割。

点评:本判决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总结了争议的焦点,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讨论。这种判决方法,是近年来才在法律文书的撰写中才得到广泛应用的。第二,使用错别字的权利可以允许出售司法领域的创新,因为我们一般买卖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权是买卖。作为遗产,它可以扩展到执行领域,以获得一些合同权利和租赁权的处分。第三,无效的有效性是判断合同案件的前提。图集的出售现在将包括在合同纠纷中,现在我们判断中首先要指出的是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在本次判决中,强调机器所有者代表飞蛾买卖双方的行为是有效的,也符合我们目前合同案件的标准。

这一判决开创了依政策办司法审判的先河,突出了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司法理念,体现了以发展生产促定团结的指导思想,用鲜明的语言传达了法律的威严。

03:于美路婚外情纠纷案

俞美路、坪山县北嘉壁人,和张新桥从小就被家人订的娃娃亲戚,还给了彩礼。张新桥长大后,反对包办婚姻,认为于美路比她小三岁,丑陋,要求退休。平山县司法部门一审出具民事移送函,决定:移送婚姻。于美路未上诉,金潮边区高级人民法院北越分院判决:一是准予解除婚约,二是女张新桥酌情退还男俞美路本币30万元。于美路上诉,华北人民法院驳回上诉。

点评:这是一起解除婚姻合同的普通案件,经过坪山县司法局北越分院、华北人民法院三审判决,以及华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华北人民法院对普通民众的诉求给予了多大的重视,从中可以看出,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 是针对公共服务质量差的,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的统一。

资料来源:人民法院报告

记者:刘伟编辑:段希思 沈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