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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陈平原认为:“作为文派的‘桐城’,不仅在有清一代影响深远且争议不断,放在整部中国文学史上来看,也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尽管‘五四’以后,所谓的‘桐城谬种’受到了致命打击,但你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在中国文学史上影响几位深远的文学流派。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都必须认真面对。”(1)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桐城文派述论》

是啊!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都必须认真面对。面对它是为了真正认清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这个奇观;面对它是为了真正认清中国文学流派史上的这个奇观;面对它是为了真正认清中国文学接受或传播史上的这个奇观。

笔者认为,吴孟复先生的《桐城文派述论》一书堪称认清“桐城派”这个奇观的重要参考文献,堪称“桐城派”研究的必读书。

有学者曾如此评价吴孟复先生的“桐城派”研究:“关于‘桐城派’的研究,更多新见,影响尤大。有人谓为‘真得桐城嫡传’;我们则认为他还说了方姚所不曾说,不能说与不肯说的地方。”(2)也就是说,吴孟复先生的“桐城派”研究既有继承又有发展,开拓了“桐城派”研究的新境。

《桐城文派述论》一书至少有三个方面最为紧要:一则辨明对桐城文派之误读;二则阐明桐城文之真价值;三则表达学术自信之真态度。试分述如下,以求教方家。

一、桐城文派之误读:“桐城谬种”之讥议于理不通

《桐城文派述论》一书“前言”说:“‘桐城派’既非‘正宗’,自然也不是‘谬种’。”(3)“桐城派”既非“正宗”,何谈“谬种”。吴孟复先生的这一判断看似简单,其分析过程则并不简单。以下仅从四个各方面略加引述,以见其识断之大端。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孟复先生

1、“桐城文派”与“桐城学派”混为一谈

吴孟复先生认为:

“‘桐城文派’,旧称呼桐城派,指的是以‘古文’写作为主的一种艺术流派。但桐城还有‘学派’与‘诗派’,三者互相影响,而又不必尽同——如‘学派’中的主要人物方以智,其文章却是明末复社一路,秉承‘七子’,师法秦汉;故与‘桐城文派’的导源‘唐宋八大家’与归有光者不同。但‘桐城文派’在学术思想方面,又很受方学渐、方以智的影响;而方苞的学承颜(元)李(塨),则又为‘学派’注入新的内容。方苞不作诗,但刘大櫆、姚鼐则把古文之抑扬顿宕技法,用入诗中,成为‘诗派’的特色之一;同时又把诗歌的美引入文中,使散文诗化,这又成为‘桐城文’的艺术特色之一。三派相互影响,然又非完全一样。……过去许多人对‘桐城文’的责备,正是把‘学派’与‘文派’混为一谈而引起的。所以,我们特地标明‘桐城文派’,这样,可以减少许多纠葛。”(4)

“桐城派”既然有“学派”“文派”之别,自然应该区别待之,“混为一谈”自然会因引起名不正而言不顺之嫌。由此说来,“桐城谬种”之讥议值得商榷。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刘大櫆集》

进而言之,“欲述‘桐城文派’,必先述‘桐城之学’。盖过去之称道‘桐城文’,与后来之讥议‘桐城文’者皆以‘古文’与‘理学’并论,而不知‘桐城理学’自有特点,此其一;其二,则自乾隆以至民国,讥议‘桐城文派’者,大抵皆以‘汉学’立场,认为桐城文人空疏;不知清代汉学家考据之风,最初实由桐城人开创,且‘桐城派’主要作家方苞、姚鼐亦皆对汉学有过贡献;三则把‘桐城文’目为‘妖孽’,说它‘尊古蔑今’,‘典瞻古雅’,这些恰恰不是‘桐城派’的真实面目。雅洁清真的‘桐城文’,雅在文从字顺,洁在异于淫靡;清真在于不妄加毁誉于人,写人必如其实,与‘庙堂文学’之大而空者根本不同。且自始即以‘变而后大’为帜志,从而勇于创新。此种创新之思想,亦本之于‘桐城之学’。”(5)

“桐城谬种”之讥议并不能识别“桐城派”之真面目,之所以如此则又源自于并不了解“桐城之学”和“桐城之文”的真正旨趣,于是就妄加毁誉,以其激进之言辞遮蔽其浅薄之识见。

吴孟复先生进一步指出:

“人们对以方、姚为代表的‘桐城古文’的疵议,主要还是对‘宋学’或‘理学’的看法。其实,‘理学’只是学术范畴的名称;而‘宋学’所包尤广。……过去常常认为宋代理学束缚人们思想,但陈寅恪却谓‘在我国历史上,六朝及天水一代(即宋朝)思想最为自由’(《论再生缘》)。其实,疵议‘桐城文派’乃至疵议‘理学’的人,往往对‘理学’并无真知,甚至连《宋元学案》等也未看过,只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举偏概全,信口雌黄而已。当然,也不是说‘理学’没有弊病,任何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古代文化更是有糟粕也有精华的。特别是像‘宋学’这样范畴很广,而且‘派衍枝分’,其中糟粕相杂,有得有失,以至得失相依,或先得后失,这些情况就更为复杂。马克思主义要实事求是,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十分重要的。”(6)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可以说,对“桐城古文”的讥议与对宋代“理学”的批判都是犯了“举偏概全”的毛病。至于“人云亦云”“信口雌黄”则正可谓“一犬吠影,百犬吠声”之写照,此种流弊贻害匪浅。

2、“桐城文派”之“古文”并不就是“死语言”

“桐城文派”自称“古文”(或“古文辞”),意在与骈文(包括四六)相区别,然而,“古文”并不就是“死语言”,谥之“谬种”更是于理不通。

什么是古文?吴孟复先生从几个方面作了申论:

“一,从词组说。汉语对古文提出的要求,首先是‘唯古于词必己出’,这也正是古文与骈文(或其他文体)相异之处。……古文家的‘词必己出’这一主张,符合汉语、汉字的特点,且发挥了它的优势,就词汇组合说,诗人、骈文家、民间艺人都做了自己的贡献。但古文家明确提出‘词必己出’,其功尤大。二、就语法来说。众所周知,我们现在所讲的‘古汉语语法’是近百年中一些语言学者研究出来的。但是,他们是根据什么来抽象概括成为规律的呢?他们不是根据殷墟甲骨文字,也不是根据《尚书》、《诗经》,更不是以骈文为据,他们在语法上另有自己的一套规律。明确地说:这些学者是根据韩、柳、欧、苏以及他们所推崇、效法的《左传》《史记》等书,经过分析归纳,成为‘古汉语语法’。……再从篇章谈谈。以篇章之法与讲词句的语法相较,语法在我国是新兴的学问。也就是说,它是在近百年中才发展起来的,但它已经形成了一门学科;而篇章之学则至今还是缺门。然而,古文之讲篇章,却远较语法为早为详。……古文家的经验,分析归纳出来,便是‘篇章语言学’的规律(犹如词语方面之已总结成为‘古汉语语法’一样)。这对各类文章之写作与语言之研究,均有极其重要的作用。”(7)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唐宋古文八家概述》

以上辨析明白晓畅,并无理解上的困难。吴孟复先生是从“桐城文派”之“古文”实际上是符合篇章之学规律这一被人忽视的方面肯定其“活”的价值,这一方面辨析的主要目的就在于彰显“桐城文派”在“文章学”方面的超越时空的价值。

《桐城文派述论》一书的作者立意正在于“成‘文章学’之专书,助‘语文课’之讲析。”(8)由此可见,称《桐城文派述论》一书乃“文章学”考辨的范本并不为过。

3、“桐城文”作者的文章既不是“庙堂文学”也不是“山林文学”

“桐城文”作者几乎都是以教书为职业的教师,他们所写文章,既不是“庙堂文学”,也不是“山林文学”,何来“谬种”之讥议?

吴孟复先生的这一态度和立场可谓现身说法,或者说“知人论文”,并非仅仅出于某种政治热情甚至革命热情,亦或某种文化审视甚至文化批判。

吴孟复先生从“桐城派””作者几乎都是以教书为职业这一特征出发,认为:

“这些人既以教师为业,那就不但自己写文章,还要给人讲文章,教人做文章。因此,他们就不像官僚及清客们那样可以出奇吊诡,随意挥洒,怪怪奇奇,軥輈格磔。他们必须探索语言使用的常规,讲明开合、伏应、穿插、顿宕的技巧,指出应该怎样写与不应该怎样写,即文字的宜忌所在。姚鼐批评汉学家文章‘缭绕不清’;我们多读吴派学者著作,便知姚说并非无的放矢;而桐城学者以至皖派学者(如戴震、王念孙、段玉裁)却无此病。我曾设想:戴震一派文章通达,可能即由姚鼐提醒之故;戴震说愿与姚鼐‘交相师’(《与姚姬传书》)。这也许就是‘交相师’的结果。以之为文,从而写出一些平易通达、曲尽事理的文,就是黎锦熙讲的‘普通古文’,兼有艺术性与实用性,朱光潜对桐城文所肯定的也就在此。”(9)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刘大櫆文选》

吴孟复先生终身以教书为业,职为教师且往往终身乐之不倦;一生从事语文教学,既传知识,又授方法。因此,最能对“桐城文”作者葆有一种“理解之同情”。

4、讥议“桐城谬种”者实乃读书不多,既并不深知“桐城”且不懂“桐城”与“湘乡”之别

吴孟复先生关于“桐城”与“湘乡”之别阐述可称“一家之言”,尤其值得关注,现引述如下: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屈原九章新笺》

“‘桐城派’与‘湘乡派’有同有异。一般地说:以‘词必己出’之言语,讲开合顿宕之法则,不为缭绕俚俗,这是‘湘乡’与‘桐城’共同之处;至于铺叙‘文治武功’,驰骋震荡,此方、姚之所不能为亦不屑为的,而‘湘乡’独擅其胜。变柔为刚,雅而不洁,‘昭忠’诸记,即其明证。曾氏自谓私淑姚鼐,但欲‘以戴、段、钱、王之训诂,发为班、张、左、郭之文章’,那就是要把朴实清新的教师文章的‘桐城文派’变为古董式的‘庙堂文学’,苟如所言,也就不成为‘桐城派’了。但曾国藩实亦能文,且在当时位高名重,又颇好士,‘幕府豪彦云集,兼包并罗’,‘陶铸群英’,当时文士,多出其门,因而自成一派。”(10)

“有人说:曾国藩‘中兴’了‘桐城派’,其实非是。曾国藩正是在‘桐城派’最主要的一点上,改变了‘桐城派’的精神面貌。清末时,由于曾国藩地位很高,影响很大,有些桐城人不能不依附;或者由于师友承授关系,不便于直接揭开曾的‘司马昭之心’;而后来,人们又把‘桐城派’也视为‘谬种’,特别是有些读书不多,对‘桐城’本不深知的人,也就不把‘桐城’与‘湘乡’细加区别。近年来,有人又以曾国藩为‘桐城’张目。其毁其誉,皆非实事求是之旨。我们认为:‘桐城’自‘桐城’,‘湘乡’自‘湘乡’,‘桐城’与‘湘乡’的区别是客观存在;看不出这种区别,就把握不住‘桐城’的特点。”(11)

“‘湘乡派’竭力推崇‘桐城’,但影响所及,连桐城文人吴汝纶父子也向风景从,变成了‘湘乡派’。张吴门人遍及南北以至日本,而‘桐城’竟似已‘在祧列’,即在事实上已代替了‘桐城派’。从清末到民初,到处所讲‘桐城派’,其实是指‘湘乡派’。当然,‘桐城派’也并没有完全消失,其不同于吴汝纶而仍守方姚之传者,主要是马其昶及二姚。陈三立说他‘更为之一变’是合乎实际的。”(12)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古文辞类篹评注》

由以上引述可知:“谬种”之雅号实应属于“湘乡派”而非“桐城派”,“谬种”流传而“桐城”实代受其责,此一番见识并非彼时之常人所能知,亦非今时之常人所尽知,所以尤其难得。

“桐城文派”自有其得失,钱基博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一书中即指出了“桐城文派”之优缺点,同时阐述了“湘乡”自为一派的道理。至于钱穆所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则在第十二章中集中谈论了曾国藩的学术文章对于桐城姚氏的继承,且誉之为“有清二百余年,固亦少见其匹矣。”(13)

但是,他们都没有充分认识并论及曾国藩给“桐城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从“‘桐城’自‘桐城’,‘湘乡’自‘湘乡’”这一立场上来看,“桐城派”的得失理应与“湘乡派”的得失区别考论,“谬种”之“谬”的归属问题理应谨慎分梳,这不仅关涉学术史、接受史的问题,同时也关涉文化史、思想史的问题。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孟复手稿

由以上所述可知,吴孟复先生对“桐城谬种说”做了比较全面的辨证。当然,这一辨证并不仅限于以上四个方面,再譬如诋毁“桐城文派”者往往把它与明清“时文”即八股文混为一谈且对方苞倡导的“古文义法”有误解;欲知“桐城文派”之真价值,应于方(以智)、姚(鼐)、梅(曾亮)、马(其昶)诸家之文章品鉴中得之。总之,这些辨证的确有助于后学重新认识桐城文派的真面目以及重新评价桐城文派的真价值。

“桐城文派”即倡言宋儒的义理及封建纲常之理的文派,所以是“谬种”,所以应该“打倒”,这种简单的思维逻辑确有至少两方面的成因,一方面并非深知其真价值,另一方面新文化革命之激进需要。

两者之间是有直接联系的,由于“革命”的需要,显然来不及“学理”深究;因为不能“学理”深究,当然难以深知其“真价值”。

唐德刚曾指出:“青年胡适的‘文言是半死的文字’这句口号,在那时是有其摧枯拉朽的功能,但是这口号本身究有多少真实性也是值得重新商榷的。”(14)其实,“桐城谬种”这一口号的制造者钱玄同早已有过反思,他在1921年1月1日日记中说:“我在两三年前,专发破坏之论,近来觉得不对。杀机一启,决无好理。”(15)

“杀机一启,决无好理”的说法至今想来也是很有道理的,在学理上自有真理性的一面。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读书与治学》

二、桐城文之真价值:篇章语言学之营构与运用

吴孟复先生在谈论篇章语言学之营构与运用方面不仅思路清晰,而且卓有新见,并非如陈平原所说仅仅是“站在表彰桐城、发扬其潜德幽光这一先验立场”一味地“刻意称颂”而已(16)。

吴孟复先生在中国古代文章学方面的之深思熟虑以及中西方篇章语言学之比较观照方面所做的功课并非陈平原所尽知,不知其人而论其学,自然难以“理解之同情”。

现将吴孟复先生谈论篇章语言学方面的观点引述如下:

“由上可见,必须从历史、哲学史的高度,才能真正认识‘桐城文派’,从而了解‘桐城文派’艺术特点(这在前面第三章已经说过)。从‘桐城艺术特点’中,我们还看‘桐城文派’作者在语言使用方面特别是篇章方面的妙处和今日国外‘篇章语言学’中所讲的竟有类似之处。如美国有本《篇章语言学导论》,其称为篇章构成的第一、二条标准是‘表层形式连贯’与‘意义连贯’,且认为‘形式连贯’是‘建立在意义连贯的基础上的’。唐文治在《国文经纬贯通大义》中指出:‘有虚意,有实意,有旁意,有正意,有言中之意,有言外之。如苏轼《屈道耆芰论》,唐文治说它以‘陋’字为线索,而《孟子》‘牛山之木’章,则以一虚字‘其’为线索;至《书·无逸》则以‘周公曰呜呼’五字为线索,且谓其‘叙事错落,而其遗愈转愈深,亦愈转愈转’。……我们所以引用这些,一再说明:前辈作家、评家所积累的经验,即所讲的命意、布局、用笔之法,往往可与现代语言学上的新知相印证。这也就是说:‘桐城文派’(自然还有其他文派作者,如包世臣在《艺舟双楫》中的《文谱》所言及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所言)所讲的‘文章义法’有它的科学性,即反映了汉语篇章语言的艺术规律,这对语言研究、语文教学与写作,显然很有益处。”(17)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孟复安徽文献研究丛稿》

“关于方苞的‘义法’,姚永朴作了解说,前面几章已经引过。再看方孝岳、朱自清的解释如何……朱自清说:‘方是第一个提倡“义法”的人……“义”是用意,是层次,“法”是求雅、求洁的条目。雅是纯正不杂,如不可用语录中语,骈文中丽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俊语、《南史》《北史》中佻巧语以及佛家语。后来姚鼐又加上注疏语和尺牍语。洁是简省字句。’‘义’是就‘行文结构’讲的,‘是用意,是层次,’这和姚永朴讲的‘义者有归宿之谓……’其理解是基本相同的,因而也是‘文章学’和‘篇章语言学’方面的课题,对文章写作有着广泛的指导意义。这里特举方孝岳与朱自清两家刊发,意在说明:现代学者、新文学作家刊发亦是如此。那种无稽之谈与相沿之误,自可解除了。”(18)

“桐城文派作者所言的‘文法’,主要讲的就是‘文章学’、‘篇章语言学’、‘文艺风格学’上的理论问题,他们总结了古代作家使用语言、写作文章的经验,揭示出一些规律,提出了一些问题,至少是为建立我国自己的‘文章学’、‘汉语篇章语言学’与‘文艺风格学’等新的学科,提供了很多的资料,这些尤其值得发掘与利用。所以研究桐城派是很有意义很有作用的。不特从继承遗产来说,必不可少;即就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来说,也必须深入研究它,充分利用它。”(19)

“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是我国的‘文章学’专书,迄今还没有另一部书可以代替它。”(20)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山萝诗存》

以上所引均出于《桐城文派述论》一书,该书之外尚有不断申论之文,譬如吴孟复先生为王永献所著《桐城派新论》一书序文说:

“我虽早闻师友之教,粗识津梁,然自审不贤,甘于识小,久已无意于文章。偶一为之,往往杂以骈俪,反近于亭林、实斋。斯则学术与文艺殊科,应用与描绘异体。然虚实正侧之妙,伏应断续之法,语用之妙,则惜抱所谓‘有所法而后能’者也。今海外言文者,亦有语用之学,篇章之学,而在我国犹为空白。其实桐城义法,即是此类,故自语言而言,桐城诸老之所经营,当有必不可废者,倘有钩稽而条理之,以成一门科学者乎?是又区区所深望也。”(21)

吴孟复先生一生学术志业的主要归趣即致用,他对桐城派研究的旨趣归之于建构中国语文的语用之学和篇章之学,并非一味地保守,其创新之意甚为鲜明,其高远立意尤堪称道。

可以说,只要我们还运用汉字写作,我们讲“桐城派”文章就不仅有学术史意义,而且有现实指导意义。这种清明认识同样早由《桐城文派述论》一书所倡导:“我们讲‘桐城派’文,不仅作为文学史上的现象进行研究,且应吸取其语言之使用技巧,使之有益于今人的写作。”(22)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古书校读法》

这种清明认识的可贵之处在于可纠今日之弊,所谓“今日之弊”即如今日之学者所言:“近半个世纪以来,在‘谬种’‘封建性’‘清规戒律’的喧嚣声中,中国大陆的语文教学几乎将桐城派的‘有所法’理论一笔勾消,其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学生写作能力的普遍下降,‘误尽苍生的语文教育’之责,当非无的放矢。”(23)

三、明理通达,知言自得:学术自信之写照

笔者以为,《桐城文派述论》一书至今仍具有阅读和评议的价值,该书在文学学派研究、学术史研究、文章学研究诸方面的拓新意义足以给予读者诸多方面的启示。

吴孟复先生在《桐城文派述论》一书“前言”说:“本书论述了‘桐城文派’的历史渊源、艺术特色、师友传授、诸家风格,史论结合,述中有评。虽博采通人,实皆出己见。凡此论述,十之七八,为前人之所未言;然又必有史实为依据。”(24)

由吴孟复先生的自我陈述可知,《桐城文派述论》一书既有感而发,又言之有据,至少做到了考据和义理的兼顾。

吴孟复先生对《桐城文派述论》一书的自我期许看似平易但实则不易:

“鄙人论文,一向认为‘言能尽意’,‘诗有达诂’。故此书中颇探‘思表纤旨,文外曲致’,力求‘阐其妙’而‘通其数’,进而使‘作文之利害’,亦即文之‘妍媸好恶’,皆有‘可得而言’。于是以成‘文章学’之专书,助‘语文课’之讲析。七十老翁,断不敢以无实之言,误人子弟也。”(25)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国学典籍阅读要义》

这部“文章学”专书岂止仅助“语文课”之讲析呢?当然,笔者从以上陈述中明显地感受到了吴孟复先生的学术自信,这种学术自信实则建立在深厚的学养以及通达的见识之上的。

最为难得的是,吴孟复先生在考辨“桐城派”尤其“桐城文派”的过程中并未表现出常人可见的“门户之见”。

先生在《桐城文派述论》一书“刘大櫆与‘阳湖派’”一节中明确指出:“桐城前辈不欲‘角立门户’,是由于他们的公心;但考镜源流,辨析离合,指出两派(笔者按即‘桐城派’与‘阳湖派’)的异同之点,也是‘平章学术’者应尽之责。”(26)

该书以“平章学术者”的自省精神客观地考评了“桐城派”人物,譬如《桐城文派述论》第六章“姚鼐与‘桐城文章’”之下分五节考评姚鼐的功过得失,诸如“第一节、姚鼐传略”,“第二节、姚鼐与当时学风”,“第三节、姚鼐的文论与文风”,“第四节、姚鼐的古文成就”,“第五节、姚鼐的《古文辞类篹》”等,五节文字综合考量了姚鼐的“为人”“为文”“为学”三方面的综合情况,真可谓“为人”“为文”“为学”三者“兼美”之文章范本。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孟复全集》整理出版推进会

笔者以为,由姚鼐一人述评之范本亦可看出《桐城文派述论》一书之文章风范,即明理通达、知言自得、知人论学、博观圆照四者兼备。

刘勰曾在《文心雕龙·知音》篇谈及“圆照之象,务先博观”的道理,如果以“博观圆照”考量《桐城文派述论》一书,真可谓经典范本无疑。其通观之法至少可归纳如下几方面:

一则明辨“桐城文派”之历史渊源、地理因素、艺术特色,尤其“桐城文派”与“桐城学派”“桐城诗派”之异同;

二则梳理“桐城文派”代表人物之生平、学风、文风之特点尤其这些代表人物对“桐城派”的独特贡献;

三则评介“桐城派”与“湘乡派”和“阳湖派”之渊源异同,尤其对诸家做了有褒有贬的独抒己见之论述。

以上诸方面考辨评述并非果然如陈平原所说仅仅是站在表彰桐城、发扬其潜德幽光这一先验立场上的刻意称颂,如果陈平原所言不虚,那么,《桐城文派述论》一书也就不能令人信服了。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吴孟复先生纪念文集》

现将有关《桐城文派述论》一书的中肯评价摘录如下:

“这是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地研究‘桐城文派’的专著,也是著者积数十年专题研究心得而成的一部总结性专著、其论述之周密,判断之恰当,分析之精辟,行文之简练,皆堪称上乘,或可借用司马迁的话来说,那就是达到了‘通古今不变,成一家之言’的境界。”(27)

“特别是《桐城文派述论》一书,不仅对‘桐城文派’的历史渊源、艺术特色作了真实而精到的论述,而且对诸家风格及师友传授作了亲切而独特的述评,多言前人之未曾言。同时著者不拘门户,亦吸收现当代学人评论之精华。该书由于论证严谨评品独到,已成为极有价值的专著。”(28)

“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吴孟复先生的新著《桐城文派述论》,可称为桐城文派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新突破、新收获。……《桐城文派述论》的首要特点是统观全局,循流溯源。……《桐城文派述论》的另外一大优点,是站在历史、尤其是哲学史的高度上审视评判桐城文派。”(29)

高淮生: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论略

《续经籍纂诂》

由以上评价可知:《桐城文派述论》不仅可以看作“桐城派”研究的第一部专史性的著述,同时也应是文章学或者篇章语言学建构颇为重要的一部拓新性著述。究竟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这样一部颇具开拓性著述,有待后学对“桐城派”所能涉及到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研究之后做出公评,正如吴孟复先生所说“文章得失,自有公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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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16)陈平原《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生活 读书 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

(2)吴孟复《吴山萝诗文录存》,黄山书社1991版。

(3)(4)(5)(6)(7)(8)(9)(10)(11)(12)(17)(18)(19)(20)(22)(24)(25)(26)(30)吴孟复《桐城文派述论》,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版。

(13)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4)唐德刚《胡适口述自传》,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版。

(15)杨天石主编《钱玄同日记》(整理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1)吴孟复《吴孟复安徽文献研究丛稿》,黄山书社2006年版。

(23)(27)汪茂荣《应从两个层面正确评价桐城派》,《社会科学论坛》2016年第7期。

(28)黄季耕《旁搜千载出新书—吴孟复教授近年学术论著述略》,《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2年第4期。

(29)何天杰《提要钩玄推陈出新——评吴孟复先生〈桐城文派述论〉》,《学术界》199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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