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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豪车修出心理阴影,提车8个月修了6次……车主:我要退车!

奔驰AMG G63俗称大G,它一直被称为理财产品。尤其在疫情之后,大G在二手市场上的价格更是居高不下。虽然这款车在国内有大批“有实力”的粉丝追随,但光鲜亮丽的外表下也有不足的一面,质量和售后问题同样突出。

最近,来自浙江金华的黄先生好不容易贷款花了300多万买了一辆奔驰大G,但新车开了八个月故障灯频亮,大部分时间都只能躺在4S店里等待维修,而出问题的又是同一部件。

300万豪车修出心理阴影,提车8个月修了6次……车主:我要退车!

经过多次维修无果后,黄先生向经销商表示这辆车已经让自己产生了心理阴影,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他要求门店必须退换新车,那结果到底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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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车8个月,来来回回修了6次

据了解,今年4月,黄先生在金华义乌地区的一家梅赛德斯奔驰4S店内花了310万买了一辆奔驰G63,可是这辆新车买来开了一个星期就出现问题,大屏幕上频繁跳出故障码。

黄先生说:“当时开了七天就发现发动机故障灯亮,直接将车子开回了4S店进行维修,维修人员说是加油站的油品有问题,因为自己不懂车就信以为真。”

然而,就在这次沟通之后的第三天,跳故障码的问题就又出现了。于是,黄先生再次把车开回4S店,4S店对车辆进行检查但是未检查出具体的故障原因。只是用电脑把故障码消除了,这个问题处理好之后,黄先生第二次把车开回家,但没想到的是,这辆大G带给他的噩梦远没有结束。

阴魂不散!果然,车没开几天,这辆大G的发动机故障灯再次亮起来。这次黄先生选择将车子放在4S店四天,之后检查维修人员检测出是电机的问题,于是给出了一个看似能药到病除的维修方案——左右电机互换。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黄先生也没有办法,只能听从门店的建议再次维修。可原以为这回找到了故障灯产生的根源,本以为这次修好只能能安心用车了,可偏偏就是事与愿违。

果然,在这次修完之后开回家没几天,故障灯依然亮起。此时黄先生的忍耐程度已经达到了极限,但门店方面检查之后依然说是电机问题,最终给出的维修方案是更换左边的电机。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此次维修也没能解决问题,于是黄先生在提车8个月后第6次把车开到店里等待维修,而这次的维修方案是更换排气管总成。于是,黄先生这辆大G又在4S店“躺尸”了一个多月,不过好消息是故障灯的问题解决了。

但黄先生表示,新车买了8个多月才开了8000多公里,车没怎么开光就停在店里维修了,而且现在自己已经被这个故障灯搞怕了,只要一上车就有心理阴影,于是他就单方面找门店方面要求退换车。

该店经理表示,4S店方面承认故障属于车辆的质量问题,对于黄先生提出换车诉求,按照汽车三包法规定,发动机内同一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退换车,而黄先生车辆的情况符合这样规定,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现车,而黄先生也不接受退款,双方由此陷入僵局。

对此,当地消保委汽车专家表示,按照规定在两年或者五万公里之类,以先到为准,发动机主要零部件维修或者更换过两次,就要退换车。如果要退换车,退还是换是由消费者选择,不是4S店来决定的。

最终,4S店方面表示愿意与黄先生友好协商解决这件事。

02

汽车新三包政策保护消费者

显然,上文中的这个黄先生确实运气差了点,但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承认汽车三包政策的权威性,要不是有这个政策的“撑腰”,黄先生估计只能是自己把这辆车修到底了。

三包政策明确规定,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并且,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而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国家开始施行的新“三包”政策。在这个政策中将会废除这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在汽车厂商授权4S店之外自主进行维修保养的消费者,也将享受“三包”政策。

这一条相当于明确了消费者的合理保养维修,是可以在厂家指定的4S店之外进行的,而厂家和经销商,都不能以”未在4S店保养维修“为由,拒绝消费者合理的三包权益,这对于终端车主和社会第三方修理厂是双重利好!

此前,消费者在汽车质保期不在4S店做保养视同脱保的行为,在汽车“新三包”中改为了“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

除此之外,“新三包”还强调了一个“7天退换货”的权益,就是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

当然,纯进口汽车也纳入三包范围之内,以往进口车主是享受不到三包待遇的,大家也可以注意下。

*本文中所有文、图素材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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