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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乱”还是“帮忙”? 《中国船舶报》记者 张弘弢 “企业主要还是担心首台(套)的认定问题。” “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使用方受益?我觉得这可能是认识上的误区。” “整船如何投保?购买的设备投还是不投?” …… 这是今年4月,我旁听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保险公司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举行专题研讨时的情景。 此次采访,自己原来的设想是找一两位专业人士,谈谈新政策对船企的重要意义。不曾想,与中船财务公司保险管理部经理胡庆丰沟通之后,我发现大家对新政的“抱怨”和“牢骚”反而更多。于是,就有了这场专题研讨会,同时,也有了我写的一篇关于此事的深度报道。 这篇报道洋洋洒洒5000多字,几乎包含了企业、保险公司等相关方对新政的所有担忧,而关于政策的意义和作用,只有简单的几句话。 文章发表的当天,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随即打来电话,希望能够发送电子版,并邮寄报纸。放下电话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确实有点儿紧张,担心文章会“惹事儿”。不过,文中提及新政存在的争议,都有至少两个采访源加以佐证,也符合保险专业知识,多处表述引自政策原文和工信部官网。“应该不会有事儿。”想到这里,我的内心甚至有那么“一丢丢”莫名的激动。 事实证明,文章没有事,但这项新政的推行“粗大事”了。据胡庆丰后来介绍,相关部委对文中提及的争议高度重视,并与企业、保险公司多次碰头沟通,但由于在首台(套)认定、投保方式和谁来受益等问题上始终有顾虑,直到今年10月,船舶、海工领域一笔保单都没有签下。 重点受新政影响的领域,“半年未破蛋”,这样的尴尬,不免让人觉得有点“蛋疼”。我甚至都开始怀疑,当初的那篇文章是不是“添乱”了。一篇“酣畅淋漓”的深度报道,写满了诚意,浸透了预见性,甚至还免不了带上一点记者的成就感,但如果因此影响了一项确有意义政策的推行,是否真的值得?一项新政,其最初目的肯定是好的,不完善的细节是不是也可以在实践中逐步修正? 所幸,这样的怀疑后来被胡庆丰的一通电话打消。12月上海海事会展期间,他告诉我,中船集团旗下两家企业三座装备最终签下保单,成为船海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三座装备全部被认定为首台(套);整船所有设备打包投保;赔偿受益人是投保企业而不是使用方。当初的争议都解决了,而且最终的保险方案对企业有利。谢谢你,张记者!”他在电话里对我说。 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一句简单的谢谢让我觉得自己确实做到了,即便,晚了7个月…… 相关报道见今年第27期四版《保险补偿应让首个吃螃蟹的人敢动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