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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酸柠檬爱剪辑

家书篇一:夏明翰狱中与妻书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这首气壮山河的“就义诗”,是明翰烈士临刑前挥笔所写,一直被人们传颂。

共产党员夏明翰与湘绣女工郑家钧相识于大革命时期党领导的湖南工人运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革命情义使他们走到一起,于1926年结为夫妻。

1928年3月,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在武汉被捕。在阴暗潮湿的监狱里,他异常想念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于是用半截铅笔,给深爱的妻子写信。他深情写道:

亲爱的夫人钧:同志们曾说世上唯有家钧好,今日里才觉你是巾帼贤。我一生无愁无泪无私念,你切莫悲悲凄凄泪涟涟。张眼望,这人世,几家夫妻偕老有百年。抛头颅、洒热血,明翰早已视等闲。

“各取所需”终有日,革命事业代代传。红珠留着相思念,赤云孤苦望成全,坚持革命继吾志,誓将真理传人寰!(plus:红珠,指夏明翰曾赠与郑家钧一颗红珠,以寄相思;赤云,指夏明翰的女儿夏赤云。

写完这封催人泪下的遗书,年仅28岁的夏明翰为了表达对妻子强烈的思念,他还用嘴唇和着鲜血,在信纸上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吻痕。“过眼滔滔云共雾,算人间知己吾和汝”,一个是贤惠善良,一个是才华横溢,在那样炮火连天的特殊年代,他(她)们放下儿女情长,更多了民族大义。

夏明翰在汉口英勇就义后,郑家钧牢记他的嘱托,白色恐怖的岁月里和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对革命毫不动摇,一边为党工作,边顽强地将女儿抚养成人,以惊人的勇气和胆识继承着丈夫的事业。

这对革命伴侣志同道合、情深意笃,为理想信念甘愿抛头颅、洒热血,其革命精神彪炳千秋,光照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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