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古国家所以乱,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汝不闻吕后邪!故不得不先去之也。”——《资治通鉴》
这段话是七十岁高龄的汉武帝在杀死钩弋夫人时说过的。当时对于外戚专政深恶痛绝的汉武帝为了防止当初“母凭子贵”造成“少弱母壮”的局面再次发生选择了“立子杀母”,而这也是立子杀母制度的首次施行。

不过有汉一代毕竟是儒家思想盛行的时候,孝治理念深入人心。在靠“孝”为法理依托的时代背景之下,这种毫无人文关怀的残忍制度,将母子天性割裂,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也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线之中,甚至在此后的数百年内都未曾再出现。
然而,这并不代表着这项制度自此就彻底消失匿迹了,在南北朝时期鲜卑人再次将这个残忍制度给照搬出来,甚至还将其规范化,衍生为一项制度,成为北魏前期多年来的一条不成文规定。当时自北魏太祖道武帝拓跋珪开始至孝文帝这段时间共有六位皇帝都是这样干的。
按道理,若遵循时代发展规律,如此残忍的手段,是不具备任何时代进步性的,理应不会再受到统治者待见,但它终究还是发生了。那到底是何种原因让这项制度死灰复燃呢?北魏当时特定的人文环境是决定性因素。
一、鲜卑人在原始社会过度到封建社会之时,依旧有一些劣性未被根除,而这些未根除的毛病随之带来的一系列弊端,给了北魏皇帝早期施行“立子杀母”的动机。
在南北朝时期,随着推翻西晋王朝统治的匈奴势力逐渐衰弱,被迫西迁,鲜卑人乘机占据了富饶的河套平原,逐渐发展壮大。而当时为稳固统治,鲜卑人甚至与残余的少数匈奴族人结合同化(合作、婚配为主)形成了一个部落联盟。
而部落联盟的这个性质就决定了北魏与璀璨的中原文明相对比依旧是十分落后的,因为部落联盟虽说算是部落向民族转型的第一步,但它在本质上其实还是属于原始社会(晚期)的一个元素。
而在原始社会晚期仍旧会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就是依旧存在一些母系社会的烙印,再一个就是处理问题有时候会比较野蛮粗暴。而这两个特征对北魏早期“立子杀母”的出现都具有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1、首先来谈谈“母系社会的烙印”,这个的存在就决定了北魏的社会风气势必会尊重母权,女性在北魏时代地位比男性更高是常态。在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治家》里有提到北齐妇女是:“妇持门户,多由内政”,而他把北齐的这种风气的缘起归结于北魏(北齐一定程度上也算承接北魏)。除此之外,在魏收的《魏书》中更是把女性比作“天女”,从中我们可以相当直观的看出当时北魏女性的地位有多高。
而女性地位高,高的甚至成为一种常态让众人都接受的时候,就注定了北魏女性对权力欲望会相当渴望,这种现象在女性金字塔顶端的皇室权贵(皇后、太后)那展现的更是淋漓尽致。但国无二君,看着女性皇亲专权,身为统治者,却有种逐渐被架空的感觉,在这种背景下北魏皇帝不可能不对其心生反感,所以实施“立子杀母”的“动机”也就成立了。
2、而“处理问题野蛮”这个特征就相当容易理解了,处理问题野蛮就会导致北魏统治者在解决大多复杂问题的时候,选择最为残忍的杀伐手段,这是最简单粗暴的,也是最有效果的。确实,在实施这项制度后,当时立即起到了威慑作用,在短时间内外戚专政少了不少。
二、北魏早期政治制度体系的不健全,甚至可以说是缺陷明显,导致统治者加强专制集权手段颇为匮乏,给了外戚擅权的机会,为了巩固自身统治,往往只能选择这种“立子杀母”的方式。
当时的北魏为了巩固自身统治选择了部落联姻。前文我们也有重点提到了与匈奴的部落联姻。而当初的联姻其实并不局限于与外族联姻,鲜卑贵族内部之间也会选择互通联姻,毕竟大政策如此,而联姻最初并没有体现出多大风险,所以统治者也不会对此进行过多的限制。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就出来了。为何会出现风险呢?毕竟鲜卑贵族的流通自然也包括皇帝娶贵族之女为妻的现象,而这种现象循环往复下去的话,就会造成一个相当严重的后果——后宫之中的女子后面背后都有着强大的外戚势力,而且每个都是不好惹的。
鲜卑贵族本来就是权势滔天,如今又是外戚,有着皇亲国戚的尊贵身份,无异于如虎添翼。而正是因为有了这双重身份,以外戚为主的鲜卑贵族自然有极大的机会去挑战皇权。
当然了仅凭着一点,外戚权力虽大但也无法完全限制皇权,外戚从挑战皇权升级为超越皇权还有一个深层次的原因。由于鲜卑贵族认定自身血缘的优越性,所以在早期他们并不接受早汉人较为公平的选拔人才制度,他们的政治官僚体系是完全由血缘为纽带来打造的。
而这种性质决定了鲜卑贵族如若一掌权,那么这个控权期限会相当持久,而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影响力会越来越持久稳固,他们大可以在这段时间内利用自身身份与手中的权力去培植亲信,继续扩大势力,最终超越皇权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而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前头也有说到北魏早期其实还是属于原始社会晚期向封建社会过度的阶段,它虽然占据着中原,但却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专制集权体系,而没有系统化、体系化的集权体系为依托,很显然,北魏统治者不仅无法达到自己想要的分权、制衡效果,甚至自身权力都会相当容易被分割。
北魏皇帝自然是深知本国国情,更知道“外戚专制”的现象有可能还会再出现,但苦于自身还没有造就一个有效的分权制衡体系去限制,所以也就只能先解决表面问题,学习汉武帝用“立子杀母”来限制外戚,毕竟杀了其母,至少“亲舅舅党”是将不复存在了的。
三、总结
从上我们可以得知,由于原始社会的一些劣更性的保留,加上政治体系的不健全,这两个当时特定的大人文环境的影响导致立子杀母这项制度在北魏再次有了生存的土壤。
不过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立子杀母制度本质上虽说是为了限制外戚干政所建立,但它只在短时间内奏效了,在后来其实作用也不是很明显。短时间内由于受制于杀伐手段的残忍性,可能会起到震慑作用,但这个震慑作用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够管用的。
而且,立子杀母只是解决了表面问题,当杀了新皇帝亲母之时,虽说“亲舅舅党”外戚势力是没了,但终究还会有养母接替太后之位,而由于两者亲情淡薄,若相处不得当,反而更容易造就争权现象,所以“杀子立母”制度终究是治标不治本,所以它在之后北魏逐渐被汉化后,也是最终被摒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