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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军——我的金钱观(上)

作者:鱼得水的元宇宙

鲁迅讲,人要生存,要温饱,要发展,然后他又具体解释道:“我之所谓生存,并不是苟活;所谓温饱,并不是奢侈;所谓发展,也不是放纵。”鲁迅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他绝不假装清高,该享受的物质生活还是享受的。

鲁迅的收入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是相当高的。他当时在教育部任职,每月的薪水是300块大洋,那时北京市民的最低生活费是每月两三块大洋。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当过管理员,每月薪水8块大洋。在民国初年,贝聿铭的叔祖买下了苏州狮子林,那么大一个园林,价钱才9000两银子,大约12000块大洋,相当于鲁迅三年多的工资。

除此之外,鲁迅的稿费和讲课费也不少。这里面顺带说一句,鲁迅在北大兼职讲课,并不算正式的教职人员,这种外聘的人当时的头衔是讲师。今天一些北大的人动不动就说,当年鲁迅在北大都没当上教授,以表示当年北大有多么牛气。说这个话的人应该感到羞耻,因为他自己并不了解北大的历史。

鲁迅没有当,是因为他是教育部的人,不是当不上,而北大当时并不像今天这样有客座教授的头衔。如果凭鲁迅的水平在北大真当不上教授,这不是鲁迅的耻辱,而是北大的耻辱,因为它的教授的水平还不如一位没有当上的人。这些算是题外话了。

鲁迅还有一个特点,他一方面拿国民政府的钱,一方面还骂国民政府。鲁迅自己讲,饭碗可以跟理想分开。我们今天很多年轻人,动不动就说未来理想,把工作辞了,然后在外面混一圈什么都没有做出来,再跑回去找父母啃老。我甚至见过一个男生去“啃”收入低微的女朋友,不知道该怎么评论他。我在2016年,把很多想创业的人都劝回去上班了,因为我觉得他们还没有准备好,不仅在精神上,而且在物质上。

挪威著名剧作家易卜生写过一个名剧《玩偶之家》,里面的女主人公娜拉一直活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下,跟她的丈夫的关系非常不平等,最终她觉醒了,终于离家出走开始了她的新人生。几乎所有的人在读完这部戏剧后都会赞扬娜拉追求自由平等的反叛精神。女权运动者对她更是赞叹不已。可是鲁迅的看法却不同,他写下了《娜拉走后怎样》一文。鲁迅写到:

可是走了以后,有时却也免不掉堕落或回来。否则,就得问:她除了觉醒的心以外,还带了什么去?倘只有一条像诸君一样的紫红的绒绳的围巾,那可是无论宽到二尺或三尺,也完全是不中用。

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

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

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

所以为娜拉计,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鲁迅是我非常钦佩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的态度,我颇为赞成他的一些看法。也就是说,我赞同“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那些为了理想而奋斗的年轻人,不要因为看到很多人辞职或者退学后发了财,就天真地认为只要将自己置于死地,就能后生。

现实情况往往是,置于死地后大部分情况是死掉了。很多人尤其是媒体为了哗众取宠,过分渲染退学创业的故事,但是他们常常故意颠倒了因果关系。盖茨、佩奇、布林和扎克伯格退学创业能够成功,是因为他们找到了挣钱的方法,然后才退学,而不是反过来,因为退学,所以创业成功了。

不过,今天我更想说的是对钱的态度,而不是钱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如果用几句简单的话概括我的金钱观的话,可以概括成五句话。

1. 钱是上帝存在你那里的,不是给你的,回头你要还给他。

2. 钱只有花出去才是你的!

3. 钱和任何东西,都是为了让你生活得更好,而不是给你带来麻烦的。

4. 钱是靠挣出来的,不是靠省出来的,而挣钱的效率取决于一个人的气度。

5. 钱是花不光的,但是可以迅速投资(投机)投光。

由于时间有限,今天先讲第一个观点,剩下来的我们明天继续聊。

很多人一辈子,尤其是前半辈子非常辛苦地打拼,凭自己的能力努力挣钱,而且常常为了挣钱放弃了一切,比如自己的健康,亲情,友情和幸福。但是,他们没有想通一件事情,那就是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挣钱也是如此。对于那些能够留下巨额遗产的人,最终钱只有三个去处:

1. 在生前都花掉,花不掉就糟蹋掉;

2. 交给山姆大叔这样的国家部门或者慈善机构(中国现在还没有遗产税,但不等于将来没有);

3. 留给他人包括后代,没有第四个去处。

古代帝王在墓中放了太多随葬品,除了“鼓励”盗墓,没有任何益处,倒是欧洲人的君王或者名士用一个简单的石棺葬在教堂里,得以安息。钱这东西,上帝会借给大家,让大家花,花不掉的他都会拿走。很多人觉得给了孩子会让他过得好,这件事情得两说,朱元璋一定想不到他的子孙会发出“愿生生世世勿生帝王家”的感慨。一百多年前,美国很多超级富豪发现给孩子留太多钱反而害了他们。

很多人挣的钱,甚至没有到死,就已经先还给了上帝。当下社会上有一句话,“前半生用命换钱,后半生用钱换命”,讲得一点都不错。在美国,看病花掉了GDP的17%(2014年的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美国人估计到2020年,这个比例要达到20%。相比之下美国人每年吃饭才吃掉GDP的5%,要少很多。

在中国,虽然没有具体的数据,但是大家可以看一看,今天长辈们是吃饭花钱多,还是看病和吃药(包括保健品)花钱多?恐怕后者要花得多得多。我看到很多老人,为了多活两周,花掉了自己一辈子的积蓄,如果这样,何不在自己行动方便的时候,对自己好一点呢,或者不要那么拼命挣钱,爱惜自己一点。类似地,很多人为了挣钱不花时间陪伴孩子,等到孩子逆反起来,没能上得了好学校,捐钱走后门,这样的钱不过是在自己这里过一道手而已。

每一个人的能力也有一个极限,在这个极限内努力,效果会比较好,超过这个限度,效率就会大打折扣。挣钱也是如此,超过自己能力去挣钱,即便有所收获,各种成本也会太高,并不合算。想清楚这一点,人就能过得比较潇洒。

作为大文豪,鲁迅这辈子就过得比较潇洒,虽然他的寿命不算太长,但是他一辈子想做的事情都做了,生活非常丰富多彩。相比之下,同样是大文豪的巴尔扎克,为了挣钱,大量出版书籍,夜以继日地连续工作了20年。他每天晚上6点钟上床,半夜12点起床,点上蜡烛,一口气工作到第二天早上,到7点的时候沐浴、休息一会儿,等出版商上午把稿件取走后,再工作到下午,每天写作16个小时,完全靠咖啡支撑,因此到四十岁身体就完全垮了。

巴尔扎克当然很高产,大量的版税收入让巴尔扎克过上了豪华的上流生活,但是那样的生活让他依然入不敷出,然后他又得更加拼命工作。这样的生活,我是不会过的,也不建议大家过。

最后,祝大家过得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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