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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作者:覓史說事

成化九年(公元1473年),成化帝朱見深下诏旌表海康縣民吳金童妻莊氏為烈婦,特别指出賞善罰惡,國之大政的問題,認為二者不可偏廢。既然是烈婦旌表,就應該是賞善,那麼又是誰為惡呢?旌表一個烈婦又如何能與國之大政聯系在一起呢?

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成化初年,廣東雷州半島發生叛亂,一時間聚集兩萬餘人,攻打縣城,四處搶掠,朝廷派出重兵前往鎮壓。發生戰亂,最倒黴的是無辜百姓。叛軍殺人越貨,百姓躲避不及就會喪命,弄得家破人亡;官軍橫加勒索,百姓财物被搶劫一空,弄不好婦女遭受奸淫,兒童被倒賣到外地,妻離子散。戰亂發生時,百姓唯一的選擇就是逃避,有親的投親,有友的靠友,沒有親友者則盲目流亡,生活難以保障。

在雷州府海康縣有個縣民,名叫吳金童,年方二十二歲,娶妻莊氏,年方二十,生有一女,甚是可愛。夫婦倆在縣城經營一個米店,初時生意很好,卻不想沒過多久發生戰亂,人們紛紛逃避。此時的他們不但生意難做,就是性命也難保,是以夫妻倆商議逃避之事。

這時候,一直從吳記米店進貨的新會縣米販劉銘、梁狗來到海康,這二人是駕船前來的。新會太平無事,是以吳金童與他們商議,一家人先搭船去新會避難,待戰事平定以後再回家鄉。都是老熟人,這點事情還是可以幫忙的,劉銘、梁狗同意,吳金童決定帶着妻子女兒一起搭乘木船,前往新會。

一隻木船不大,劉銘用木闆将船艙隔開,讓吳金童一家住在一側,自己和梁狗分别撐船,在船艙另外一側住。當吳金童一家上船的時候,劉銘、梁狗才見到莊氏,但見她懷抱嬰兒,低頭不語,不由得多看了幾眼,發現莊氏貌美賢惠,而且非常有禮貌。

莊氏見劉銘、梁狗看着自己,有些不好意思,便施了一個萬福,感謝他二人讓自己一家搭船避難。就是這樣一個萬福,在劉銘、梁狗的眼裡,猶如仙子降臨人間,二人立刻熱情起來。

海康縣到新會縣的海路雖不遙遠,但木船航行也需要七天。吳金童從來沒有出過海,是以暈船嘔吐,莊氏既要照看孩子,又要照顧丈夫,很是辛苦。劉銘、梁狗見莊氏貌美,總想上前幫助,借機與她說話,莊氏婉言謝絕,凜凜正氣,使二人也畏懼三分,再加上有吳金童在,他們也很難靠近莊氏,是以一路還算是相安無事,平安到達了新會。

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背井離鄉,到達完全陌生的地方,還是靠劉銘、梁狗的幫助,吳金童才租下房屋。吳金童千恩萬謝,以為遇到了好人,殊不知二人因莊氏貌美而生了觊觎之心,故此才熱心幫助。吳金童雖然從海康帶來一些細軟,但也不能坐吃山空,便托梁狗為他找些活幹,以應付日常生活。梁狗把吳金童介紹到碼頭,每天為漁家搬運魚蝦到集市,除了掙幾個工錢,還可以得到一些雜色海鮮,足夠一家食用。按理說吳金童一家還算過得下去,但畢竟是在他鄉,是以時時打探海康戰況,不想戰事越來越大,料想短時間内難以回去,也就安心在新會生活了。

卻說劉銘、梁狗見到莊氏貌美,便生了占有之心。他們之是以熱心幫助吳金童,就是想博得莊氏的好感,以便看準機會下手。吳金童出外做傭工,早出晚歸,劉銘、梁狗就有機會接近莊氏,幾次來到家中,試圖用言語調戲莊氏,都被莊氏疾言厲色地拒絕了。此後,隻要是吳金童不在家,莊氏就把大門緊閉,不論是什麼人敲門,她都不開,以緻劉銘、梁狗無從下手。

劉銘與梁狗想盡辦法也不能接近莊氏,便一起商議,到底怎麼樣才能使莊氏順從他們呢?兩個人思來想去,一緻認為就是有吳金童在,莊氏有了依靠,自然看不上其他的男人,若是吳金童不在了,她還能依靠誰呢?我們幫助他家從海康來到新會,一路上照顧不說,還将房子以低價租給他們,又給吳金童找工作,可以說是仁至義盡。要是吳金童不在了,到時候孤兒寡母,無以為生,她不求我們,還能求誰呢?既然想到這一層,他們便計劃除去吳金童。

劉銘、梁狗除了販米,平日裡也入江下海捕魚,是以商議帶吳金童晚上出海捕魚,以便在海上除掉他。于是他們找到吳金童說:“白天捕魚收獲就少,若是晚上去捕魚,點上馬燈,魚兒見到光亮,就會聚集起來,再下網捕魚,收獲更多,我們明日晚上到江上去捕魚如何?”

可吳金童卻有顧忌,他說:“晚上我妻女獨自在家,恐怕她們害怕,這事我還得與内人商量一下。”吳金童回家與莊氏商議,沒有想到莊氏不同意,還勸說他少和劉銘、梁狗來往,也别和他們一起去捕魚。

吳金童與劉銘、梁狗講了,說内人不同意晚上到江裡去捕魚,卻沒有想到二人嘲笑他妻管嚴,男子漢大丈夫,自己不能做主,什麼事都聽老婆的,能有什麼出息?若是不捕魚,僅僅給别人搬運東西,養活老婆孩子都難,将來海康平定了,你們哪裡有盤纏回鄉呢?我們好心把你們從海康帶到新會,一路上照顧你們,也沒有收你們的船錢,還幫你們找活幹,我們對你們如何?如今有發财的路你不走,那你還是守着老婆混吃等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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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番話語,激起吳金童的男子氣,他也沒有告訴莊氏,當天晚上就随着二人到江上捕魚去了。

果然,夜間捕魚效果更佳,幾網下來,已經收獲滿滿,等到天亮到江邊碼頭的時候,魚販子已經在那裡等候收魚,三個人均分,各自拿錢回家。

吳金童回到家中,但見莊氏徹夜未眠,一直在等着他。吳金童把錢交給莊氏,說夜間捕魚果然是大有收獲,如今所得之錢,是做傭工所得的十倍。然而莊氏并不高興,說夜間捕魚風險太大,萬一月黑風起,不小心墜入江中,你又不會水,豈不是會被淹死,還是不要去了,掙錢少有掙錢少的活法,掙錢多有掙錢多的害處,平平安安才是福。吳金童見莊氏不滿,也不言語,倒在床上就睡,畢竟忙了一夜,也是累極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吳金童又要出去,莊氏阻攔,叫他不要再去,好好休息,等來日再去做傭工,總比在江裡捕魚安全。吳金童哪裡聽得進去,不顧阻攔,依舊出去與劉銘、梁狗到江上捕魚。

這天月黑風高,天空無雲,是個好天氣,卻不想到了下半夜,忽然風起,漁船搖擺不定,吳金童暈起船來,伏在船幫嘔吐。這時劉銘過來,将吳金童的兩臂挽在背後,梁狗上前用繩纜捆綁住吳金童。吳金童不知何故,便高喊救命,茫茫黑夜,浩浩江面,又有什麼人能聽見呢?劉銘見吳金童喊叫,就用斧子直劈吳金童的頭顱,一斧下去,吳金童就已經腦漿迸裂,一命嗚呼了。梁狗将吳金童推入江中,然後将船劃走。

天亮以後,劉銘、梁狗來到吳金童家報喪,說昨夜狂風忽起,漁船搖擺,吳金童站立不穩,掉入江中,我二人救助不及,他被江水沖走了,我們沿江尋找,也沒有看到,想必是兇多吉少,故此前來告知。

莊氏聽罷,号啕大哭,曆數吳金童如何不聽勸告,非要入江捕魚,如今溺水,不知死活,抛下孤女寡母,如何生活。劉銘、梁狗在旁安慰,說他們能照顧孤女寡母。莊氏哪裡聽得進去,便埋怨他二人,說他們引誘丈夫入江捕魚,而且見死不救,結果不歡而散。

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劉銘家在江濱居住,一連幾日,莊氏都來到江邊尋找丈夫的下落,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劉銘過來安慰,開始以言語挑逗,讓莊氏嫁給他,後來竟然動手動腳,莊氏勃然大怒,罵道:“你平日講吳金童是你最好的朋友,如今他生死未蔔,你卻調戲他的妻子,還有沒有良心。”這一番言語罵得劉銘臉一陣紅、一陣白,他隻好等待機會,諒她們孤女寡母也無處可去。

過了幾天,恰逢八月十五日,珠江漲潮,忽然浮來一具屍體,莊氏近前一看,屍體身上的衣服已經被潮水沖走了。莊氏惦記丈夫,也顧不上害怕,上前翻過屍體,發現正是自己的丈夫吳金童,且頭上有劈裂的痕迹,就知道丈夫不是淹死的,肯定是被人害死的。那時候,婦女不得上公堂,莊氏在新會舉目無親,也找不到親友為她告狀,孤女寡母,也沒有能力為丈夫報仇,而仇家正在觊觎她,日後極可能還會被仇家欺侮。莊氏見識短,想不到什麼辦法,就用繩子将自己與孩子一起綁在丈夫屍體上,走入江中自溺身亡。說也奇怪,潮水猛漲,三具屍體就是不随潮水遠去,而是在劉銘家左右徘徊。

見到這種慘狀,鄉鄰等人實在看不過去了,就湊了些錢,買了一具棺材,将三個人一起安葬。可等到第二天,卻發現墳地被人挖開,棺材不見了。原來劉銘怕留下證據,便夥同梁狗,于夜間挖出棺材,裝在船上,然後棄屍于海。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那夜正有漁民看到了吳金童上船,并模糊聽到了呼救聲,當時以為是風大,可如今聯想到吳金童屍身不翼而飛,這肯定是做賊心虛,顯然是他們害死了吳金童。而如今莊氏帶女兒一起自盡,相當于劉銘、梁狗害死了吳金童一家三口,雖然吳金童他們是外鄉人,也不能讓他們冤死在新會吧!

漁民不識字,也不知道如何告狀,便找到本縣生員李啟、李蕃訴說。李啟、李蕃聽後,義憤填膺,當即就寫下訴狀,告到縣裡。知縣即刻受理,将劉銘、梁狗二人嚴審,問出實情。按照《大明律》的規定:

“凡謀殺人造意者斬。進而加功者絞。”

新會知縣将劉銘拟為斬刑,梁狗拟為絞刑,申報各級上司核準。生員李啟、李蕃認為,僅僅将謀殺之人處死,也不能安慰死去的人,莊氏的行為是烈女所為,應該向禮部申請旌表。可新會知縣因為莊氏是海康人,不是本縣百姓,便拒絕了這一要求。沒想到本縣生員都不答應,他們聚集在一起,最終形成決議,所有生員與縣裡的士紳百姓都簽字,把此事告到巡按那裡。巡按将此事上奏。

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刑部派一位員外郎前往核實,情況确實屬實。員外郎認為此事關乎勸善懲惡,不能草草結案,是以将此事上奏。成化帝朱見深閱讀奏章以後,當即批示雲:

“賞善罰惡,國之大政,不可偏廢,今一事而二義兼焉。”

便令有司,即誅銘、狗,仍枭首示衆,而旌表莊氏。也就是說,賞善與罰惡,是國家的大政,不可以偏廢。如今這個案子是一件大事,但其兼有賞善罰惡兩個意義。指令相關部門,立即将劉銘、梁狗斬首,仍枭首示衆,對莊氏進行旌表。将劉銘、梁狗斬首,是有法律根據的,因為莊氏母女也是是以而死,屬于殺一家三人,就是不分首從皆斬。

刑部讓員外郎監斬,将劉銘、梁狗枭首示衆。禮部也派出一名員外郎,主持旌表事宜。當初李逢春等人将吳金童一家埋葬,而劉銘、梁狗夜盜屍棺,棄之大海,屍骨無存,不知道于何處旌表。經過商議,決定在鄉鄰們最初埋葬他們之處,建立墳茔,将莊氏殘存的衣物埋入,設立衣冠冢,然後将莊氏的事迹刻在石碑上,碑的陽面用大字書寫吳金童夫婦及女兒的姓名,以垂久遠。

因為海康戰亂,吳金童夫婦被迫避難到新會。雖然是因為莊氏貌美而引起劉銘、梁狗的觊觎,但吳金童輕信他人,不聽莊氏勸說,也是緻禍緣由。莊氏見到丈夫的屍體,明明知道被人陷害,卻隻感歎自己無法報仇,最終選擇殉情,這看起來愚昧,但當時的司法制度,不允許婦女上公堂,她無親無故,又如何讓官府為自己申冤呢?

成化帝朱見深深知賞善與罰惡是國家的大政,認為莊氏為丈夫殉節就是大善,大張旗鼓地予以旌表,雖是勸人向善,但這種善是建立在婦女的生命的基礎上,大力宣傳,也與統治者宣揚的人命至重相違背。

明朝禦案:因遭觊觎,丈夫被謀害,烈婦帶女與丈夫屍體沉江防欺侮

賞善與罰惡,固然不可偏廢,但所賞之善必須有利于社會發展,有利于人類更好地生存,有利于社會風氣,不能建立在犧牲他人的基礎上。由此可見,朱見深立意是好的,因為他知道賞善罰惡不可偏廢,但效果卻是惡劣的,表彰婦女殉節,就是傷生,更突出了男女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