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翻閱兩本比較新的 Python 書籍時,發現它們都犯了一個嚴重的低級錯誤!
這兩本書分别是《Python程式設計:從入門到實踐》和《父與子的程式設計之旅》,它們都是暢銷書,都在 2020 年 10 月出了新版本,都使用 Python3.7+ 版本的文法。
然而,在關于變量的命名規則部分,它們犯下了一樣的錯誤,即還在使用 Python2 時代的那套說辭,誤以為命名僅僅支援“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的組合。
事實上,Python3.x 已經支援全面 Unicode 編碼,比如支援使用中文作為變量名。
由于我手頭上沒有其它樣本,是以,我不确定有多少新版的書籍還在使用老的規則。但是,翻譯類的書籍大機率都會有這樣的問題,另外,有些不嚴謹的國内書籍,也可能因為借鑒了過時的材料而犯錯。
如此一來,恐怕有些新接觸 Python 的同學,就會形成錯誤的認識。雖然這可能不會造成嚴重的問題,但是它終歸是一個應該避免而且很容易就能避免的問題。
是以,我覺得這個話題值得聊一聊。
在程式設計語言中有一個很常見的概念,即辨別符(identifier),通常又會稱之為名字(name),用于辨別出變量、常量、函數、類、符号等實體的名字。
在定義辨別符時,有一些必須要考慮的基本規則:
它可以由哪些字元組成?
它是否區分大小寫?(即大小寫敏感)
它是否允許出現某些特殊的單詞?(即關鍵字/保留字)
對于第一個問題,大多數的程式設計語言在早期版本都遵循這條規則:辨別符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并且不能以數字為開頭。 少數的程式設計語言有例外,還支援使用$、@、%等特殊符号(例如PHP、Ruby、Perl等等)。
Python 的早期版本,确切地說是 3.0 之前的版本,就遵循以上的命名規則。下面是官方文檔中的描述:
出處:https://docs.python.org/2.7/reference/lexical_analysis.html#identifiers
但是,這條規則從 3.0 版本起,就被打破了。最新的官方文檔已經變成了這樣:
出處:https://docs.python.org/3/reference/lexical_analysis.html#identifiers
随着網際網路的普及,各國語言進入了國際化的語境中,程式設計語言也與時俱進地增長了對國際化的訴求。
Unicode(譯作統一碼、萬國碼)編碼标準在 1994 年釋出,随後逐漸被主流的程式設計語言所接納。到目前為止,至少有 73 種程式設計語言支援 Unicode 變量名(資料依據:https://rosettacode.org/wiki/Unicode_variable_names)。
2007 年,當 Python 正在設計劃時代的 3.0 版本時,官方也考慮了對 Unicode 編碼的支援,于是,誕生了重要的《PEP 3131 -- Supporting Non-ASCII Identifiers》。
出處:https://www.python.org/dev/peps/pep-3131
事實上,除了我們最關心的中文,Unicode 字元集還包含非常非常多的内容。
在對變量命名時,下面這些用法都是可行的(謹慎使用,如若被打,本貓概不負責……):
綜上所述,某些 Python 書籍中關于變量命名規則的内容已經過時了,不應該被其所誤導!
Python 3 作為一門面向現代化/國際化的語言,對于 Unicode 編碼有很好的支援。至于該不該在項目中使用中文給辨別符命名,那就是另外的問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