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公司同意以僅僅48億美元的價格出售其核心業務,這很容易讓人忘記雅虎曾經遠遠不止是網際網路産業的一個新奇事物。
在那個年代,雅虎的建立意義重大。1994年雅虎成立時,其重新創造“網際網路門戶”的設想并未引起太大關注。在雅虎誕生之前,已經有aol、prodigy和compuserve這三個門戶網站。
門戶網站向網際網路使用者提供一切他們可能想知道的資訊,是以在網際網路初期,門戶網站屬于頂級掠食者。成為一家門戶網站意味著雅虎甚至可能威脅到像微軟這樣的科技巨頭。2008年,微軟曾試圖以446億美元收購雅虎。
有趣的是,門戶這個概念從未真正消亡過。而雅虎得到的教訓是:每一家網際網路巨頭最終會被自己在鼎盛時期的狂妄自大所壓垮。這些公司聲稱自己可以成為使用者與網際網路之間方方面面互動的起點,這種标籤讓它們淪為他人的果腹之物。
以谷歌為例。谷歌1998年将其使命定義為“整理全球的資訊”,此後就沒有改變過。在奪取了雅虎在桌上型電腦上的主導地位後,谷歌的産品線激增,包括電子郵件、移動作業系統、生産力軟體以及幾十個小項目等等。
谷歌的産品一度看上去像要無所不包,相當于雅虎、微軟和蘋果公司的總和。但在2010年,facebook在使用者使用時間上超越了谷歌。大約一年後,谷歌首席執行長佩奇(larry page)發表了其“有的放矢”備忘錄,宣布谷歌将放棄許多小型項目,專注于可行的業務。
這份2011年的備忘錄是一個轉折點,當時谷歌吸取了雅虎的教訓。就像佩奇公開承認的那樣,被一家更靈活的競争者颠覆并非不可避免,前提是這家公司能夠繼續從事必不可少的工作,并比其他人做的都好。
不過,盡管佩奇的重組計劃邁出了良好的第一步,但谷歌尚未完全吸取雅虎的教訓。在佩奇發表其備忘錄六個多月後,谷歌啟動了google+項目,該項目旨在與facebook展開直接競争,但最終未獲成功。
以使用者投入時間而非收入計算,今天網際網路行業的“頂級掠食者”是facebook。這家公司在堅持不懈地提升使用者參與度,即使用者數量以及他們在其産品上所花費的時間,這些努力取得了成功。facebook現在俨然已成為網際網路行業的新首頁。使用者每天在facebook産品上所花費的時間已達到50分鐘,但該公司希望進一步增加這一時間。甚至在facebook收購即時通訊應用whatsapp和oculus vr的交易上,也無不展現了這家公司志在成為當代網際網路新門戶的雄心。whatsapp認為即時通訊應成為新首頁,oculus vr則認為虛拟現實是與網際網路互動的新模式。
但是,這并不是說谷歌或者facebook将成為下一個雅虎。谷歌創立時間僅比雅虎晚四年,市值已超過5,000億美元,去年收入達到736億美元。創立于2004年的facebook銷售額和利潤也在迅速增長。全球大部分的網際網路廣告收入都掌握在這兩家公司手中。
這兩家公司中的任何一家都無法永遠吸引使用者的注意力。從成功收購的instagram,到未能如願收購的snapchat,facebook與谷歌一樣在吸引使用者注意力方面面臨一個又一個具有破壞性的競争對手。而未來還将會有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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