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技師學院學生向中央電視台報道稱,學校強迫學生在指定工廠執業,否則不會發給畢業證。記者深入調查發現,學校存在多項明确禁止問題,甚至涉嫌向實習生收取"人頭費"。(中央電視台,5月6日)
據介紹,鹽城技師院以"工程交替"的名義,強迫學生在工廠工作,工資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迫使學生工作,并明确表示沒有勞動就沒有文憑。這導緻剛滿18歲的學生每天工作12個小時,過度勞累使他們痛苦不堪。而且,作為學生工作者,他們被迫加班和上夜班,他們不能周末上雙班。更重要的是,鹽城市技師學院的實習往往與學生學習的專業無關。
教育部、人民服務部等五部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條例》明确規定,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或有償機構安排學生實習,也不得為學生安排加班、夜班。此外,在工廠安排實習有明确的工作時間限制。《江蘇省職業教育學校和企業合作促進條例》規定,見習生"一級崗位實習"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但在鹽城市技師院的校企合作中,規則是一紙空文。
一所學校最大的失敗之一就是把教人、教育人當成一個賺錢、賺錢的地方。如果你一直在考慮從學生身上賺錢,你怎麼能更好地教育他們?學生上學是為了獲得更好的教育,而不是在學校的"工程輪換"和"頂級工作實習"的幌子下變得疲憊和傷痕累累。實習的初衷是讓學生在正式工作之前增加知識,獲得經驗,而不是賺錢,但現在看來實習已經改變了。
十八歲本來是思考未來的時期,但在鹽城技師學院的壓力下,這些剛滿十八歲的學生,隻能承受過早地不屬于那個年齡的壓力。在學校和中介機構賺了很多錢的時候,這些新生因為工作的努力而哭泣。學校不是賺錢的地方,學生不是廉價勞動力,不要讓肆無忌憚的學校成為學生追求未來的絆腳石。
溫/朱琦 (鄭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