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科伊爾
近年來,我國網購、移動支付、線上線下融合等新興産業、新模式的特點是新消費飛速發展。今年,在應對新冠肺炎爆發的過程中,數字經濟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同時,網絡新産業下的商标保護也引起了公衆的廣泛關注,各方都在積極探索如何加強新産業對商标的保護。
2020年9月28日,由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辦的"網絡新産業下商标保護論壇"(以下簡稱"論壇")在北京舉行。國内衆多商标知識産權保護專家齊聚一堂,紛紛發言,就網絡下新行業下近似判斷商标、馳名商标跨級保護邊界等問題深入探讨。

<h1類"pgc-h-right-arrow"是否是确定商标近似是否引起混淆>的關鍵點</h1>
2012年12月,旺旺食品對阿裡巴巴注冊"淘寶旺王"商标不滿,向商事法官提出撤銷該商标的投訴,但未獲支援。商評委認為,"旺旺"還是一個日常用語的品類,其意義低于《淘寶》。中國北京某法院審理了"旺王"糾紛并在法庭上作出裁決:兩個"旺王"大不相同,阿裡巴巴經營淘寶可以繼續使用"淘寶旺王"商标。
關于商标近似,網際網路行業的知識産權案例并不少見。"旺旺"與"淘寶旺旺"、"鲷魚"與"新浪"、"好醫生"與"好醫生平安"、"頭條"和"UC頭條",這些商标糾紛發生在新行業背景下,成為專家們讨論的熱門話題。
"在這些情況下,有驚人的相似之處,'淘寶','新浪','平安',都是國内知名品牌。字首或字尾,擁有之前注冊過的有效商标,為什麼我們都覺得它不構成混淆或侵權?這是有原因的。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名譽會長吳漢東認為,"好醫生"、"頭條"和"嘉賓"是描述性的和排他性的。"這些術語被注冊為商标,它們不那麼重要,更多的是公共資源的标志,它們被更突出的知名品牌使用,是以沒有混淆。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中國知識産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孔祥軍從"語氣、意義、形狀"三個次元闡述了商标的近似判定,提出在實際司法适用中,應考慮商标原産地是否存在惡意注冊等因素。
"商标的近似确定是核心還是差別。例如,三個字和五個字,向公衆展示的圖像是完全不同的。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會長劉春田認為,商标的近似确定應注重商标之間的差異,同時強調商标制度和立法制度,最根本的原則是保護交易和财産。法律應保護的商業秩序和社會财富應謹慎對待。不能被簡單和粗魯地對待。"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會長張平也認為,一些通用的、描述性的詞語,加上作為商标的重要詞語,不會讓公衆産生混淆,可以以自己的方式使用。
對<h1類">pgc-h-right-arrow"商标的跨類保護,對具有共同詞但核心業務不同的商标應謹慎對待</h1>
"你賣鞋出名,這是否意味着你賣面包出名?"跨類保護需要嚴格的定義。中山大學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會長李洋表示,馳名商标跨等級保護存在一些值得反思的問題。
此前,四川"平安博士好"和"好醫生"商标案引發公衆議論。李洋以此為例分析,四川"好醫生"專注于"藥品",是一家以醫藥制造業為核心的企業,而"安全好醫生"專注于線上醫療服務,是一個以網際網路醫療APP為核心的醫療健康服務平台。
李陽坦言,在一個省、某一地區有名氣,是無法被全國公認為馳名商标的,這是值得商榷的。"馳名商标的商業化決定了過度擴散對市場經濟發展有副作用。
"馳名商标,翻譯過來的進口産品,應該意味着'公衆意識'。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會長李順德闡述了"馳名商标"跨類保護的曆史淵源,表示在實際應用中,馳名商标跨類保護與反壟斷之間的界限應注意,避免造成公共資源壟斷。"馳名商标永遠不應該是無限的跨階級、跨境保護。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産權研究所所長、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會長馮曉清也認為,通用的、日常的描述性術語是一種公共資源,如果注冊,不能使用得太寬泛。"馳名商标的跨等級保護必須有嚴格的界限,否則就會出現壟斷。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知識産權法研究會副會長馬一德表示,司法審判要考慮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多種因素。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産權研究中心主任易繼明認為,在網際網路新形式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近年來一些案例引起了業界的關注。對于商标的近似判斷,對于馳名商标的跨類保護,必須尊重市場規律,認同消費者認知的社會現狀,維護現有的經濟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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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編輯:李建華 實習生:郭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