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原標準時間5月10日上午消息,甲骨文在與谷歌的java專利侵權案中獲得了一項關鍵的勝利。美國上訴法院本周判決稱,甲骨文有權根據版權法來保護其軟體。此前,下級法院曾駁回了甲骨文的起訴。
在一份長達69頁的判決書中,由3名法官組成的小組判決稱,甲骨文可以就谷歌在android系統中對java的使用主張版權。甲骨文此前指控稱,谷歌在未得到授權的情況下就使用了java的代碼。
這起案件被稱作“知識産權案件的世界大賽”,并受到了軟體行業的密切關注。這起案件主要關于,平台向軟體開發者提供的api(應用程式接口)是否 也受版權法的保護。api通常被用于不同軟體之間的通信。美國舊金山地區法官威廉·阿爾蘇普(william alsup)2012年時判決稱,這種情況不受版權法保護。
此外,上訴法院還要求對此前的另一項判決發回重審,即谷歌是否根據合理使用的規則來使用這些代碼。下級法院陪審團此前無法就這一問題做出判斷。
甲骨文總法律顧問多裡安·戴利(dorian daley)對這一判決表示歡迎,而谷歌則對這一判決表示失望。
甲骨文此前起訴稱,谷歌在開發android系統的過程中抄襲了許多材料,包括超過37個java的api,以及11行java源代碼。與其他知識産權内容一樣,這些内容受到版權法的保護。甲骨文此前還起訴谷歌侵犯了與java有關的專利權,但未能勝訴。
在2010年收購sun之後,甲骨文獲得了java的所有權。在下級法院的庭審中,多名重量級人物出庭作證,包括甲骨文ceo拉裡·埃裡森 (larry ellison)、谷歌ceo拉裡·佩奇(larry page),以及前sun ceo斯科特·麥克尼利(scott mcnealy)和喬納桑·施瓦茨(jonathan schwar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