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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員可以兼任項目經理嗎?

程式員可以兼任項目經理嗎?

人們的有些嘗試從來沒有成功過:接到一個小項目,項目小,完全不需要一個全職的項目經理。于是就決定讓一個程式員兼任項目經理。畢竟,還能有誰比程式員更清楚應該寫出一個什麼樣的程式?

的确,很多程式員能做好項目經理的職位。好的程式員和好的項目經理的之間沒有本質的沖突。這兩個職位都是面向細節和面向結果的。但是一個人不可能同時做好這兩個工作。

為了了解這種不相容性,必須認識程式員和項目經理工作任務的類型。

開發軟體需要進入一種沉浸狀态,為了更加有效率,程式員必須完全進入代碼世界,來專注于操作算式和變量,預見到變化和随機事件,測試一些構想和跟随 着一些複雜思路。在這種工作模式下,需要長時間不間斷的專注。當程式員被打斷,可能會丢失剛才是思維軌迹。被打斷後,能在15分鐘内找回思路已經很幸運的 了,而很有可能到第二天也找不回剛才的思維點。

換句話說,軟體開發的任務切換成本相當高。

而項目經理需要完全不同的思維基準和工作模式。與程式員的夢境模式相比,項目經理需要熟悉和快速地将事實、感情和外部環境屬性聯系起來。項目經理不 僅僅是建立一個抽象的項目計劃、跟蹤項目進度,還需要建立項目理論架構。 他們的工作主要是協調多個成員的活動,了解項目成員們的工作進展,遇到了哪些困難,需要哪些資源,成員間的工作進展如何影響其他人的進度。也可以說,項目 經理的工作幾乎是間歇式的。他們需要随時處理危機,防止問題出現,并與客戶群體溝通。

明顯沒有辦法使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工作模式融合。如果問某人能否同時兼任項目經理和開發工程師,他可能會說他優先履行程式員職務,再來做項目經理的任 務,但是他應該根本沒空去管理項目和與客戶溝通,這樣的項目肯定缺乏上司力;或者回答者會說他優先履行項目經理的職責,再去做程式員的工作,這樣,開發任 務要麼被延期要麼不會被很好地完成。

如果要改善項目産出效率,一定要将‘一人兼任項目經理和開發工程師的想法’抛在一邊,選擇一個開發工程師兼任經理會損害項目産出效率,而且這個兼任的工程師來說很殘酷,因為你在要求這個人做不可能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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