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書摘來自異步社群出版社《你不可不知的關系資料庫理論》一書中的第14章,第14.4節,作者:【美】c.j.date,更多章節内容可以通路雲栖社群“異步社群”公衆号檢視。
14.1 sql表的表達式采用正規的bnf文法,為了完整地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參照sql and relational theory(這個練習中的例子就摘自此書)。

至于從練習中得出的結論,要依靠你自己的回答來總結,但是我知道我自己得到的結論。
14.2 影響如下:表達式b原來是不合法的,但現在變成了合法的。表達式c.、e.、k.、l.、m.是合法的,但變成了不合法的。其他所有的表達式原來是不合法的,現在仍然是不合法的。從這個練習中你可以得出什麼結論?
1支援這些聲明的證據(關于不一緻性及其他特征)可以參見附錄d:sql标準指南(1997年,由addison-wesley出版,第4版),作者:我和hugh darwen。
2這個清單資料摘自jon bentley的專著more programming pearls: confessions of a coder第9章——little languages(1988年,addison-wesley出版)。
3這裡我還要用wittgenstein的名言提醒你一下:所有的邏輯差異都是巨大的差異。這一點在我和hugh darwen的一些技術專著中曾經提到過,在本書中也曾提到過。
4公平地講,這個結論也可以應用于tutorial d,至少在目前的情況下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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