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對阿裡雲被訴侵權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定被告阿裡雲公司構成侵權,需賠償樂動卓越公司經濟損失和合理費用約26萬元。
該案也是國内首例涉及伺服器提供商責任認定問題的案件。
目前,阿裡雲已向北京知識産權法院提起上訴。

據《中國知識産權報》報道,2015年10月10日和10月30日,樂動卓越公司兩次緻函阿裡雲,要求其删除涉嫌侵權内容,并提供伺服器租用人的具體資訊。
但沒有得到阿裡雲公司的積極回應。
樂動卓越公司認為,阿裡雲公司的行為涉嫌構成共同侵權。是以向石景山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阿裡雲公司斷開連結,停止為《我叫mt暢爽版》遊戲繼續提供伺服器租賃服務,并将存儲在其伺服器上的遊戲資料庫資訊提供給樂動卓越公司,賠償經濟損失共計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