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好孕姐
記得當初我上國小的時候,隻要下課鈴響,同學們都歡呼雀躍地跑出去玩,進行各種體育運動。老師也催着學生,趁課間休息的時候,出去轉轉,活動活動,不要悶在教室裡。下課後,偶爾留在班裡的幾個同學還算是異類。
但是現在情況完全變了,很多學校出了新規定,課間靜止十分鐘,就是下課後,除非上廁所,不然學生們都要在自己座位上坐好,不準嬉笑打鬧,更不準出教室,在自己座位上整理下節課要用的書本。

孩子學校很多運動設施都拆除了,課間也不允許随便出教室
前幾天聽一位寶媽說,女兒回來說下課後就坐在教室裡,我天天給她檢查視力,如果不是用藥,早近視200度以上了,才上國小三年級。女兒的學校課間不允許學生出教室活動,學生上衛生間必須排隊去排隊回,有老師每天在學生衛生間門口值班,學校的操場上從沒有學生自由活動的身影,隻有校長每天溜達的權利。學校裡的很多運動設施,比如單雙杠都拆除了,還有很多體育器材設施大都閑置,唯一在用的隻剩跳繩,還是學生自備。
現在不是提倡把體育成績納入聯考,加強體育運動,提高人民體質的口号正在發展。學校更應該注重運動方面,怎麼可能會這樣呢?但通過了解發現,好多省份,好多學校已經出了課間靜止10分鐘的規定。還聽一位老師朋友說,校長開會就和老師們說,學習成績無所謂,把注意力放在安全上,不出事情都好,千好萬好,一個事故就全完蛋。
為啥很多學校規定,學生課間不能出教室?
這樣的規定,把孩子圈養成沉默的羔羊,對身心發展都不利。作為家長,很為孩子的身心擔憂。朋友說,學校出這樣的規定,家長們也有争議,但是沒辦法,學校要自保,有些家長惹不起,學校更賠不起。為啥很多學校會出這樣的規定?
①一些家長太過神經質,把學生在校園裡正常的磕磕碰碰無限放大
現在獨生子女居多,都金貴。學生又處于活潑愛動的年齡,在學校調皮活動做運動啥的,磕磕碰碰都很正常。但是有些家長,隻要孩子稍微受點傷,事情本來也不大,家長卻因為心疼孩子,不問緣由,那就是老師的責任,學校的責任,不依不饒,獅子大開口,向學校索賠。而學校為了不把事情鬧大,隻能賠償了事。而學校和老師怕出事,怕不依不饒的家長,隻能杜絕一切可能有傷害的事情。
小時候磕了碰了,打了鬧了,誰去怨學校啊,都是父母訓自己的孩子。現在呢,可以說,熊孩子後面的熊家長,才是導緻課間安靜的罪魁禍首。
②學校成最大背鍋俠,學校不敢擔責
如果因為學校防護、管理不到位,導緻學生出現事故,學校理應擔責。但是現在的風氣,導緻學校成了最大背鍋俠。學生上體育課受傷訛學校,學生在學校吃飯拉肚子訛學校,學生回家路上被車撞了訛學校,學生去海邊玩耍溺水了訛學校……關鍵是隻要孩子出了事,學校不管有沒有責任,都要賠上幾十,幾百萬。而且隻要家長鬧,學校必須賠,一鬧學校就全責。就算走法律程式,不管學校對不對,都判學校全責,隻是為了那些無理取鬧的家長不鬧。學校成最大的背鍋俠,
前幾天剛看到一個新聞,一個學校課間操的時候,一個孩子腳崴了,家長索賠30萬,教育局讓學校暫停課間操。你說,這最終誰是受害者?
如何改變這一現狀呢?
正是因為很多家長的無理取鬧,導緻老師不敢管,學校隻能全面防守,于是課間隻能靜止。不管原因是什麼,孩子們好動的年齡卻被靜止了,孩子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把最基本的常識擴大化,最後搞成群體化。每一個人都成為受害者,難道這是我們需要的生活嗎?
①有關部門立法,明确責任劃分:有關部門早日立法,明确責任,責任清晰,不能什麼事情都怪學校,拒絕校鬧。讓老師可以在合适的尺度間,對孩子進行管教,更讓學校在合法合理合規的制度下,開展教學活動。
②家長不要太神經質:學校本來就是一個小社會,孩子成長的地方,不是真空。我們家長看孩子,還避免不了磕磕碰碰,更何況在集體環境中,磕碰與摩擦很正常,家長不要小題大做。
孩子安全的的學習環境和教育,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學校和家長的目标一緻,都是為了孩子好,應該是隊友的。如果家長不能正确對待老師和學校,那麼佛系教育将會越來越多,學校也将會以更荒唐的措施自保,最終受傷害的還是學生。
【話題讨論:你對課間靜止10分鐘的做法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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