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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自我又是什麼?

作者:文文子嵌入

每當我向心中的自我問起人生,問起這個世界,問到自我的時候,我都想起《飛鳥集》中的一句短短的詩“思想掠過我的心上,如一群野鴨飛過天空。我聽見它們鼓翼之聲了”。于是我常常想,這陣陣回響于我心靈的餘音是從何處傳來,是想要傾訴些什麼,又将傳向何方?

有一個十分誘人的答案是,心靈的聲音自我而來,随我而去。正如中文漢字的裡的“自我”不同于英文裡的“i”僅僅作為一個自我人稱的指代(相當于于“i”),而表示來自我,從我出發的意思。

來自于我的“自我”可以是指自我意識,也就是說一個人自己對自己的認識。比如我們在發現自己心底有某個聲音,在看到自己在鏡子中的樣子,在了解自己的所做所為時,我們認識到自己是什麼樣子,在想什麼,要做什麼。這就是自我意識。

但是要說明自我意識不是某個幻覺,我們确實是在認識自己,有一個前提不能忽視,就是“我”存在與否的問題。也就是說,我們是在預設了“我”是一種可以被認識,可以被感覺的實在的前提下,才能對自己有所認識的,否則我們認識的可能并不是真實的自己,而是某個幻象。比如我感覺我有一隻手,但實際上它可能隻是某個神經裝置對我的刺激;或者更具體一點,我用vr裝置看到的自己的身體,其實是vr裝置給我顯示的視覺信号罷了。隻要把vr裝置摘下來,我們就會發現事情根本不是這樣。

這樣來看,自我在休谟的懷疑論下,并不存在。因為要論證“自我”的存在,我們既無法給出經驗上的根據(某個事實),也無法為其提供某種理性直覺(數理邏輯)。

解決這個困局的關鍵有二,要麼從更廣闊的背景下尋求“我”存在的保證,要麼從更微觀的角度認為是“我”由許多存在物組成的。打個比方,前者可能認為“自我”是宇宙的一部分,或是某個神的創造物,進而從這個更大存在中得到我們自己的存在,而我們的“自我意識”也就變成對自己處于某個宏大背景之中的這一狀況的認識。而後者可能認為,”自我“就是我的感覺,經驗組成的集合或者整體,沒有一個唯一的“我”,有的隻是我的無數個感覺和經驗的存在,它們在一起組成了“我”而已,那麼“自我意識”就成了對自己複雜感覺和經驗的認識,比如記憶,或者剛剛做完某件事的體會。

總之,我們需要另一套實在論架構來确立“我”的存在,但是除了這些以外,我認為還需要意志。人先有自我意識,再确立自己的存在,然後成為意志的存在,最後憑借意志來确立“我”的存在。

論證:

人确立自己的存在,即是說人在自身的實踐活動中創造某種一緻性。(定義)

人是意志的存在,即是說人要在各種實踐活動中保持某種一緻性。(定義)

人作為意志的存在,那麼人必須在自身的實踐活動中找到某種一緻性。(直覺)

人要在自身的實踐活動中找到某種一緻性,那麼人必須确立自己存在。 (直覺)

人首先是确立自己的存在,然後才成為意志的存在。(小結論,3,4)

人要确立自己的存在,那麼必須有自我意識。 (直覺)

人先有自我意識,再确立自己的存在,最後成為意志的存在。(小結論,5,6)

總結一下,抛開存在,意志這類故弄玄虛的詞,我想強調的是人的自我不單單是一個追問是什麼的問題,更是一個需要深刻檢討來問問自己是誰,是個什麼樣的人的問題。生活中,我們常常用各種各樣的詞來描述别人和自己,但回過頭來反思一下,那般模樣的人真的就是自己嗎?人當然不是像某個物件一樣,說清楚它的形狀和功能,它就定下來了,固定不變了。人有獨立的人格,有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有怎樣一番成就的願望,也正因如此人的自我不是被描述,被限定的東西,而是需要用自己的決心和意志力來把握和堅守的東西。而如何實作它呢?我認為意志力和檢討自己的意識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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