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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保護紅線女舊居 開發商未經報批擅自拆除并建立

作者:亮網
拟保護紅線女舊居 開發商未經報批擅自拆除并建立

■被拆前的馬師曾、紅線女夫婦舊居。

拟保護紅線女舊居 開發商未經報批擅自拆除并建立

■紅線女舊居被擅自拆除,未經報批建的玻璃屋。

位于永慶坊内的馬師曾、紅線女夫婦舊居是一棟民國時期的青磚屋,市上司曾批示要求保護,專家論證要求原址保留,卻被開發商擅自拆除,并在原址建立了一棟玻璃屋,規劃部門證明其未經規劃許可,參與論證的名城委委員要求依法處理。

新快報報道呼籲保護,專家論證原址保留

永慶坊所在的恩甯路曆史文化街區一帶,曾經是群星荟萃的粵劇發祥地之一,遍布190多名粵劇、曲藝、粵樂藝人的故居,見證了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産粵劇的榮光。

2019年4月26日,《新快報》報道:永慶坊二期改造範圍内,仍有馬師曾、紅線女等10處名伶舊居,有的荒廢多年,或面臨拆除。(詳見新快報2019年4月26日《10處粵劇名伶故居在恩甯路改造區内, 呼籲保護,與粵博、八和會館串起粵劇文化帶》)

在西關文史專家、上世紀五十年代的荔灣區房管局局長潘廣慶帶領下,新快報記者曾前往恩甯路彙源橋腳2号馬師曾、紅線女舊居現場踏勘,其時舊居已被征收,空置多年,被圍蔽在拆遷廢墟裡,門窗與陽台欄杆已損毀。潘廣慶對當年的情景記憶猶新:

“1950年10月,他們首次從香港回來,這間是他們租住的,當時他們的兒子馬鼎盛也被帶回來了。那個時候省電台來這裡錄音,指定紅線女唱《不穿牛仔褲》,叫我來聽,那個時候中央提出來藐視帝國主義。”

在荔灣區文廣新局于2018年完成的恩甯路曆史文化資源調查報告中,這棟樓入選物質文化遺産名單。

負責廣州曆史建築名錄推薦工作的華南理工大學張智敏博士認為:該民居儲存狀況堪憂,但青磚牆,二層保留西式陽台,欄杆精美,局部保留木門窗,建築造型簡潔,是民國時期典型中西結合風格住宅。

報道中,八和會館代表粵劇界,以及一批文史、建築專家、文保志願者呼籲:保護恩甯路周邊的粵劇名伶故居,在故居挂标志牌講述名伶故事,制作故居地圖,與粵劇藝術博物館、八和會館串起粵劇文化帶,傳承傳統文化、西關文化,保留城市記憶。

《新快報》報道後,廣州市上司作了批示并做了調研。

2019年6月25日,在永慶坊改造方案專家論證會上,開發商提出遷移紅線女舊居,遭到專家反對,專家要求原址保留。

去年七八月間被拆除,民國青磚屋變玻璃屋

2020年12月29日,新快報記者來到原彙源橋腳2号處發現,馬師曾、紅線女舊居和毗鄰的吉祥坊2号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棟建立的玻璃屋,正在進行室内裝修,建立築兩層高,僅西立面砌磚,其餘立面均為透明玻璃。

據住在附近的街坊說,馬師曾、紅線女舊居大約是2020年七八月間被開發商拆除,然後開始建玻璃屋。

雖然馬師曾、紅線女舊居沒有保護身份,但根據《廣州市曆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在曆史文化街區的核心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内依法進行建立、擴建以及改變外立面或者結構的活動,建設機關或者個人在申請辦理規劃許可時,應當同時送出曆史文化保護的具體方案。

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作出規劃許可前,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征求文物、房屋行政管理部門的書面意見,必要時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和征求公衆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内進行建築物建設的,建設機關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經新快報記者查證,這兩棟建築的拆除未經規劃部門準許,也無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據區規劃部門證明,是開發商擅自拆除建新。

“可惜!可惜!太可惜!”得知舊居被拆,向新快報記者提供舊居線索的潘廣慶歎息道,“很意外,開發商怎麼那麼大膽……隻有流眼淚了……”

曾參與論證、并要求原址保留舊居的市名城委委員史小予既氣憤又無奈,他對相關部門負責人說:“一定要依法處理!”

史小予曾多次參與永慶坊改造方案專家論證會,也在會上多次強調過:一定要按法規走程式,一定要報批,不走程式就是違法的,規劃、城管部門一定要處理,不處理就是不作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因非法拆除保護建築,開發商曾被罰10萬元

事實上,在永慶坊改造過程中,開發商非法拆除受保護的建築、并被處罰已有前科。

2019年2月,永慶坊二期示範段内,三棟傳統風貌建築線索十二甫西街87、89、93号,未經報批,被開發商拆剩正立面的一堵牆。2019年5月6日,荔灣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恢複房屋原狀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逾期不恢複原狀或不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機關代為恢複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并罰款10萬元。(荔城曆史罰處字【2019】2号)(詳見新快報2019年5月23日《“最廣州、最國際的曆史文化街區”恩甯路改造二期9月30日前完工 示範段方案正在公示》)

在永慶坊二期改造過程中,一些位于騎樓街的房屋,未經規劃許可就被拆除重建。

根據《曆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在曆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範圍内,拆除曆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準許。

根據《恩甯路曆史文化街區保護利用規劃》,整修類建築原則上不得遷移,不宜拆除重建。

根據《廣州市騎樓街保護利用規劃》,傳統騎樓建築應予保留。

2019年8月9日,新快報記者發現,位于核心保護範圍内、屬整修類建築及傳統騎樓建築的恩甯路151、153号被拆除四面牆及屋頂,僅剩騎樓柱和騎樓立面的山花。

但這兩棟房子的建設工程規劃是在此後10多天的2019年8月22日才被準許公布。

專家要求改造避免大動作,但房屋多被拆除重建

恩甯路是廣州現存最古老、各時期建築保留最完整的曆史文化街區,位處西關文化的核心區。2016年2月,荔灣區以bot模式引入廣州萬科,對恩甯路永慶社群進行微改造,但因未依法履行程式受到批評,如規劃方案未經專家論證、建設未經規劃許可、施工許可,被指破壞了曆史風貌,也因建設改造破壞居民房子及商業活動影響所在地居民生活引發激烈社群沖突,侵犯了原居民的權益。(詳見新快報2016年9月21日《萬科在恩甯路這樣微改造,你喜歡嗎?》《恩甯路改造最大的問題是還沒有保護規劃就開工了》,2016年9月22日《“他這個工程就搞得咁靓,我的窗變成這樣”》等相關報道。)

2018年8月16日,廣州萬科繼續永慶坊二期改造,分示範片、騎樓片、粵博片、濱河片、北岸片、多寶片、核心片以及金聲片共8個片區進行建設改造。

在永慶坊二期改造過程中,除受保護的不可移動文物、曆史建築、騎樓街,絕大部分被列入改造的房屋(包括部分受保護的傳統風貌建築)都被拆除重建或建立。

參加過多次方案論證的恩甯路改造專家委員會委員蘇平說:“涉及單體的改造方式,專家提了挺多意見,要求企業避免太大動作的改造。”

■策劃:何姗 ■采寫:新快報記者 何姗 方汝敏 攝影 何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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