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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與Facebook的資料挖掘之戰

谷歌與Facebook的資料挖掘之戰

科技部落格allthingsd對谷歌與facebook的關系資料業務進行了分析,并指出關系資料(affinity data)業務将是未來網際網路巨頭的又一塊大蛋糕。作者認為谷歌在諸多方面都有着facebook無法比拟的優勢。是以即使facebook主導社交網絡,但是谷歌會赢下關系資料之戰。以下是文章主要内容:

每個月,使用者在facebook上點“贊”超過80億次。他們在twitter上更新釋出超過10億條資訊,在亞馬遜和yelp網站上撰寫寫的數以百萬計的産品評論。而每一個這樣的舉動,都在向人們宣布他們的關系屬性,自己對其他人,産品或事物的喜好。

這些洪水般的關系資料,讓人想起十年前那股資料洪流,意願資料(intention data)。約翰·巴特爾曾經這樣描述搜尋引擎中的“意願資料庫”,一個人的需求和欲望可以通過觀察他們的搜尋行為編輯成冊。

意願資料庫背後的理論很簡單,但是它十分強大:如果你研究的使用者正在尋找某樣東西,你就可以準确賣給他們想要的東西。谷歌依靠搜尋引擎知道了很多人的意圖,它已經利用這個意圖資料庫帶動産品的營銷。事實上,去年這一資料庫為谷歌到來了500億美元的收入,其中大部分廣告都是通過意向資料定位到使用者。

不過現在的問題:像facebook這樣的社交網站,不是也知道很多關于使用者的資訊?如果稱之為關系資料庫,通過收集人們的口味和喜好,通過觀察他們的社會行為,得到他們的關系屬性。那麼關系資料難道就不能像意願資料一樣具有商業價值嗎?

以上理論上聽起來不錯,但有一個明顯的問題:到目前為止,社交網站一直無法找到特别有用的關系資料。事實上,去年谷歌通過資料挖掘拿到了500億美元,但是facebook隻有可憐的50億美元。

為什麼差距如此之大?是谷歌比facebook更會利用資料?也不盡然。最大的差別是,facebook正在收集的關系資料與谷歌收集的意向資料是極其不同的。意向資料可以直接了當的表明購買意向,但關系資料隻能是購買後的資料,它告訴我們使用者對産品的感受如何。出于這個原因,關系資料将永遠無法預測短期的采購意圖。但關系資料是一種基于情感的資料,往往多年保持穩定。這意味着關系資料可以有一種别樣的營銷作用:它可以是有效的品牌廣告,而不是直接營銷。

facebook和谷歌都在努力使關系資料庫成為有市場價值的東西。在關系資料方面,facebook有着天然的優勢:它是迄今為止占據主導地位的社交網站,是以它擁有最大的關系資料庫。但資料表明,facebook并沒有準備好幫助營銷人員使用關系資料,谷歌更有可能赢得這場比賽。為什麼呢?原因如下:

谷歌收集的關系資料更廣泛。你可能會認為谷歌作為搜尋公司,主要以收集意向資料為主,但事實上它也收集了超乎你想象的關系資料。每月使用youtube的使用者約有800萬人,近5億使用者利用gmail與朋友共享精彩事務,谷歌搜尋捕捉了幾乎每一篇部落格文章和推文。雖然google 可能令人失望,但有超過2億人在此釋出了關系資料。如此大型的,廣泛的關系資料表明,谷歌也許能夠比facebook更好的經營關系資料。

谷歌更善于挖掘資料的意義。畢竟,這是谷歌的核心業務:評估大量的資訊,弄清楚什麼内容是使用者最希望看到的。不隻是搜尋端的業務已經擁有超過15年的廣告經驗,另外谷歌已經了利用表現資料來優化廣告的營銷工具,這正是挖掘關系資料的關鍵所在。

谷歌擁有更多以及更有影響力的廣告形式。事實上,谷歌提供了一些最優秀的線上廣告載體。例如,youtube的視訊廣告,幾乎具有電視般的影響力。 更不用說他的搜尋業務。他們遠遠優于廣告商可以在facebook上擁有的選擇。

網絡巨頭會慢慢意識到關系資料巨大的商業價值,它會像意願資料一樣擁有光明的未來,隻是以我之見,摘下關系資料果實的将是谷歌,而不是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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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文釋出時間為:2013-0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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