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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作者:檐下之聆

看完《大衛 戈爾的一生》,估計很多觀衆會和我一樣,久久不能平複。随着越來越接近真相,内心的感受則會越來越糟糕。這部電影很老了,2003年的電影,距今已經15年,在這部電影裡,還能看到美麗動人的凱特·溫斯萊特,滿臉的膠原蛋白,可現在,她隻能說是徐娘半老~主角凱文·史派西,大家應該更熟悉的是他的《紙牌屋》,老實說,他年輕的時候和老了感覺截然不同。老了有一種戾氣,年輕時表情還相對溫和~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一、故事概述

這是一個怎麼樣的故事?其實并不複雜,大衛·戈爾因被控謀殺了康絲而被判死刑,将于周五下午6點執行,記者布魯姆(凱特·溫斯萊特)隻有不到3天的時間去完成對他的深入采訪。而此前大衛拒絕了一切采訪。布魯姆起初對這個任務很不以為然,但在和戈爾的接觸過程中,她發現一切并非表面呈現的那麼簡單,于是布魯姆決定用僅剩的三天開始尋找真相。

那麼最終的真相是什麼?大衛,和他殺死的對象——女助手康絲,都是堅定的反死刑運動者,而他們為了證明自己的理論,特意策劃了這樣的“謀殺”,其實康絲是自殺的,而大衛成了殺人犯,最終被冤枉而死。他們希望以此來證明,死刑,是會冤枉一個好人的。

這個故事的背景,是1977年左右注射死刑的發明。注射死刑不同于以往的死刑,不會給死刑犯帶來巨大的痛苦,是以,美國各州在注射死刑發明後陸續恢複了死刑。大衛所在的德州,是美國死刑執行數量最多的州,同時,也是美國犯罪率最高的州。

二、死刑是什麼?

從表面上,一個人罪大惡極,然後通過法律的手段給與制裁,執行死刑是對他生命的剝奪,也是永久性的杜絕他再次犯罪的可能。

可是死刑會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誰賦予了殺人者合法的殺人權利。

比如大衛這樣的反對死刑偏執者,他們一直堅持的觀點有兩個,一個是,你如何看待死亡,你為何能夠決定他人的生死,另一個是,死刑不可能降低犯罪。

第二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赤裸裸的資料已經在說明。美國德州的犯罪率和死刑執行率一直都是最高的,罪犯并沒有因為死刑的存在,而變得不敢去犯罪,無論是電影中1997年,還是現在的德州,這個牛仔風情的西部城市,一直都是毒品,賣淫的天堂,從始至終。而且,犯罪的年齡在逐年的降低,德州每年執行死刑的罪犯中,年齡在20歲以下的少年比例在不斷升高。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從第二個問題的角度來看,死刑并不可能帶來預防犯罪的作用。甚至對犯罪有推波助瀾的功能。假設一個強奸犯知道強奸必須要判死刑,他可能在強奸完後殺死被強奸者,又或者喪心病狂再多強奸幾個人,因為他的結果已經注定了。

你可能會想,為什麼他不能不去強奸人呢?為什麼他不能,不去殺人呢?

我隻能說,如果是高度文明的社會,也許可以稍微的降低一下壞人出現的機率。但是在一個物質社會之中,所謂的犯罪分子,就好像癌症的得病率,或者殘障人士機率那樣,終究是會存在的。看上去很主觀的行為,放在社會的發展軌迹之中,就成了一種必然。這個社會,總就會有成功者,就會有失敗者,有有錢人,就有沒錢人,有不吸毒的,就有吸毒的,有對性愛不敏感的,就有放縱自己尋歡作樂的。

于是才有道德,在道德之上,才有了法律。

既然犯罪是不可避免的,那麼死刑呢?

死刑的存在并不具有預防的功能,它更多像是一種事後的補救。雖然人們可能會希望,死刑還具有威脅力,但是這種一轉眼就死掉的刑罰,和古代的酷刑大不相同,距離普通人太過遙遠,同時不具備皮肉上的巨大疼痛而引起的恐懼。它就好像一個符号,對于這世界上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來說,隻是一個路過的符号。

是以,大衛的第二個觀點其實是正确的。死刑的存在,對犯罪來說并沒有很好地預防意義。有預防作用的,是酷刑。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但是死刑對于受害者來說,有着巨大的安慰作用。

比如前不久杭州保姆案,那麼失去老婆和三個孩子的男人,如果看不到這個保姆死,估計一輩子都無法閉眼。

曾經有一個紀錄片記錄了受害者面對曾經傷害自己的人,終于執行了死刑後,是怎麼樣的感受。大部分的受害者,都感到自己如釋重負。他們既沒有傷心,也沒有不好意思感覺自己剝奪了一個人的生命,他們感受是,自己終于能夠放下了。

這和旁觀者的感受是大相徑庭的。對于旁觀者來說,在罪犯沒有執行死刑之前,可能會振臂大呼執行死刑,而到了罪犯真的執行了死刑,旁觀者反而怅然若失,好像失去了點什麼。

是以,看待死刑,不同人有不同的感受。而好像大衛這樣的偏執者,角度更多的是旁觀者。

不過大衛這樣的學者,還有第一個觀點。

他們尊重所有人的生命,認為罪犯也同樣有生命。

電影中有一個細節,就是康絲痛哭,因為争取取消死刑的又一次失敗,一個男孩被執行了死刑。而這個男孩,是衆多的神經病、吸毒者、賣淫者等下層人群中的一個。

在康斯看來,他可以變得更好,如果他有良好的出生,接受過良好的教育。而法律沒有給他這個機會,這個有着死刑制度的法律,是最大的錯誤。

确實,我們很不幸的看到,執行死刑的,罪大惡極的人,大多數都是出生貧寒,沒有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對于這些人來說,是出生決定了他的不堪,往大裡說,是社會造成了他們的不幸,可最終他們卻要用自己的命來買單。

大衛和康絲,有着超乎平常人的憐憫之心。

他們最終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來發出最強的一聲,是一種極度的自我犧牲。正如大衛自己所說的,“不要依據你達成多少欲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該以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他是一名和蘇格拉底一樣的,為了理想而死的哲學家。

但是從我個人的角度來看,哲學家顯然從不考慮成本的問題,他們在乎的,是自我的救贖和升華。

從現實一點來看,那些不執行死刑的罪犯,最終的結局是永久監禁,且不說罪犯關一輩子是什麼感受,就說他們要浪費多少國家的糧食和納稅人的錢?在一個資源緊缺的社會,誰又願意去養着對社會不再有用的人?

從個人來看,一個哈佛大學的第一名,一個年紀輕輕的哲學系主任,大衛卻早早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既沒有傳道受業解惑,也沒有能夠達成最終的目的。他是死了,可德州依然有死刑,美國依然有死刑。他本該發揮出更好的社會價值的,他用生命的呼喚,得來的,不過是一時的罵名。因為到最後,錄像帶也沒有被公布,知情人隻限制于女記者。

這裡又不僅提出一個疑問——為什麼處心積慮的策劃一場謀殺?

如果死刑制度會帶來冤假錯案,為何不去找這樣個真實的例子,而要人為去做這麼一件事情呢?

在和州長辯論的時候,州長說,有哪一個案子是我判錯的,請你指出來。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大衛啞口無言,他輸了辯論,也輸了他的平常心。是以他和康絲策劃了這樣一個殺人事件,為此,康絲自殺,被自己活活悶死,而他,大衛,從一個教授淪落為殺人犯,坐了六年牢,最後注射死亡。

還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是大衛在淪為殺人犯之前,就從神壇跌落下來,他因為和女學生做愛,反被女學生咬了一口,說他強奸學生,成了強奸犯,丢了工作,失去老婆孩子。

這可能是大為策劃的,也可能是他偶然的。

但無論如何,通過這麼一件事情,他不再光鮮亮麗,成為了下層人,成為了人人看不起,各個喊打,窮困潦倒,酗酒的男人。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是以當他成為殺人犯,這個社會仿佛好像在看好戲——就知道這樣的強奸犯不可能有好下場。是以,他找的律師也不努力為他辯護,六年,他沒有一次上訴。

這很具有現實指向。我們總會不自覺鄙夷那些出生低微,際遇不順的人,而對精英分子很寬容。

從弱肉強食的角度去看,可以了解,但是從人道的角度來看,是難以接受的。大衛和康絲,是品格高尚的人,是以難以接受。

三、為死刑而死

電影中的主角,最終選擇了為死刑而死。電影是一種極端的放大,在現實生活中,做出這樣犧牲的人,估計是鳳毛麟角。可為死刑而死的電影,傳遞的,到底是什麼呢?僅僅是呼籲取消死刑,亦或者,向觀衆證明,死刑的存在就會帶來不公正?

其實,如果往深入,我們抛開犧牲這個角度,或者跳出“死刑是否正确”這個窠臼,電影傳達的,可能是更為深入和高尚的思考。那就是如何看待生命。

在社會的各種束縛之中,人從一出生就注定了各類的不公平,而這些不公平就好像蝴蝶效應一樣,在今後的人生中被放大,成為控制一個人發展的力量。無論我們如何掙紮,我們的家庭,我們的父母,我們的經曆都組成了不同的我們。生命是以而不同,生命而是以而多彩。

大衛的獻身,是希望引發人們的思考,我們為什麼要執行死刑。是為了打擊犯罪嗎,是為了整治罪惡嗎,還是為了彰顯政治權威?

顯然,大衛等選擇的是最後的一項。當他和州長辯論時,他無法控制自己,激動萬分,因為死刑的執行背後,有着淩駕于生命的權力,這種權力,是他所不齒的。确實,執行死刑,确定死刑的,隻能是當權者,誰又能說當權者的那一套一定是對的呢?

《大衛.戈爾的一生》|為死刑而死~

普希金因為決鬥而死,可決鬥放在現在,豈不是打架鬥毆,而決鬥中的殺死人,豈不就是謀殺?可當時的法律,并沒有規定決鬥殺人就要執行死刑。

社會進步着,法律改變着,觀念變化着,但是被執行死刑的人,卻永遠不能夠複活。

死刑曾在中國造就了一大批悲劇。當民智尚未開化的時候,執行成為了辦公者速戰速決的良藥。不少年紀輕輕的男人們,在不知是以的情況下安上了強奸殺人的罪名,一聲槍響就結束的生命,隻留下父母無盡的痛苦。幾十年後再翻舊案,或者真正的罪犯出現了,國家又能做什麼呢?用錢砸暈那些哭了一輩子的父母嗎?任何的賠償在生命面前如此微不足道。

當然,執行死刑後,死刑犯的家人也要承擔嚴峻的社會氛圍,家裡出了一個死刑犯,遠比出了一個罪犯讓人奔潰。很多死刑犯的家人,最終遠走他鄉,或者永遠活在陰霾之中。在定下死刑時,并沒有法律為這些無辜的人考慮。

無論是哪一種觀點,或覺着死刑是合理的,或者是不合理的,或死刑是必然的,或死刑是人為的……這些觀點,都無法阻止,死刑确實正在發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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