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淮南河道局原副局長汪琳案剖析:身負重責卻徇私枉法

作者:安徽網

據江淮風紀報道,一個時期以來,淮河淮南段非法采砂嚣張猖獗,造成淮河大堤安全隐患,威脅群衆生命财産安全。雖屢次打擊,但受利益驅使,仍有人铤而走險,暗中偷采。為友善采砂,攫取利潤,他們想方設法“圍獵”監督執法者。一些黨員幹部甘于被圍獵,與采砂團夥結成利益同盟,沆瀣一氣,有甚者直接參與非法采砂。時為淮南市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長的汪琳就是其中一例。

“2017年,随着采砂管理形勢日漸好轉,我對工作也逐漸熟悉,但對自我要求卻放松了,基層去的少了,夜間上船少了,遇到說情打招呼的也給面子了,非法采砂人員請客送禮也不推辭了,别人找幫忙辦事給好處也不拒絕了,犯下了一個個不可饒恕的錯誤。我和我的家庭并不缺錢,但由于我不注重政治學習,導緻思想滑坡。任副局長期間,我對别人因為自己手中的權力接近、讨好自己而沾沾自喜,為沒有底線的用手中權力去幫助别人而覺得很有面子,對别人有所表示也覺得沒必要拒絕……堡壘被一條煙、一瓶酒慢慢攻破。 ”這是因涉黑而被淮南市紀委監委留置期間時,汪琳在《悔過書》中寫下的一段發自内心深處的忏悔。

2018年6月12日,淮南市警察局在查辦非法采砂涉黑案件時,淮南市紀委監委從中發現時任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長汪琳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相關問題線索,當日即果斷對汪琳采取留置措施。經過28天的留置調查,其涉嫌幫助黑惡勢力犯罪集團逃避處罰及受賄相關違紀違法線索問題被查實。

作為淮南市淮河河道(采砂)管理局副局長,汪琳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及可采區管理工作,分管采砂執法大隊,負責打擊淮河淮南段非法采砂活動等,然而汪琳身負重責卻徇私枉法。

黑惡犯罪集團骨幹汪某某(已被另案處理)未有采礦許可證卻常年擅自在淮河水域潘集區段禁采區多次非法采砂。 2017年至2018年,汪某利用職權及掌握到的省市兩級組織打擊非法采砂活動的資訊,多次給非法采砂的黑惡幫派骨幹汪某某通風報信,幫助汪某某多次逃避執法檢查。汪某某在每次接到汪琳的資訊後,都以拆除采砂裝置、隐蔽采砂船等方式躲避檢查,雖然自2017年以來一直從事非法采砂活動,卻沒有被打擊處理過。2018年上半年,淮南市組織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汪琳仍執迷不悟,頂風作案,充當黑惡犯罪勢力的保護傘,在擷取好處的前提下,主動将相關行動資訊透露給汪某某,試圖幫助其逃避打擊和處罰。汪琳前後共計收受汪某某賄賂10萬元,此外,汪琳還利用職務便利,在行政處罰、介紹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5.9萬元。

歸案後,其供述與汪某某于2016年底認識,并得知其擁有船隻進行非法采砂活動。幾番交往,兩人日漸熟識,汪琳甘于被圍獵,利用手中職權充當其在淮河幹流上非法采砂,謀取暴利,逃避執法打擊的“保護傘”。 2017年3月、8月以及當年年底,省市組織檢查和打擊非法采砂時,汪琳主動提前通知汪某某,讓其将船上的采砂裝置拆除,進而逃避執法處罰。 2018年2、3月份,安徽省和淮南市将非法采砂列入掃黑除惡行動之中,汪琳作為市水利部門和河道管理部門指定聯絡員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争。當年4月份,淮南市開展專項行動,汪琳得知消息後,為防止汪某某被抓獲,在行動之前用其妻子電話聯系汪某某,約其在指定地點見面,将掃黑除惡和打擊非法采砂方面的相關情況告訴汪某某。

2018年7月,汪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因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及受賄罪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

涉及汪某某案件,為其非法采砂團夥提供保護的黨員幹部,被立案查處14人,7人被開除黨籍,7人受到黨紀政務處分,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震懾了為黑惡勢力提供“保護”的黨員幹部。 fj

(作者機關:淮南市紀委監委政策法規研究室)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