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暴力犯罪通常發生在晚上? 為什麼人們在晴天更願意提供幫助? 為什麼黑暗環境中更願意向他人吐露隐私? 為什麼搭讪行為在自然光照條件良好的晴天時成功率更高?

光照在地球的整個生物進化過程中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 它不僅對我們看清周圍環境中物體的大小、顔色和形狀等資訊提供了基本的視知覺基礎, 即光照的圖像視覺功能, 同時, 它還會通過人類視網膜上第三類新型感光細胞——内在光敏性神經節細胞——對有機體的諸多生理和心理功能産生影響。
光照與攻擊行為
大部分自然光與攻擊行為的研究發現, 自然光的光照強度與攻擊性行為的發生呈負相關關系。例如, 患有輕微季節性情緒障礙的個體在高亮度的自然光條件下會更樂于進行社交活動, 進行人際溝通時态度更随和, 暴力和吵架行為也會明顯減少。一項長期的追蹤研究表明, 暴力犯罪通常發生在日光照射較少的夜間。
另外一項研究探讨了天氣狀況和時間相關因素與家庭暴力和強奸事件報案數量之間的關系, 結果發現, 家庭暴力和強奸事件更可能發生在自然光較少的日落之後。
光照與社會利他
早在1979年, 心理學家cunningham就提出“陽光善人” (sunshine samaritan)的假設。他在春夏冬三季的實驗發現, 在日照強度較高的天氣裡, 助人行為發生的頻率更高, 而氣溫、濕度、風速和月相的影響相對較弱。
現場實驗研究了自發助人行為, 在控制了氣溫的條件下, 分别在自然光較強的晴天和自然光較弱的陰天測量過往行人是否會主動提醒主試物品掉落的情況,即人們在晴天更願意提供幫助。
光照與道德決策
居于暗光環境中的被試更易于通過欺騙的方式擷取更多的遊戲報酬, 佩戴深色墨鏡的被試比佩戴透明眼鏡的被試在獨裁者博弈遊戲中會表現出更加自私的行為, 匿名感在黑暗和自私行為中起中介作用。
基于光和善良之間的隐喻性聯系, 明亮可以增強個體的道德自我進而促進道德行為的發生, 與暗光環境中的被試相比, 處于亮光環境中的被試在博弈遊戲中表現出更少的自私行為, 且願意捐贈更多的錢, 做出更多的慈善行為, 并且道德自我在明亮和道德行為之間起中介作用。
光照與自我控制
相對于暗光房間的被試來說, 在亮光房間的被試主觀報告具有更高程度的公共自我意識; 無論是通過實際的燈光環境操縱還是概念啟動操縱, 明亮都能誘發被試使用控制程度更高和反思式的自我調節政策。
此外, 亮光還能夠抑制欲望和不合理的沖動, 這都反映了較高水準的自我控制。
光照與沖突解決
早期的研究發現, 人們在低色溫的暖白光環境下更傾向采用合作、和解而非對抗的積極應對方式解決人際沖突。在後續研究中, 他們嚴格操縱了照度和色溫,結果發現, 相對于冷白光(4200 k), 處于暖白光(3000 k)照明環境下的個體更傾向于通過合作而非逃避的方式解決人際沖突和沖突。
光照與自我表露
以往有研究發現, 黑暗環境中的被試更傾向于擁抱陌生人, 并向他人袒露自己的私人資訊。研究發現, 亮光不僅會增加被試間一般性的交流, 也會增加親密性的交流, 這有可能是因為亮光造成的寬敞感所緻。
有關醫患交流的研究也發現, 讓被試想象自己在明亮的房間相對于昏暗的房間, 能夠有效提高被試的自我表露意願。
光照與其他社會心理與行為
有研究發現處于暖色溫照明環境中的被試更易給予虛拟求職者更加積極的技能鑒定與行為績效評估。
光照還會影響刻闆印象的加工。當個體感受到威脅時, 會促進他對消極刻闆印象和偏見的加工。黑暗的光環境作為一種威脅性刺激, 會使個體感受到危險, 進而誘發個體的自我保護動機。當人們身處漆黑的房間内, 自我保護特質傾向明顯的個體, 可能會在工作記憶中提取出罪犯、不可信任等詞彙來形成對黑人或其他人種(如伊朗人)的刻闆印象, 但是他們不會提取懶惰與愚昧等詞彙來概括對黑人的刻闆印象。
在控制氣溫之後, 觀察男性向女性索要電話号碼的擇偶舉動, 發現這種搭讪行為在自然光照條件良好的晴天時成功率更高。後續一項大型自然現場實驗研究發現, 人格特質在自然光和社會行為之間起調節作用。具體來說, 黑暗三人格中的馬基雅維利主義得分高的男性在陰天條件下, 從被搭讪女性那兒能夠得到更多的積極回報。
情緒說
自然光對情緒的影響在一系列的社會心理學和實驗經濟學領域的研究中都得到了确認和證明, 目前較為統一的結論是自然光能夠誘發積極情緒。具體來說, 每天日照時間越短、空氣相對濕度越高, 個體的情緒越低落; 與多雲的陰天相比, 陽光充足的晴天個體更開心。
研究發現晴天的被試比陰天的被試更開心, 并且生活滿意度更高。在探讨天氣因素對股價的影響時, 也發現了類似的結果。有研究把被試随機配置設定到晴天和陰天條件, 結果發現陽光能夠誘發更加積極的自我報告情緒。最近有一項研究使用自然光作為情緒名額, 來探讨情緒對信貸發放的影響, 結果發現晴天誘發的積極情緒有助于信貸發放, 而陰天誘發的消極情緒則不利于信貸發放, 背後的機制在于自然光誘發的情緒影響了管理者的風險容忍度和主觀判斷。
相依型自我建構說
自我建構指個體在進行自我定義時所表現出的傾向性。自我建構主要分為獨立型自我建構和相依型自我建構。前者注重自身獨特性, 追求個人的獨立自主, 與之相聯系的自我表征多涉及個人特質、能力和偏好; 後者則注重自己與他人的聯系, 渴望獲得良好人際關系, 其自我表征多以人際交往為背景。暗光會提高相依型自我建構水準, 進而增加合作行為。
匿名感說
研究發現, 昏暗的室内光環境能夠誘發被試産生虛幻的匿名感, 進而産生更多自利行為。這都是因為, 暗光環境可以引發人們産生一種匿名錯覺, 使被試主觀上認為自己的身份被隐藏了, 他人無法觀察到自己的行為, 進而使人們的自利和不道德行為去抑制化。而在亮光環境中, 被試會有一種去匿名化的錯覺, 因而表現出更少的自利行為。
道德自我說
道德自我假說認為, 亮光會凸顯人們的道德自我, 進而進一步增加人們做出道德行為的可能性。道德自我突出在光照對道德行為産生影響中起中介作用。研究發現, 明亮的室内光環境能夠使得個體的道德自我凸顯, 進而增加道德行為。
具身認知理論中的概念隐喻說
黑暗象征邪惡, 而光亮象征善良。近年來, 許多實證研究支援了這種隐喻映射。一般來說, 具身認知理論認為, 在概念隐喻的層面上, 人們會将黑或暗的視知覺概念與不道德相關聯, 而将白或明的視知覺概念與道德相關聯。暗光環境組被試會比亮光環境組被試更傾向于認為自己在酬勞配置設定中會受到合作者的不公平對待, 并預期酬勞更低。這證明, 暗光環境比亮光環境更容易引發被試對負性道德特質的聯想, 當被試思考的問題涉及道德因素時, 光照會對道德認知判斷産生直接的影響。
心理科學進展, 2018, 26(6): 1083-1095 doi: 10.3724/sp.j.1042.2018.0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