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5月,日本侵略軍占據陶莊,把礦工當奴隸,任意蹂躏和殘殺。他們以最簡單的裝置,進行掠奪式的開采。
在日本侵略者的統治下,礦工們根本沒有人身自由。礦工高美耀在家具房領到兩根釺子以後,覺得肚子餓,走到西門想買點東西吃,偏偏碰上日軍,說他是偷的,不問青紅皂白,拉進牢房,把他按在釘着鐵蒺藜的闆凳上,皮肉紮到鐵蒺藜裡,鮮血直流,疼痛難忍。後來又把他反縛雙臂吊起來,連續灌了三壺辣椒水。

礦工不但沒有人身自由,而且也沒有言論自由。勞工劉繼雲,家住清泉莊,在礦上幹一班苦活掙得三斤紅糧。一天,發糧食時,有個姓牛的管理者,把劉繼雲的糧食碰撒一地,他感到心疼,發了幾句牢騷,竟惹惱了姓牛的管理者,把劉繼雲交給日軍,說他“通八路”,讓他趴在地上,身上壓一個爐子、一口袋糧食,逼着他爬行。劉繼雲被壓傷,沒幾年就含恨而死。
礦工們除了挨打受罵外,還經常遭到喝煤油、頂電石(乙炔)、刺刀穿、狼狗咬、灌辣椒水等酷刑。
1942年,石匠張運寬在鐵道旁躲閃駛來的煤車,被日本人富島看見說他偷懶,摟頭一棒,當即被打暈倒,随後被開除出礦。
日軍為了掠奪更多的煤炭,急需充實勞力。1942年春,以欺騙手段,從河南開封招來500名災民,武裝押送下井勞動,上井後關在監獄般的勞工房裡(小碹屋)。勞工房沒有床鋪,地上鋪一些爛草,十幾個人擠在一間碹屋裡。每到夏季,蒼蠅、蚊子、跳蚤滿地,臭味刺鼻。房外四周築上碉堡,拉起電網,勞工若随便走出院子即遭槍擊。勞工們每天被迫在井下連續勞動12小時,沒有工資,隻是每天三頓橡子面摻“豬毛”的窩窩頭,甚至連開水也不給喝。他們渴急了,隻好在巷道裡喝幾口水溝裡的髒水,緻使很多礦工腹瀉。有個勞工在大巷裡幹活,因連日拉肚,滿身虛汗,心裡發慌,禁不住扶着掀把,倚在煤壁上喘口氣。這時把頭趕來,不管死活,劈頭蓋臉就是幾棍子,打得病人暈倒在地不能動彈。工友們把他背到井上,他在第二天就含恨離開了人間。僅僅兩年,這些勞工被折磨的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個個瘦骨嶙峋,走路踉踉跄跄,多數無力支撐工作,但日軍還是強迫他們下井幹重活,因而這500名勞工多因病傷和折磨先後死亡,除少數人逃跑外,幸存者甚少。
礦工們出入礦門必須向日軍脫帽敬禮,掏出“良民證”來接受檢查。如果敬禮不周,就挨巴掌;若忘記掏“良民證”,就被打得順嘴流血。那時挨打的礦工不計其數。
日軍為了統治陶莊,1942年至1943年兩次以私通“八路”為名,逮捕礦工40餘人,押上火車運往東北。除一人逃跑到淄博八陡幸存外,其他均生死不明。
日軍對礦工的生命極不關心,安全沒有保障,事故繁多,隻顧搶掠煤炭,卻不問礦工死活。一斜井煤車放大滑,撞死3名勞工,用煤車拉上來,放在一間小屋裡,一直停屍幾天沒人過問,後來死者家屬找來才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