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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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交警攔下逆行騎電動車的男子趙某,就在交警準備對趙某交通違法行為處理時,趙某脫口而出:“我是逃亡25年的殺人犯。”随後,趙某被交警帶往派出所。
經過警方調查,1995年趙某因懷疑妻子與劉某有染,在與劉某争吵過程中,用刀将劉某殺害。趙某從此踏上逃亡路。
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趙某心存僥幸預計自己最多量刑12年,并拒絕在公安機關的屍檢鑒定文書簽字。趙某的行為引起了辦案檢察官的警覺。檢察官意識到,要想把該案辦成鐵案,還需要核實很多案件細節。請看檢察官如何還原案件每一個細節,最終使趙某認罪認罰。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