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6月27日訊(記者 鄭濤 通訊員 程鵬 王武)2019年6月24日,湖南省漣源市鬥笠山鎮原黨委書記肖俊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婁底市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冷水江市檢察院向冷水江市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俊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冷水江市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肖俊先後利用擔任漣源市橋頭河鎮政府鎮長、中共漣源市橋頭河鎮委員會書記、橋頭河煤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上司小組組長、漣源市橋頭河鎮城鎮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代表、中共漣源市橋頭河鎮委員會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數額巨大的财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充當李軍耀組織、上司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幫助該組織壟斷漣源市橋頭河鎮建築行業,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