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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 getClass () forName() 詳解

類名.class是class對象的句柄,每個被加載的類,在jvm中都會有一個class對象與之相對應,如果要建立新的對象,直接使用class對象的局部class.forname就可以了,不需要用new 類名。

在java中,每個class都有一個相應的class對象,當編寫好一個類,編譯完成後,在生成的.class檔案中,就産生一個class對象,用來表示這個類的類型資訊。獲得class執行個體的三中方式:

1.利用對象調用getclass()方法擷取該對象的class執行個體

2.使用class的靜态方法forname(),用類的名字擷取一個class執行個體

3.運用.calss的方式擷取class執行個體,對基本資料類型的封裝類,還可以采用.type來擷取對應的基本資料類型的class執行個體

.class getClass () forName() 詳解
.class getClass () forName() 詳解

在運作期間,如果我們要産生某個類的對象,java虛拟機會檢測該類型的class對象是否已被加載。如果沒有加載,java虛拟機會根據類的名稱找到.class檔案并加載它。一旦某個類型的class對象已經被加載到記憶體,就可以用它來産生該類型的所有對象。

newinstance()調用内中預設的構造方法。

newinstance()調用類中預設的構造方法,如果要執行個體的對象中有了自己定義的構造方法(除重寫的和預設構造方法相同的構造方法外)

建立此 class 對象所表示的類的一個新執行個體

.class getClass () forName() 詳解
.class getClass () forName() 詳解

當我們在指令提示符下面編譯好該類之後,輸入java classtest point的時候,此時會輸出loading point和x=0,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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