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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劇《劉巧兒》的真實故事,到今天已發生72年了

“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我怎能嫁他呀。

我的爹在區上已經把親退呀,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

上一次勞模會上我愛上人一個呀,他的名字叫趙振華,都選他做模範,人人都把他誇呀。”

說起評劇,不少人會想到由新鳳霞主演的評劇《劉巧兒》。1956年,随着評劇電影《劉巧兒》在全國上映,劉巧兒成了争取婚姻自由、婦女解放的典型,一時間家喻戶曉。而評劇《劉巧兒》所反映的故事,到今天已經發生整整72年了。

評劇《劉巧兒》的真實故事,到今天已發生72年了

1947年3月13日, 延安《解放日報》報道了陝甘甯邊區著名的封芝琴婚姻糾紛案。由于此案被編為說書詞《劉巧兒團圓》和劇本《劉巧兒告狀》,是以人們也稱其為“劉巧兒案”。

“劉巧兒”的原型叫封芝琴,于1924年出生在甘肅省慶陽市華池縣悅樂鎮上堡子村,乳名捧兒,從小以剪紙、繡花的“巧手”聞名鄉裡。

封芝琴小時候就被父親封彥貴許給張金才之子張柏為妻。随着年齡漸長,封芝琴和張柏經常往來,互生愛慕之意。但是,因張家貧窮,封芝琴又被父親另許給朱家,但遭到封芝琴拒絕。

評劇《劉巧兒》的真實故事,到今天已發生72年了

巧兒與趙振華(《劉巧兒》劇照)

眼看其父為封芝琴張羅婆家,張柏的父親張金才擔心夜長夢多,便按照當地“搶親”習俗,集合族人在夜間闖入封家,搶回封芝琴,為兩人完婚。封彥貴随後以“搶劫民女罪”将張家告上華池縣司法所,司法裁判員未做深入調查便召集朱、張、封三家當事人,當庭宣布張家“搶親”婚姻無效,縣警衛隊還把搶親的人全部抓了起來,一對鴛鴦就這樣被拆散。

封、張兩家均不服此判決,群衆也反映強烈。封芝琴徒步上百裡路,到慶陽專署駐地慶陽城狀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對她婚姻的幹涉和縣抗日民主政府斷案不公,争取婚姻自主的權利。

時任隴東分區專員兼陝甘甯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的馬錫五(解放後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經過深入調查了解,還征求封芝琴對婚姻的意見。

評劇《劉巧兒》的真實故事,到今天已發生72年了

巧兒向馬專員告狀(《劉巧兒》劇照)

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礎上,采取調查、調解與審判相結合的方式,就地公開審理,最後作出判決:依法撤銷華池縣司法處的判決;封、張雙方同意結婚,其婚姻有效;張金才黑夜搶親,擾亂治安,判處短期徒刑;封彥貴多次出賣女兒,違反政府法令,判處勞役,以示懲戒。對這個判決,群衆認為合情合理,受罰者甘心服罪,一對青年人更是歡天喜地,結成了美滿夫妻。“馬錫五審判方式”也由此誕生。

評劇《劉巧兒》的真實故事,到今天已發生72年了

封芝琴與丈夫張柏

這起争取婚姻自主的民事案件不僅讓周圍的百姓們刮目相看,而且轟動了陝甘甯邊區,成為20世紀中國八大名案之一。當時,延安《解放日報》、重慶《新華日報》、《隴東報》等接連對此進行報道;随之,著名藝人韓起祥将之編成陝北快書《劉巧團圓》、隴東中學教員袁靜創作了秦腔劇《劉巧兒告狀》在邊區廣為傳播;解放後,中國評劇院又将其編為評劇《劉巧兒》,由著名演員新鳳霞主演,随後又被長春電影制片廠搬上銀幕,使“劉巧兒”的故事傳遍全國,劇中的劉巧兒和趙振華成為了那個時期争取婚姻自由、反對封建包辦的男女青年心中的偶像,甚至還推動了第一部《婚姻法》的宣傳普及。

從此,封芝琴就有了一個婦孺皆知的大名——“劉巧兒”,她的故事更是家喻戶曉。“劉巧兒”成了新中國巾帼楷模、婦女解放的象征。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康鵬,圖檔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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