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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溝通,打擊網暴—周兆成律師再次緻謝“錯換人生28年案”網友

作者:周兆成律師

  我代理“錯換人生28年案”結束已經快半年了。“命如紙薄”的姚策也已經去世。這個案件的結果,超出了很多人的預期。從法律角度說,姚策的精神損害賠償也獲得了我國同類案例精神損害賠償的最高标準,已經是“司法的突破”。在姚策去世後,最高人民法院在立法上也提高我國精神損害賠償标準。從這個意義上說,作為案件的參與者,我也算是為我國法治程序做了一點微薄貢獻。

  但是,很遺憾這個案件發展到今天,讓我始料不及,可以說“慘不忍睹”。“二個家庭的沖突”已經上升到“全民關注,全民參與”。每個“愛心網友”都代表着“絕對正義”,網絡已經成為“審判法庭”,“撕逼大戰”天天上演。在我看來,根本“沒有赢家”。除了那些賺得盆滿缽盈的流量平台,但是“人血饅頭”就真的好吃麼?作為“從不參與家庭糾紛,始終與二個家庭保持友好關系”的@周兆成律師 招誰惹誰了,又再一次被“躺着中槍”,真是無語!

理性溝通,打擊網暴—周兆成律師再次緻謝“錯換人生28年案”網友

  更有甚者,竟然有人開始對我進行“網暴”。讓我不得不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其實,律師是不應該“被網暴的”,給誰辦案,都是他的工作。但是既然“網暴”來襲,我就要馬上維權,絕不拖延,周兆成律師絕對不慣着你!目前,兆成律師團隊“打擊網暴-雷霆行動”已經全面啟動了。證據保全公證、發放律師函,準備起訴工作都在緊鑼密布地進行中。還是那句話,這次啟動法律行動,我隻為自己維權和“任何一方都無關”。作為律師,我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我就要維權。我不敢說自己“代表正義”;但是,我可以說我是在捍衛“合法權利”。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網友都必須對自己的網上行為負責。

  但是,還是要感謝很多關注“錯換人生28年案”的理性網友,在這期間,給我發來太多私信向我表達關心和慰問,也有理性提出問題。讓周兆成律師非常感動。現就網友“關于該案的一些疑問”,集中回答如下:

  第一,先談談當初我為何代理姚策這個案件?

  面對姚策案,我可以說坦坦蕩蕩,問心無愧!回想當初我之是以選擇代理這個案件就是因為心疼姚策、同情姚策。“28年前,他無法決定自己的出生;28年後,他無法決定自己的生死。”是以我願意去幫助姚策,這個命運多舛,一生不幸的年輕人。我希望在他生命的最後時刻,可以給他多一些關愛,讓他可以感受到法律的無限溫情。而促使我下定決心代理這個案件的另一個原因是,公共機構和我們每個人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公共機構在管理上存在過錯,影響的是我們每個人利益。我代理這個案件就是為了“查明真相”,28年前到底發生了什麼?醫院的過錯是什麼?對于有過錯的醫療機構就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就是為了推動我國立法提高精神損害賠償金額。

  第二,談談熊磊女士說的20萬律師費是否屬實?

  目前,熊磊女士已經在多個平台多次發文澄清,“20萬律師費根本不存在”,我也沒收到。不要去“搞“陰謀”論,更不要去“誤導輿論”。姚策的舅舅我根本不認識,姚策的夫妻熊磊女士我也很少有溝通。他們“自家人撕逼”,卻讓我無辜地躺着中槍,真的“不厚道”,也“不合适”。個别不懷好意的網友,明明人家當事人都已經連續發文澄清了,卻依然無視這個事實,還在各個平台“肆意傳播謠言”,我再次警告你侵權了!

  我記得去年許敏女士去北京找我的時候,簽完合同後,在一起吃飯的錢都是我主動支付的。而杜新枝在開封開庭的時候,她的住宿費也是我私人援助的。這個案件太悲傷,我當時的心情和各位網友一樣,都非常同情這二個家庭,同情他們的不幸遭遇。在我的眼裡,無論是許敏女士,還是杜新枝女士,這個錯換事件的6名當事人我始終認為都是受害者。是以我在代理案件中,從不站隊任何一方,也不願意在任何一方傷口上撒鹽。

理性溝通,打擊網暴—周兆成律師再次緻謝“錯換人生28年案”網友

  第三,談談到底是“錯換”還是“偷換”,為什麼我從不下結論?

  我隻是一名普通的法律工作者,既不是法官也不是警察,更不是“算命大師”。謹言慎行,依法辦案是我作為律師最基本的職業操守。對于沒有确鑿證據的事情,我不敢胡言亂語、妄加評論,誤導輿論。其實,案件既然現在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式,還是應該靜等司法調查、裁判。我記得網上“偷換言論”出來後,輿論一片嘩然。直接導緻“二家沖突徹底爆發”,我當時就試圖讓二個家庭保持克制、理性與溝通,我記得我和許敏和杜新枝在電話會議裡也強調,無論“錯換”還是“偷換”,醫院責任都是無法逃掉的。如果“真的”是杜新枝“偷孩子”,她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但是,如果她沒有,法律也會還她清白。

  第四,關于許敏女士自行送出給法院的醫療費票據問題和周兆成律師無關。

  關于網上流傳“姚策52萬發票檔案”我沒有經手。我看上面送出人是許敏,簽收人是法官,根本沒有我的名字。是以,這個是許敏女士自己送出給法院的。我記得我當時之是以沒有經手,就是考慮到委托人在我代理案件前,有向“社會公益籌款的行為”,是以不參與,也是為了防止将來說不清。對這部分證據,我記得我當時就明确地告訴了姚策和許敏,醫療費發票我們律師就不參與了,也不用給我們經手,你們可以按照法院的要求自行核算完金額,然後自行決定是否與法官溝通,自行決定是否送出給法院。

  我記得,當時許敏女士找我溝通時,我還專門給她做了風險提示,也算履行了律師的公正職責。最後,她和夫妻還專門給我寫個《情況說明》,明确表示“發票送出與否”和周律師無關。是以,對于網上流傳許敏發票是周律師經手完全是造謠、污蔑。

理性溝通,打擊網暴—周兆成律師再次緻謝“錯換人生28年案”網友

  當然,也有網友說,你代理案件為啥不把姚策的賠償款賠給許敏,對于這樣的問題,要麼是你故意碰瓷,要麼是你對法律無知。姚策案法院生效判決後,醫院賠付的各項費用,是由法院直接支付給姚策。作為律師,我有什麼權利幹涉法院的工作。

  記得,我對姚策曾經說過“你一定要活下去,法律案件交給我!”“哪怕有1%的希望,也要做到100%的努力!”可是,今天我卻輸了。姚策已經死了!當我在殡儀館裡,面對他的遺體時,我的心很痛。無論這個案件辦理得“多漂亮”,也無法挽回其年輕逝去的生命。注定,這是我一生永遠的痛。

  姚策案,讓我正視了律師這個職業。也讓我看透人性的複雜與多變。這個案件算我執業生涯裡,耗時最長,也最為辛苦勞累,嘔心瀝血的案件。對于現在的局面,我隻能說很遺憾!

  其實,我就是一名普通律師,我的成長離不開各位網友的支援與厚愛。還是那句話,我這次組織

  我們律師團隊啟動的“打擊網暴,雷霆行動”,實在是逼不得已。需要澄清的是我們“打擊網絡暴力”,不是說不能對周兆成律師進行理性批評、監督。而是針對那些“明知已經是虛假侵權資訊卻依然惡意散布、傳播的”,我必須将之訴之于法律!

  再次感謝各位網友的厚愛,我的成長需要你的支援。

  #周兆成律師打擊網暴#

  圖1:和姚策生前合影,

  圖2:許敏女士風險告知書

  圖3:周律師代表當事人要求調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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