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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模範丈夫”,背地裡三年三次雇兇殺妻,空留年幼女兒在人間

作者:王彪律師

夫妻無疑是世界上最親密的人,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躺在同一張床上,對方有什麼缺點,很容易就能夠被發現,如果忍受不了對方的缺點,可就遭罪了,覺得婚姻就在受難,并且許多女性在婚後都有唠叨的毛病,因為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但這卻搞得部分男人甯願在車裡面多待一會,也不肯去多看看自己的妻子。

而且有些人在外面表現得很好,一回到家就原形畢露,并不是大家眼中的“模範丈夫”模樣,帶給妻子的也就隻有災難,但因為“甯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思想,在上世紀末,我國的離婚率還沒有現如今這麼高,很多人在結婚後,就那麼挺了下去,也不說有沒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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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廣西靈山縣的秦志忠是到了36歲才結婚,妻子是小他十多歲的漂亮湖南姑娘張南鳳。其實秦志忠人不差,留給他人的印象是忠厚老實、有能力、有才華,從廣西建築工程學校畢業後先是進了廣西四建公司工作,後被調到了桂林市電信局基建科,是80年代末不多的“十萬元戶”。

張南鳳婚後生下了一個女兒,秦志忠也不在意,待妻女很好,不過張南鳳的脾氣不是很好,動不動就愛發脾氣。但在新婚的日子裡,秦志忠隻覺得結婚真好,張南鳳還生下了自己的女兒,有生活氣息,家裡面熱鬧一點也不錯,是以對張南鳳多有包容。

可婚姻不隻是那麼點日子,激情褪去,秦志忠就有些不能忍受張南鳳的脾氣了,更何況通過周圍人的對比,秦志忠待張南鳳是真心不錯,張南鳳出了車禍,搶救回來後腿部落了殘疾,秦志忠待張南鳳一如往常,并且秦志忠事業有成,他們的物質生活也相當不錯。

但秦志忠忙于工作,和朋友等人來往交際,對張南鳳就不那麼關注了,而張南鳳待在家,所有的生活就是這個家庭,圍着秦志忠轉,心裡面并沒有多少安全感,害怕秦志忠在外有人,是以與秦志忠約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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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秦志忠并沒有注意到妻子的心思,認為自己賺錢養家,正常的人際交往還不能有了?漸漸地兩人有了隔閡,張南鳳與秦志忠的約法三章,秦志忠也沒遵守,因為在外喝酒回家晚了;帶着親戚朋友到家玩;鄰居家要是有個什麼事,秦志忠也都願意幫下忙……簡直是在張南鳳的雷區跳躍,搞得張南鳳歇斯底裡,秦志忠對妻子也是越來越不滿。

然而秦志忠又好面子,留給外人的印象都是“家庭和睦”,是以在1997年,秦志忠向張南鳳提出離婚,張南鳳又鬧了起來,還說要到去秦志忠的機關去說,秦志忠就不敢再提離婚的事情。

可秦志忠又認為自己沒法再與張南鳳相處,便打算殺了張南鳳,一了百了。一開始秦志忠想毒死張南鳳,不過秦志忠擔心誤傷女兒,是以并沒有進行,後來便想雇兇殺妻,1997年4月,秦志忠花了1700元雇兇,但由于對方沒什麼經驗,秦志忠和張南鳳的住處又不是什麼偏僻地方,秦志忠第一次雇兇殺妻就沒有得逞。

第二次則是在1998年8月,不過對方看秦志忠家附近有家幼稚園,認為不太可能得逞,便退縮了,秦志忠又沒能得逞。

桂林“模範丈夫”,背地裡三年三次雇兇殺妻,空留年幼女兒在人間

直至11月,秦志忠的一個遠房親戚秦友光過來找他,秦志忠便與秦友光商量,把張南鳳殺了。而秦友光的親哥哥秦友明不是什麼靠譜的人,曾因為盜竊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秦友光就把事情交給了秦友明去辦,表明可以拿到2萬元。

1999年4月21日下午,秦友明闖入了秦志忠桂林的家,把張南鳳給殺了,并且翻箱倒櫃,搶走了4500元人民币,金戒指一枚、手表兩塊,銀鎖一把、銀元一個以及玉一塊。不久後秦志忠下班回家,看到家裡的狀況,心中明了,還上演了一場痛失愛妻的戲碼。

不過秦志忠顯然是低估了警方的辦案能力,他三年三次雇兇殺妻的詭計很快被查了出來,面對警方所掌握的證據,秦志忠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為,秦友光見秦志忠被抓,最終選擇了投案自首。

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關于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案件要準确把握故意殺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準。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于因婚姻家庭、鄰裡糾紛等民間沖突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差別。對于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沖突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桂林“模範丈夫”,背地裡三年三次雇兇殺妻,空留年幼女兒在人間

不過生命權利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是以,不管被害人是否實際被殺,不管殺人行為處于故意犯罪的預備、未遂、中止等哪個階段,都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究。

1999年9月7日,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秦志忠、秦友明、秦友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觸犯刑律,判處出資雇兇殺妻的秦志忠死刑,圖财殺人的秦友明死刑。被告人秦友光搭橋牽線才促使殺人結果發生,但秦友光是從犯,并有自首和立功表現,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而秦志忠和張南鳳的女兒,彼時才11歲大,空留年幼的女兒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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