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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模范丈夫”,背地里三年三次雇凶杀妻,空留年幼女儿在人间

作者:王彪律师

夫妻无疑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躺在同一张床上,对方有什么缺点,很容易就能够被发现,如果忍受不了对方的缺点,可就遭罪了,觉得婚姻就在受难,并且许多女性在婚后都有唠叨的毛病,因为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但这却搞得部分男人宁愿在车里面多待一会,也不肯去多看看自己的妻子。

而且有些人在外面表现得很好,一回到家就原形毕露,并不是大家眼中的“模范丈夫”模样,带给妻子的也就只有灾难,但因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思想,在上世纪末,我国的离婚率还没有现如今这么高,很多人在结婚后,就那么挺了下去,也不说有没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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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广西灵山县的秦志忠是到了36岁才结婚,妻子是小他十多岁的漂亮湖南姑娘张南凤。其实秦志忠人不差,留给他人的印象是忠厚老实、有能力、有才华,从广西建筑工程学校毕业后先是进了广西四建公司工作,后被调到了桂林市电信局基建科,是80年代末不多的“十万元户”。

张南凤婚后生下了一个女儿,秦志忠也不在意,待妻女很好,不过张南凤的脾气不是很好,动不动就爱发脾气。但在新婚的日子里,秦志忠只觉得结婚真好,张南凤还生下了自己的女儿,有生活气息,家里面热闹一点也不错,因此对张南凤多有包容。

可婚姻不只是那么点日子,激情褪去,秦志忠就有些不能忍受张南凤的脾气了,更何况通过周围人的对比,秦志忠待张南凤是真心不错,张南凤出了车祸,抢救回来后腿部落了残疾,秦志忠待张南凤一如往常,并且秦志忠事业有成,他们的物质生活也相当不错。

但秦志忠忙于工作,和朋友等人来往交际,对张南凤就不那么关注了,而张南凤待在家,所有的生活就是这个家庭,围着秦志忠转,心里面并没有多少安全感,害怕秦志忠在外有人,因此与秦志忠约法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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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秦志忠并没有注意到妻子的心思,认为自己赚钱养家,正常的人际交往还不能有了?渐渐地两人有了隔阂,张南凤与秦志忠的约法三章,秦志忠也没遵守,因为在外喝酒回家晚了;带着亲戚朋友到家玩;邻居家要是有个什么事,秦志忠也都愿意帮下忙……简直是在张南凤的雷区跳跃,搞得张南凤歇斯底里,秦志忠对妻子也是越来越不满。

然而秦志忠又好面子,留给外人的印象都是“家庭和睦”,因此在1997年,秦志忠向张南凤提出离婚,张南凤又闹了起来,还说要到去秦志忠的单位去说,秦志忠就不敢再提离婚的事情。

可秦志忠又认为自己没法再与张南凤相处,便打算杀了张南凤,一了百了。一开始秦志忠想毒死张南凤,不过秦志忠担心误伤女儿,所以并没有进行,后来便想雇凶杀妻,1997年4月,秦志忠花了1700元雇凶,但由于对方没什么经验,秦志忠和张南凤的住处又不是什么偏僻地方,秦志忠第一次雇凶杀妻就没有得逞。

第二次则是在1998年8月,不过对方看秦志忠家附近有家幼儿园,认为不太可能得逞,便退缩了,秦志忠又没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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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11月,秦志忠的一个远房亲戚秦友光过来找他,秦志忠便与秦友光商量,把张南凤杀了。而秦友光的亲哥哥秦友明不是什么靠谱的人,曾因为盗窃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秦友光就把事情交给了秦友明去办,表明可以拿到2万元。

1999年4月21日下午,秦友明闯入了秦志忠桂林的家,把张南凤给杀了,并且翻箱倒柜,抢走了4500元人民币,金戒指一枚、手表两块,银锁一把、银元一个以及玉一块。不久后秦志忠下班回家,看到家里的状况,心中明了,还上演了一场痛失爱妻的戏码。

不过秦志忠显然是低估了警方的办案能力,他三年三次雇凶杀妻的诡计很快被查了出来,面对警方所掌握的证据,秦志忠便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秦友光见秦志忠被抓,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要准确把握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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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1999年9月7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秦志忠、秦友明、秦友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触犯刑律,判处出资雇凶杀妻的秦志忠死刑,图财杀人的秦友明死刑。被告人秦友光搭桥牵线才促使杀人结果发生,但秦友光是从犯,并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而秦志忠和张南凤的女儿,彼时才11岁大,空留年幼的女儿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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