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問了我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同樣是信仰宗教,相比其他幾大宗教而言,為什麼當今的基督教信徒顯得更為世俗化?
非常鮮明的就是,從視覺上看,基督徒們的穿衣戴帽通常都是世俗的,除了專門的教士、修女或者主教、牧首,一般的基督徒,無論信奉的是天主教還是新教或者東正教,他們的穿着、發式,都是普通人的樣子,不裹纏頭、戴小帽或者剃光頭、留長發挽個簪子,也不穿長袍或者保守的布卡(女性罩袍)、頭巾。

東正教要求女性進教堂需帶頭巾(露頭發沒問題),不可穿過于暴露的服裝。其餘的日常衣食住行,沒有過多戒律
另外就是,他們遵守的宗教節日行為和禮儀相對低調,沒有必須食素,不殺生,不結婚,或者禁食一些常見的動物制品,嚴格封齋等等。
最典型的就是,在咱們印象中,提及穆斯林,大家往往想到的第一個概念就是——對食用豬肉的禁忌。
實際上,和伊斯蘭教一樣禁食豬肉的,還有它的母體——猶太教。
而且,除了不吃豬肉方面,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信徒的飲食和日常習俗,也有很多相似之處。
比如,他們每天都要面向西方祈禱多次、每隔七天都有一個“禮拜日”、講究齋戒、割禮,禁食豬肉、血液貝類食品,宰割牲畜前要念經,宰殺後得挑筋,朝拜念經的時候女人必須標頭巾、男人要帶圓帽以示對神的“敬畏之心”。
像古代流亡到中國河南的猶太人,定居下來後,總被當地漢人當成回民,他們把穆斯林叫做“白帽回回”,稱猶太人為“藍帽回回”。
很明顯,無論是猶太教還是伊斯蘭教,他們對“二師兄”的排斥,雖然是借“神”的口吻說出的,但論源頭,離不開其祖先生存、發展的需要和收益最大化的考量。
古猶太人在中東的時候,也是長袍加頭巾的裝扮,跟當今的阿拉伯人,有幾分相似
考古證明,幾千年前的古埃及人、中東兩河流域的古巴比倫人,在吃方面,并沒有多少禁忌,尤其是豬,還屬于他們圈養家畜中的重要一員,是當時人們日常食用的主要動物制品。
比如,古埃及人在金字塔和帝王谷的壁畫裡,都曾留下過養豬、殺豬和吃豬肉的日常生活景象,烤豬排更是此時上流人士宴請賓客的一道非常體面的菜肴。
古埃及壁畫上拓下來的“養豬人”形象——他們的豬,看樣子比較“柴”,不夠肥美
還有在當今伊拉克境内古巴比倫遺址上挖出的被圈養的獸骨中,大約有30%是豬骨。
可以說,在幾千年前,中東地區的先民們,都是吃豬肉的。
然而,到了公元前1000年左右,此時伊斯蘭教還遠遠沒有出現,但中東地區的古人們,竟然都集體不吃豬肉了。
幾乎是同時期,中東地區的沙漠化開始日益嚴重,降水量和森林覆寫率持續下降,大片森林被稀疏的草原或者荒蕪的戈壁所取代。各個部落們都紛紛從農耕轉為了以遊牧為生。
那麼,回過頭來咱們再看,養豬又都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
首先,從能量轉化率來看,在草原和沙漠地帶養豬,是不劃算的。
要想讓豬長得肥美,就得需要大量的谷物搭配用作飼料,在沒有普及科學化養殖之前,大約得喂下三斤糧食,豬才能長出一斤肉。可是,自從開始大面積沙漠化後,中東的糧食生産就一直比較緊張,豬這種動物,顯然是要和人類争奪口糧。
因而,在這時的西亞北非地區,養豬成了一種累贅。
另外,豬屬于雜食動物,體内有大量跟人類共患的寄生蟲,食用的話,必須得徹底煮熟才能避免傳染,而植被稀疏的草原和沙漠地帶普遍缺乏柴薪,烹饪豬肉的成本實在太高。
相比之下,反倒是牛羊肉趁着新鮮,半生狀态就能食用,食品安全方面的風險,相對要低。
更何況,牛羊駱駝這些大牲口,不但能提供肉源,還能産出皮毛和奶制品,綜合利用起來,确實比單純的養豬吃肉更經濟。
再考慮到,中東地區的遊牧文明中,遷徙轉場活動也是必須的,但豬的肚子都貼着地,腿也短,運動能力不行,合群性還差,不好管理(據說是因為太狡猾,有心機的緣故),而牛羊則是理想的群居性動物,性格也相對溫順。
畢竟,你牽着牛馬能走上幾十公裡,你牽豬走,試試看。
而且,豬這種動物不能太被餓着,餓壞了的話,會産生一定的攻擊性,還是相當兇猛的。
顯然,在不斷荒漠化的中東地區,養豬有風險,還不劃算,這樣一來,漸漸地,豬就成了一種招人嫌棄的動物。
好了,咱們再說回宗教。
其實,包括宗教在内的任何意識形态,在興起之初,都屬于一種助于信徒生活的理論和意識形态~隻有這樣,才能得以廣泛地接受和傳播。
源于中東地區的猶太教和伊斯蘭教關于飲食方面的禁忌,比如不能吃血、豬肉、自死的動物、貝類等等,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适應當地的自然環境的客觀限制。
比如,誕生最早的猶太教,就借上帝之口,嚴肅的告誡以古色列人,豬屬于被神鄙視的“不潔之物”,别說吃它的肉,連觸摸豬,甚至看見豬,都是不吉利的。
到了公元七世紀伊斯蘭教在阿拉伯半島興起時,也進一步延續了這個老習俗,以真主的名義規定,穆斯林不可吃豬肉——《古蘭經》第六章:
“血、豬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
不過,同樣起源于中東的基督教,除了馬龍派一支,大部分基督徒都主要分布于相對濕潤且植被茂盛的歐洲地區,因而并未産生對豬和豬肉制品的排斥心理,豬肉,反倒成為了他們最為常見的一種能量來源。
由于客觀環境限制而産生的宗教飲食禁忌,還有印度教中的牛。
跟上述兩教把禁食對象描述成“穢物”不同,印度教中的“瘤牛”,屬于神的坐騎,是以也被劃分到了天神系列,不可随意冒犯。
之是以借“宗教的名義”,把牛上升到了禁食的程度,說到底,還是算的經濟賬。
牛這種動物,能量轉化率是非常高的,它吃的是草,擠出來的是奶。
那麼,你把一頭母牛當做食物吃掉所獲得的營養是很有限的,但如果養着它産奶喝,或者作為重要的生産工具去幹農活,比起直接吃掉,産生收益要多得多。
加之,以種植業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古印度,牛這種拉犁的動物和牛奶的生産者任勞任怨地喂養了不斷膨脹的人口,還是非常寶貴的勞動工具。
相似的情況,也發生在農耕時代的中國——曆朝曆代對“吃牛”,都有着很嚴苛的限制。很多朝代,私自宰殺牛(包括自己養的牛),甚至影響了牛的身體健康,都是違法的,甚至有的時候,人還得給牛“償命”。
不過,跟印度人相比,對于“吃牛”的禁忌,咱們中國并未發展到用宗教進行加持的那一步,至多也就是曾經流行過諸如“殺牛的來生變牛,吃一輩子苦”這類的輪回觀念。
也正是如此,進入工業社會後,對于中國人來說,隻要有條件,喜歡吃牛肉,就吃好了,沒并有什麼心理障礙。
另外一個非常有争議的話題,則是對于“吃狗肉”方面的了解。
如果大家在歐美呆過的話,可能都經曆過被問及“中國人吃狗”相關的事兒,即便當今咱們絕大多數中國人,根本沒接觸過狗肉相關的食品。
對于“吃狗”的認識,說到底,其實也源自于不同自然環境下,老祖先們的生活需求。
大家都知道,西方文化主流意識形态代表是盎格魯撒克遜文化,深受維京人和日耳曼人的影響。
而這兩個族群,一個是北方海盜出身,一個是叢林獵戶出身。
顯然,在漫長的生産力不發達的歲月中,狗能拉車爬犁、狩獵追捕、牧羊警戒,妥妥的重要生産工具,堪比古代中國的老黃牛,屬于人類生産生活中的“剛需”。
是以,他們對虐殺狗、吃狗肉,從文化層面上看,總體上是排斥的。
相反,在農耕文化中,狗的地位相對就低下了——不能直接用作生産工具。
于是在東亞人眼中,吃狗的罪孽要比牛小得多。當然,那種已經和主人建立深厚感情的狗狗除外。
不過,狗和豬不同,産肉率低,經常吃,也并不劃算,再加上“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的理念,是以,無論是古代還是近現代中國,吃狗都不屬于主流飲食。而西方大肆傳播中國人普遍殘忍吃狗的概念,更像是倚仗着憑空産生的道德優越心理,有意或者無意“妖魔化”中國人的一種做法。
說了這麼多,大家應該也清楚了,“二師兄”遭人嫌棄的曆史,其背後,就是宗教為了适應自然環境而制定的一系列被“神化”了的教義和規矩。除了豬肉,人類對食用諸如牛、狗等動物的不同态度,也都離不開其祖先生存發展所面臨的客觀環境帶來的限制。
隻是,在條件改善之後,不加變通,甚至還要更加嚴苛的把持着各種“戒律”,真遇到特殊情況的話,确實是非常耽誤事兒的。
比如,一戰的時候,奧斯曼帝國的炮兵接連失誤,究其原因,竟然也追溯到了“豬”的身上。
原來,豬作為“不潔之物”,在當年神權色彩濃郁的奧斯曼土耳其,不但它的肉被認為很污穢,甚至連其周邊産品,都成了碰都不能碰的東西。
可是,有一樣豬身上的産物,卻又屬于戰争的必須物資——豬鬃。
清理炮膛,都要用豬鬃做的刷子(尤其是中國産的,品質最好),既幹淨又不損傷大炮,是以,各國參戰列強都欣然用着豬鬃刷。
然而,到了土耳其,為了規避宗教方面的“禁忌”,則改用了馬鬃這類的替代品。結果,嚴重影響了武器的妥善率和精準性,随着戰争的連連失利,奧斯曼帝國軍隊被協約國按到了地上,輪番暴捶,一戰的結束後,很快走向了分崩離析。
客觀看,某種宗教的禁食規矩,并不就直接等同于某個民族整體的禁忌。
雖然一些民族受某種特定宗教影響較深,比如宗教習慣與民族習慣重疊、信仰某種宗教的人比例較大等等,但你依然不能說某民族=某宗教、某民族“天然”全民信仰某宗教。
老實說,很多民族曆史上不同時期曾受不同宗教影響,目前影響力大,普遍信仰的那個,隻是其中之一。以維吾爾族為例,曆史上薩滿教、佛教、伊斯蘭教、拜火教都對其産生過重要影響。比如,維吾爾族婚禮上跨火盆習俗就是薩滿教的遺俗。
一個維族婚禮現場。中國的西北少數民族向來生活世俗,善歌舞,并沒有罩袍蒙面的習俗
更何況,根據我國憲法等法律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不信仰宗教、改變宗教信仰同樣都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展現。
是以,即使某些民族受宗教影響比較深,該民族的個體也依然有自由選擇信仰和生活方式的權利——宗教同民族的劃分,絕非一個概念,是不可混淆的。宗教并非一個民族的全部,也無法涵蓋一個民族的傳統習俗和特色文化,更不能作為某個民族或者某種“禁忌”的刻闆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