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大家往往在
準備出門的時候發現
地鐵太擠、公交太久、計程車太貴
但如今
順風車出行似乎完美解決了以上的煩惱,成為了大家出行最愛的新選擇。但随着順風車的普及,不少問題也随之而來。
2月25日,“女大學生拒絕順風車加價遭恐吓”事件,在微網誌引起網友熱議:
而這已經不是順風車行程中隐含安全風險
和加價亂象的事件第一次被曝光
▽
從消費曝光台的爆料資訊中發現,順風車平台亦遭不少使用者投訴,其中,跨城行程中車主私自加價問題尤為突出。
針對這種情況,本期南都深圳大件事試客團隊選取消費者常用的嘀嗒出行、滴滴出行和哈啰出行三個提供順風車服務的平台,就順風車加價問題進行了一次體驗式測評。
三平台均有車主私加價
乘客不同意被拒絕搭乘
試客團隊以順風車乘客的身份,于工作日15點在三個平台釋出一單預計17點30分從深圳南山區出發,前往廣州越秀區的順風車訂單,并接受拼車。
從平台定價看
按平台大資料,全程約120公裡。嘀嗒出行的定價最低,96元起;而哈啰出行和滴滴出行的費用均過百,分别為100元和117.4元。
從響應時間看
● 滴滴出行
出行定價最高的滴滴,等待接單的耗時也最長,大約30分鐘左右
● 嘀嗒出行
嘀嗒平台車主響應最迅速,試客團隊釋出行程後3分鐘即有車主接乘
●哈啰出行
哈啰出行相比嘀嗒稍久,但也在10分鐘以内被接乘。
為了排除路線的影響,試客團隊進行第二次測評,出行地點不變,更改行程終點為東莞東城區,得到了同樣的響應速度排名。
為了核驗車主是否存在私自加價行為
在車主接單後
試客團隊通過緻電、線上交流的方式
确認行程資訊
溝通發現,三個平台車主均提出加價,并表示,私下轉賬,無需通過平台進行交易。
具體而言,嘀嗒出行和哈啰出行的車主在試客團隊确認路線後,分别提出收取15元、10餘元的高速費,所有拼車乘客均需繳納。而滴滴出行車主表示其為“職業”順風車司機,由于近日油價上漲,車主從平台實收的報酬無法覆寫損耗及空倉返程等費用。
試客團隊查閱三個平台公布的《順風車合乘公約》,三個平台均不允許車主以任何理由進行私自加價,一經查實将會對車主采取扣取信用分、限制車主接單,甚至封禁賬号的處罰。而在跨城訂單中産生的高速費,嘀嗒和滴滴在規則中說明行程費用已有包含,乘客無需另外支付,哈啰則說明跨城高速費由車主承擔。
此次測評,試客團隊以平台規定車主不能向乘客私下加價情況,向三個平台車主提出質疑,無一車主放棄加價要求,并表示如果乘客不同意加繳費用,将直接拒絕搭乘。
順風車加價成“行規”?
車主:隐形成本影響出行積極性
有車主透露,順風車加價幾乎已成為“行規”。
此外,試客團隊從各大社交媒體平台整理分析順風車主的議論發現,車主認為順路接送乘客額外付出的成本主要包括:
● 時間成本
如提前了解路線,提前出發,尋找合适停車地點,電話溝通,等候乘客等
● 必要成本
因接送而産生的繞路油耗成本,車輛額外損耗及車内清潔成本
●其他風險成本
如乘客取消訂單,違章停車罰款等,這些隐性成本常常會影響車主參與順風出行的積極性
值得一提的是
試客團隊發現在某短視訊平台
也存在不少車主表達了
希望在順風車接乘中可達到盈利目的
甚至分享如何規避平台的規則向乘客加價的經驗
事實上
車主随意加價行為不僅違反了平台規則
以盈利為目的營運
也與相關部門對順風車行業的初衷背道而馳
早在2016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 号檔案)将順風車定義為“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釋出出行資訊,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與網約車經營性的客運服務不同,順風車尤其強調以車主出行需求為前提,不以盈利為目的,對出行路線相同的乘客進行接乘。
但就目前出現的情況來看,部分車主的逐利目的似乎讓原本打着“共享出行”旗号的順風車“變了味”。
定價成平台限制非法營運關鍵
專家:應由市場說了算
而針對平台定價标準,試客團隊同時向三個平台了解說法:
表示政府對順風車性質有明确的規定,是分攤油費的互助共享出行行為,而平台按照政府的要求,根據區域情況定價
真順路和低定價是順風車的兩大學質特征,嘀嗒順風車所采用的定價水準,僅相當于當地專業營運車輛定價的50%,在抵消出行基本成本的同時,限制非法營運車輛
滴滴順風車在定價方面,以平攤車主油費、路橋費等出行成本為主,綜合考慮多重因素,最大限度制定合理的價格。
在2020年8月23日舉行的“第二屆中國順風車健康發展法律論壇”上,行業内對成本分攤定價問題展開過深入讨論。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共享出行首席專家尹志芳表示,車主成本不僅僅是燃油成本,還有時間等待成本,繞路成本以及溝通成本等。
“根據目前國家倡導的精神,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至于分攤多少,這個部分有多大比例,應該是市場說了算的,而市場就是我們的企業和使用者。”
城市智行資訊技術研究院院長沈立軍指出:
“談成本分攤規則是為了讓順風車更合規,和非法營運車輛做差別。我們在制定成本分攤規則的時候,一定是多平台來一起制定規則,這樣的規則才具有普适性。制定成本分攤規則時要考慮市場因素,要讓價格有吸引力。行業的健康發展,光有雷鋒精神可能不夠,還需要有市場進行調解,來引導這個行業健康規範的發展。”
綜合試客團隊測評的情況來看
滴滴出行、嘀嗒出行和哈啰出行
三個順風車平台
均出現了車主私自加價的行為
這不僅是違反了平台的規則
加重消費者的出行成本
同時車主對順風車盈利的需求
也與共享的本質背道而行
而對于車主提出行途中産生的隐形成本,平台作為合乘雙方的促成者,也應當合理平衡雙方的需求,讓順風車回歸共享本質。
采寫:南都見習記者 葉霖芳
資料分析及内容提供:南都深圳大件事智庫研究員劉嘉儀,實習生鄭少純
設計:劉潇聰
編輯:邱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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