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題:聚焦服務備戰打仗 建構新型療養體系
——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相關負責人就修訂《軍隊療養工作暫行規定》有關政策答記者問
記者:此次修訂《軍隊療養工作暫行規定》主要規範了哪些内容?
答:主要規範了以下方面内容:在服務備戰打仗方面,将療養資源重點投向備戰打仗,明确将執行作戰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罹患戰創傷的官兵作為康複療養首要保障對象;明确将執行重大任務、獲得戰功榮譽的官兵作為專項療養重點安排對象;明确可以根據戰鬥力生成的關鍵、特殊崗位需要拓展特勤療養對象範圍。
在服務部隊官兵方面,将服務保障重心向任務一線、基層一線、艱苦邊遠地區一線傾斜,對作戰部隊療養計劃落實率提出剛性要求;明确将專項療養對象範圍覆寫至全體軍隊人員;明确把駐海拔4000米以上高原、一類以上島嶼的軍人,以及駐海拔3000米至4000米高原45周歲以上的軍人納入特勤療養對象範圍,切實發揮療養工作服務戰鬥力基本功能。
在加強工作規範方面,将在職軍官和離休退休幹部的療養周期、随員數量調整一緻,規範優化療養計劃下達、名額申請、出入院辦理程式辦法,保證官兵友善順利參加療養。
在展現激勵尊崇方面,科學設計療養待遇制度,在不額外增加療養保障負擔的基礎上,減少随員限制範圍,充分展現以人為本、榮譽尊崇,為官兵實作難得的家庭團聚創造更好條件。
記者:康複療養的對象主要有哪些?
答:康複療養對象主要為執行作戰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中罹患傷病的軍人;罹患訓練傷和其他傷病的軍人,以及罹患傷病的軍隊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也可以安排康複療養。參加康複療養,應當經醫療機構評估和鑒定。
記者:特勤療養對象主要有哪些?
答:特勤療養對象主要為航天員、飛行人員、潛艇潛水人員、水面艦艇人員等,駐海拔4000米以上高原和一類以上島嶼軍人,以及駐海拔3000米至4000米高原45周歲以上軍人。
軍兵種和武警部隊可以結合兵力運用、特殊崗位和特殊作業條件實際,研究提出特勤療養拓展對象的範圍标準,以及保障的項目内容、時間周期等,經軍委政治工作部、後勤保障部稽核,納入特勤療養保障範圍。
記者:保健療養對象主要有哪些?
答:保健療養對象主要為待遇級别十三級以上指揮管理軍官(含享受相應醫療待遇的專業技術軍官)和軍隊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
記者:專項療養對象主要有哪些?
答:專項療養對象主要為執行重大任務、基層部隊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駐艱苦邊遠地區達到一定年限的軍人,以及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高銜級軍士;對軍隊建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執行重大任務表現優秀、獲得國家和軍隊重大榮譽的其他人員,也可以安排專項療養。
記者:軍隊人員同一周期内能否參加不同類别療養?
答:參加康複療養的療養員,在本人相應療養周期内不再安排保健療養;保健療養和專項療養,在規定的周期内一般不予重複安排;參加特勤療養的療養員,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安排參加其他類别療養。
記者:療養員帶随員有哪些規定?
答:參加康複療養、保健療養、專項療養的療養員可以按照規定帶随員,随員限于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但義務兵和軍隊院校供給制學員不帶随員。已帶子女随員的療養員,可以增帶未成年子女随員。參加康複療養的療養員的随員,可以含1名陪護人員。軍隊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根據本人離休退休前待遇級别(職級),按照相應待遇級别現役軍官标準帶随員。
參加特勤療養的駐海拔4000米以上高原和一類以上島嶼軍人,以及駐海拔3000米至4000米高原45周歲以上軍人,可以按照規定帶随員,但是其他軍隊人員參加特勤療養不帶随員。
記者:療養報到手續如何辦理?
答:參加療養的軍人應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軍人保障卡,随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入院。對證件不全、資訊不符或者随員不符合規定的,療養機構可以不予辦理入院。療養員應當于入院前1周、出院前2日确認行程安排,由療養機構安排接送站。
記者:各類療養周期和療養時間如何規定?
答:康複療養每次時間不超過30天。
航天員、飛行人員和潛艇潛水人員每年安排1次特勤療養,每次時間為30天;水面艦艇人員,駐海拔4000米以上高原和一類以上島嶼軍人,以及駐海拔3000米至4000米高原45周歲以上軍人,每2年安排1次特勤療養,每次時間為15天。
待遇級别五級以上指揮管理軍官每年可以安排1次保健療養,待遇級别九級至待遇級别六級指揮管理軍官每2年可以安排1次,待遇級别十三級至待遇級别十級指揮管理軍官每3年可以安排1次,每次時間為15天。軍隊管理的離休退休幹部根據本人離休退休前待遇級别(職級),按照相應待遇級别現役軍官療養周期安排保健療養。保健療養不得連續安排至同一療養機構。
專項療養每次時間為10天,療養周期通常不低于3年。
記者:參加療養是否占個人假期?
答:軍人參加康複療養天數計入病假時間,因執行作戰和其他重大軍事行動任務罹患傷病參加康複療養天數不計入病假時間。
參加特勤療養天數不計入年度休假時間,但是駐高原、海島軍人參加特勤療養且帶随員的,參加療養天數計入年度休假時間。
參加保健療養、專項療養天數計入年度休假時間。
記者:參加療養是否需要個人支付費用?
答:療養員及其随員參加療養,可以按照軍隊差旅費管理有關規定報帳差旅費,療養期間食宿由療養機構保障。
記者:軍隊人員如何申請參加療養?
答:軍人參加康複療養,由經治醫療機構提出轉診建議,個人填寫《療養審批表》,附經治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摘要”,按照建制管道辦理名額申請;參加保健療養,由個人填寫《療養審批表》,衛生部門組織日常醫療保障機構稽核禁忌證、适應證,确認健康狀況符合條件,經所在團級以上機關政治工作部門稽核,按照規定管道申請療養名額;參加特勤療養和專項療養,無需個人申請,由團級以上機關依據配置設定的療養計劃名額下達、辦理。
記者:療養員本人不能參加保健療養的,其随員能否繼續參加療養?
答:軍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保健療養的,經其所在師級以上機關準許并出具證明,其療養名額明确的随員可以繼續參加療養,視為軍人本人已參加療養,實際療養天數計入軍人年度休假時間。(曹保文、陳小菁、孫興維、周娜)
來源:解放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