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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兵法:何者為兵?

作者:九閑堂

孫子言兵。兵者,不詳之器也。君子不得已而為之。

孫子兵法:何者為兵?

兵家之事,易體系中在師卦處展現,僅僅也隻是一卦,在訟之後比之前。訟說的是争執,争執大了就是争鬥,争鬥再按不住,就成了戰争。征戰起,則兵師興。興師,動衆,為的是什麼?将對方征服?非也!師的目的是比,訟表明争執,比表明親近,師的目的最終還是要彼此親近。是以兵家之事其最終的目的也不是為了勝利,而是為了彼此的親近。因而不戰而屈人之兵顯然離這個目的更近,也就成為兵家的上上之選。

是以,師本身就是不詳的,師的一切方式手段也都是不詳的,是以師行之事以喪禮居之,以示不詳,以示君子寄情以不得已。在這個大前提下,才有了兵家的詭道,才有了兵書的爾虞我詐。

兵行者,詭道也。這表明孫子非常清楚兵家的位置。不戰而屈人之兵,也表明孫子非常明白兵行者的最終目的。在這個大前提下,所有的用兵,所有的殺戮,都是為了不再用兵,都是為了不再殺戮,都是為了那最終的彼此的親近。

孫子兵法:何者為兵?

基于此,我們通讀孫子七篇,才明白對于一部兵書來講,孫子是距離兵者最近的一位。師是為了不師,是為了比。兵者最終的目的不是消滅敵人,而是消滅自己,消滅兵者這個概念,消滅兵者這個行為。是以,孫子之說,處處以不戰為目的,能不戰則不戰。不戰而勝的意義和價值永遠大于戰而勝的意義和價值。

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在實力上,在勢力上,乃至在影響力上,超越對方。如此一來,對方遠遠地心裡一盤算,咦!幸虧咱倆關系好!不好也要修好,這就是不戰而勝。而且勝并不是目的,師的目的是比,彼此親近,沒有争執,更沒有互相争鬥的想法,天下和睦一家,這樣豈不是更好!

以上是兵者之大前提,看不到這個大前提,妄為言兵。

而世界有人,有人就會發展,發展就會有不同的意見,意見不同就會起争執,争執大了就會起争鬥,争鬥再大了,就變成了戰争。戰争是野蠻的,是不文明階段的不文明行為。而目前我并不認為我們這一群人已經完全地脫離了野蠻。是以當争鬥不得不起時,我們不可避免地要對外用兵。在一個野蠻的時代幹了些野蠻的事情并沒有逆合于自然的規律。你無法同一個野蠻人理論,除非用你的棒槌。要用對方聽得懂的語音同他們交流,比如你手中的棒槌!

孫子兵法:何者為兵?

但我們要有超越時代的目光,在野蠻的時代固然可以姑且做點野蠻的事情。但是難道我們不是要超越這個野蠻的時代麼?難道我們不該引領着衆人跨過這個該死的野蠻的時代麼?

誰引領這種超越,誰就是下一個時代的執牛耳者。體系的力量,趨勢的潮流,絕不會僅僅隻停留在訟師比這一小段上,同人大有,無妄大畜,那裡的景色十倍百倍于此。與時代同行,或者走在時代的前列,總之停滞就要被這個時代所抛棄。

立此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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