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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身高論兒童,旅客權益保障一個都不能少

不以身高論兒童,旅客權益保障一個都不能少

文 | 靜子

“唯身高論兒童”或終結?

近日,國家鐵路局對外釋出《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征求意見稿)》,拟規定“實行車票實名制的,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周歲的兒童,應購買全價票。”

不以身高論兒童,旅客權益保障一個都不能少

以年齡還是身高定義兒童票,一度成為輿論争議的焦點,更不乏對簿公堂的典型案例。在各地标準不一、執行随意性大、公衆無所适從的背景下,鐵路運輸部門亮出鮮明态度: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優先以年齡劃分兒童客票。如潮好評的背後,是公衆對政策因時而動的贊許。

測身高定票價的做法之是以成為普遍慣例,友善易操作是主因。僅有的“量一量”步驟耗時短、精準度高、争議性小,在與其他查驗手段的競争中具有明顯的優勢。此外,在“大個子兒童”随處可見的情況下,量身高未嘗不是部分機構創收的隐性手段。由此出現的一種吊詭是,量身高的形式平等造就了實質不公平的結局,具體表現便是兒童旅客的同齡不同價。

從目前通行慣例的結果導向來看,它易于形成對兒童身高的刻闆印象。目前大多數地方将1.5米作為購買兒童票的上限。根據我國在2018年釋出的《兒童身高體重标準表》,12歲男童身高需達到151.9厘米、12歲女童身高需達到152.4厘米才符合标準。刻闆的身高規定過濾掉了原本屬正常發育的兒童,造成了身高不達标才享優惠價格的荒誕局面。

如此看,鐵路運輸部門破除“唯身高論”、優先采用符合兒童成長規律的年齡标準大有裨益。首先,它契合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将購票優惠的政策施予全體兒童,是落實“建立公平公正的旅客運輸市場環境”的有效舉措。更重要的是,鐵路兒童客票出“國标”,勢必将帶動各地區、各領域邁向“看年齡”的新階段。

值得注意的是,拟面世的“看年齡”新規應嚴格遵循一個前提,即實行車票實名制。這就意味着,各地要加快推進實名制認證、管理工作,家長也應及時完成兒童各項資訊的填報,多方參與共同護佑兒童旅客的合法權益。

【作者】 孫文靜

南方評論

來源:南方+ - 創造更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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