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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無事生非打個架,要賠28萬

小張怎麼也不會想到,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就因為瑣事與人發生了口角,一番抓扯下來最後要賠償人家28萬元。

2020年11月6日23時30分許,小張在重慶市九龍坡區華岩鎮田壩橋鶴飯店前面路口,因瑣事與小楊發生了口角糾紛,情急之下繼而雙方發生抓扯。

過程中,小張将小楊左眼打傷,導緻他左眼球破裂傷,當時看起來就是個外傷。平息後,小張還陪同小楊到醫院就診,他自己也在現場等候民警出警。

沒想到的是,小楊的傷經鑒定是外傷緻左眼球破裂傷,但是經過治療後,左眼球萎縮明顯、視功能已經消失,損傷程度屬重傷二級。

這下麻煩大了,小張為動手行為賠償了小楊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币28萬元。

雖然最終取得了對方的諒解,但他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編輯/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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