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又雙叒來了!#雙十一#
帶着數不清的商品、看不懂的規則、還有算不明白的折扣,依舊是熬夜等付尾款,商家神速發貨......#尾款人吐槽下次能不能不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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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雙11”,既是“剁手黨”的狂歡,也是段子手的盛會。除了消費者曬訂單、秀一秀薅到的羊毛外,更多的是對“雙11”的各種吐槽。今天一早,#付尾款#、#尾款人今天吃什麼#、#雙十一在逃尾款人#等話題就齊刷刷登上微網誌熱搜。今年“雙11”,你是什麼樣的人?#購物#
付定金時的你↓
付尾款後的你↓
哪種人比尾款人更難?
再來看看尾款人今天的午餐↓
不少網友吐槽,為什麼每次付定金都要等到三更半夜,我們是買東西又不是偷東西......是覺得半夜更容易沖動消費嗎?但我第二天起來清醒了一樣可以退款呀!
第二天......
原來快遞是提前埋伏好的?
快遞簽收的神級現場↓
你的快遞還被什麼東西代收過?
退款的速度趕不上快遞的速度,
我的快遞是鄰居發貨的吧?
重點來了!
“尾款人”支付的定金還有後悔的機會嗎?
記住以下幾點!!
Q1:下單時可截圖儲存證據,商家"明降暗漲"可索賠,贈品有問題,商家也要擔責。法律對“明降暗漲”是如何定義的?
商家虛構原價、暗中提價的行為涉嫌價格欺詐,賣家構成欺詐的,買家可以要求“退一賠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Q2:打折、參加活動的商品一經出售概不退換,商家如此規定能獲得法律支援嗎?
如果商品出現品質問題的話,不受七天時間的限制。但也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七天無理由退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貨,且無須說明理由。
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線上下載下傳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四)傳遞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保持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Q3:網購過程中如果與商家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有哪些途徑可維權?
消費者可以向購物平台申請維權,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實在難以解決的問題,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
此外,定金不同于訂金,買家支付後如果後悔了,可先付清尾款,再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進行全額退款;網購過程中,要注意收集和儲存好相關購物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記錄、商品頁面截圖、購物發票、快遞單、發貨單等;商品在運輸中損壞或丢失,簽收前由廠家承擔風險。
大嘴情報員丨文
張蘭綜合新華網、新浪微網誌、第一财經、21世紀經濟報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