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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老師所說的令人振奮的督導組及公訴消息是真的嗎?

作者:芭蕉之下

祖德老師說:

質疑是憲法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質疑是合法的,質疑十遍一百遍都是合法的,祖德質疑這麼久了,毫發無損!

那就按照宋老師說的,就大膽質疑一下宋老師錄音裡說的關于督導組這一重磅消息的可靠性。因為怕噴,不敢質疑真假。

宋祖德老師所說的令人振奮的督導組及公訴消息是真的嗎?

宋老師和一些大Ⅴ說的消息大緻如下:

掃黑辦十一督導組己入杭州了,就是督促檢察院就縱火案的冼剪吹團夥提起公訴。說原來的第七督導組收集了很多證據。掃黑辦就是督促檢察院去公訴。還說,公檢法發現有遺漏的共同犯罪可以直接刑事偵察,然後就提起公訴。

如果消息屬實,的确是令人振奮的大好消息。宋老師真是給我們這些粉絲提振了士氣。

除了以上這個,還有下面一條振奮人心的消息。與宋老師的消息遙相呼應,真是太好了。

宋祖德老師所說的令人振奮的督導組及公訴消息是真的嗎?

雖然說,掃黑辦人員已經入杭!這個沒見官宣,不知道真假!但這不要緊,兩位老師消息靈通,肯定會是真的。

僅僅有幾點疑問:

一、程式不太合正常。第七督導組不是辦案機構,隻搜集線索,然後轉交相關部門調查落實。怎麼可能收集證據呢?另外隻需要轉交到相關部門後,相關部門調查落實後将結果報到督導組就行了。

二、掃黑辦是幹嘛的?掃黑辦隻是一個綜合協調機構,也隻是受理群衆舉報,協調重大案件的。并不是辦案的,就是說不是破案的,破案隻是公安部門的事。就是說,最多是督促公安部門偵察此案。并且,放火案不屬于黑惡勢力犯罪啊!

三、檢察院是公訴機關。公訴案件是在公安機關偵察以後,對證據進行審查确定證據确鑿後,才能提起公訴的,怎麼可能不經偵察就公訴呢?否則就沒辦法互相制約了。

四、如果說有遺漏的人員,要麼就是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起補充偵察通知,要麼公安機關直接辦案,法院是不可以刑事偵查的。

五、蔣老師說:興衆三人以上參與糾紛!即可視為黑惡勢力。

洗剪吹一夥看到這個,肯定是吓壞了,他們可不止三個人,起碼有十來個,明顯地參與糾紛。

宋祖德老師所說的令人振奮的督導組及公訴消息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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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掃黑辦負責全國的掃黑除惡工作。為了墓地的一起糾紛,他們會受理嗎?廣大網友殷切希望蔣老師發揮輿論監督力量,争取讓他們受理,讓洗剪吹一夥瑟瑟發抖吧!最好是讓他們直接協調異地用警處理,免得被地方保護。

隻是有一個擔心,什麼時候有這個指導精神了?三人以上參與糾紛就可視為黑惡勢力?真不知道還有這個規定。

我的印象裡,不是這樣規定的,并且黑惡勢力定性是非常非常嚴格的,很多案件到了法院并沒有認定為黑惡勢力。于是乎趕緊百度一下: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内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惡勢力一般為3人以上,糾集者相對固定。

根據以上規定,他們的确是三人以上,但這次隻是個糾紛,還沒有違法犯罪。難道三人以上的糾紛就能定性為惡勢力?

但蔣老師既然這樣說了,肯定是抓住了什麼證據,熱切期盼将他們定為黑惡勢力,至少是惡勢力!

最後再次申明,質疑無罪!支援正義,正義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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