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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老师所说的令人振奋的督导组及公诉消息是真的吗?

作者:芭蕉之下

祖德老师说:

质疑是宪法给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质疑是合法的,质疑十遍一百遍都是合法的,祖德质疑这么久了,毫发无损!

那就按照宋老师说的,就大胆质疑一下宋老师录音里说的关于督导组这一重磅消息的可靠性。因为怕喷,不敢质疑真假。

宋祖德老师所说的令人振奋的督导组及公诉消息是真的吗?

宋老师和一些大Ⅴ说的消息大致如下:

扫黑办十一督导组己入杭州了,就是督促检察院就纵火案的冼剪吹团伙提起公诉。说原来的第七督导组收集了很多证据。扫黑办就是督促检察院去公诉。还说,公检法发现有遗漏的共同犯罪可以直接刑事侦察,然后就提起公诉。

如果消息属实,的确是令人振奋的大好消息。宋老师真是给我们这些粉丝提振了士气。

除了以上这个,还有下面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与宋老师的消息遥相呼应,真是太好了。

宋祖德老师所说的令人振奋的督导组及公诉消息是真的吗?

虽然说,扫黑办人员已经入杭!这个没见官宣,不知道真假!但这不要紧,两位老师消息灵通,肯定会是真的。

仅仅有几点疑问:

一、程序不太合常规。第七督导组不是办案机构,只搜集线索,然后转交相关部门调查落实。怎么可能收集证据呢?另外只需要转交到相关部门后,相关部门调查落实后将结果报到督导组就行了。

二、扫黑办是干嘛的?扫黑办只是一个综合协调机构,也只是受理群众举报,协调重大案件的。并不是办案的,就是说不是破案的,破案只是公安部门的事。就是说,最多是督促公安部门侦察此案。并且,放火案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啊!

三、检察院是公诉机关。公诉案件是在公安机关侦察以后,对证据进行审查确定证据确凿后,才能提起公诉的,怎么可能不经侦察就公诉呢?否则就没办法相互制约了。

四、如果说有遗漏的人员,要么就是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起补充侦察通知,要么公安机关直接办案,法院是不可以刑事侦查的。

五、蒋老师说:兴众三人以上参与纠纷!即可视为黑恶势力。

洗剪吹一伙看到这个,肯定是吓坏了,他们可不止三个人,起码有十来个,明显地参与纠纷。

宋祖德老师所说的令人振奋的督导组及公诉消息是真的吗?

四年前,林生斌不顾物业工作人员胡宇岚的阻止,偏要在小区内设立灵堂,惹得胡经理夫妇遭遇网暴

只是,扫黑办负责全国的扫黑除恶工作。为了墓地的一起纠纷,他们会受理吗?广大网友殷切希望蒋老师发挥舆论监督力量,争取让他们受理,让洗剪吹一伙瑟瑟发抖吧!最好是让他们直接协调异地用警处理,免得被地方保护。

只是有一个担心,什么时候有这个指导精神了?三人以上参与纠纷就可视为黑恶势力?真不知道还有这个规定。

我的印象里,不是这样规定的,并且黑恶势力定性是非常非常严格的,很多案件到了法院并没有认定为黑恶势力。于是乎赶紧百度一下: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根据以上规定,他们的确是三人以上,但这次只是个纠纷,还没有违法犯罪。难道三人以上的纠纷就能定性为恶势力?

但蒋老师既然这样说了,肯定是抓住了什么证据,热切期盼将他们定为黑恶势力,至少是恶势力!

最后再次申明,质疑无罪!支持正义,正义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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