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有人說:“我隻不過是個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已。”其實,在我國古代,“百姓”一詞并不指芸芸衆生的庶民,而是指有錢有勢的“貴族”。
追根溯源,“百姓”一詞最早見于《尚書·堯典》,書中載雲:“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于變時雍!”在這裡,“百姓”與“黎民”對稱,而不是二者等同。是以,古代學士注疏日:“百姓,百姓,言化九族,而平和章明。”有位名叫鄭玄的學者注釋得更清楚,他說:“百姓,謂百官族姓;萬邦,謂天下衆民。……百姓者,群臣之弟子是也。”
盤庚遷殷以後的商朝,達到了奴隸制的興盛時期。在商朝這個最大的奴隸主之下,轄有諸侯、多生(姓)、多子、百僚、庶尹這些大小奴隸主。商朝的奴隸主,同時也是貴族,這些貴族又總稱“百姓”。因為那時隻有奴隸主貴族才有姓氏,而奴隸則沒有姓。
另據司馬文公的《史記·夏本紀》中,也提到“禹奉帝命,命諸侯百姓,興人徒以敷士”。據此可知,在我國上古時期,“百姓”一詞實是指那些地位僅僅次于諸侯的“貴族”。他們能夠接受封地轄民,實際是統治者的嫡系勢力。
對于“百姓”一詞解釋得最為清楚明了的是清代著名學者俞正燮,他在《癸己類稽》一書中,直截了當地闡明了“百姓”一詞的真正含義,其雲:“百姓,專以仕宦言之。”
由此可見,“百姓”一詞最早并非是指芸芸衆生的普通庶民。隻是到了戰國時期以後,伴随着封建制徹底取代了奴隸制,“百姓”一詞才逐漸演變為平民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