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呂新文
近日,一名網友通過人民網上司留言闆反映,雲南民族大學法學院一老師講課使用方言,對教學重視不夠。對此,雲南省教育廳回複稱,該老師是遼甯人,他授課過程中全程使用國語,所用語言帶有一點口音,但不影響課程教授内容表達和與學生溝通交流。
上述網友稱,法學院劉老師講課用方言,不用國語,并且本人是律師,“重心不在教學”。對于該網友反映的問題,雲南省教育廳回複稱,2021年9月30日~10月11日期間,雲南民族大學教務處(課程教師學生中心)和法學院随機聽取了該老師課程,根據聽課内容表明,該老師是遼甯人,其授課過程中全程使用國語,所用語言帶有一點口音,但不影響課程教授内容表達和與學生溝通交流。
上述回複稱,2021年10月8日,法學院對學校2021-2022學年上學期該老師教授過的所有班級随機抽取了4名學生進行了談話,該4名學生表示不存在聽不懂課程的情況,且表示該老師上課認真負責,喜歡上他的課程。
另據雲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核實,該老師是兼職律師身份,但未影響正常教學工作。該教師持有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國語二級乙等證書,每學期都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完成教學任務。
2021年10月11日,據學校調取的該老師2020-2021學年評教資料,學生對其打分平均分為96分(滿分100分);校級督導對其評價為備課認真、組織完整、語言規範、表達明确、講解生動有趣。
學校教務處(課程教師學生中心)相關人員與法學院上司、涉事老師就信通路題進行了座談,法學院上司及該老師均表示,從教17年來,該老師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對待工作認真負責,積極承擔教學、實習實訓、論文指導等任務,且經核實,其從入職以未出現過教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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