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30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了關于提高我市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建立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标準自然增長機制有關情況,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集中供養和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标準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和每人每月1500元。
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标準,是我市改善民生、健全兒童福利制度的重要展現。為進一步提高孤兒生活水準,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适應的孤兒保障制度,使孤兒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會議明确,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為確定孤兒基本生活費标準保障不低于當地平均水準,依據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和經濟發展水準,确定調整方案。将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400元調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将社會散居孤兒的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由現行的每人每月1000元調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比照社會散居孤兒标準執行。
會議提出,建立補助标準自然增長機制。參照我市上年度經濟發展水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及我市财政收入狀況确定合理的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形成西安市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标準自然增長機制,不斷健全我市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體系。
會議強調,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标準及建立孤兒基本生活費補助标準自然增長機制是改善孤兒群體生活困境、健全孤兒保障機制的重要支撐,要加強組織保障,夯實部門職責,嚴格資金落實。民政、财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共同做好标準的調整工作。财政部門要充分保障孤兒最低生活費所需資金;民政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孤兒的認定和發放工作,做到程式規範、人員精準、審批及時,足額發放。各區縣、開發區要合理安排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費用預算,充分保障所需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西安報業全媒體記者 文豔